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有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範我區國道省道和環湖路等主幹道兩側的規劃建設秩序,打造山、水、路、園、居相得益彰、和諧統一、特色鮮明的道路兩側景觀,塑造我區魅力溮河、錦繡茶鄉的形象,特制定本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國道省道和環湖路兩側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意見
- 地點:信陽市溮河區
- 時間:2010年
- 相關: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
關於加強國道省道和環湖路兩側規劃
建設管理工作的意見
溮政〔2010〕16號
各鄉、鎮、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
詳細內容
一、提高認識,增強做好國道、省道和環湖路等主幹道兩側規劃建設工作的緊迫性和責任感
近年來,我區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對國道、省道和環湖路等主幹道兩側的規劃建設工作比較重視,採取了一些綜合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建設項目的審批權相對集中到了區有關職能部門,管理體製得到了基本理順;二是建築工程退讓道路紅線等技術規範得到了較好的執行和落實;三是部分區段、節點已規劃建設出了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亮點工程。但是在看到成績的同時,還要清醒的認識到規劃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一是規劃建設的管理權還未完全集中,個別單位越權審批的問題依然存在;二是未批先建現象比較突出,違章建設沒有得到及時查處;三是騎路市場、沿道路線狀建築現象還比較突出。這些問題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並認真加以解決。我區是信陽市的中心城區,境內省道、國道均為信陽市的出入口,國道、省道和環湖路等主幹道是通往南灣水庫、雞公山和四望山等四A級著名景區和全國十大名茶“信陽毛尖”原產地的必由之路。道路兩側村莊分布較多,髒、亂、差問題還比較突出,新農村建設的任務迫在眉睫。因此,各鄉(鎮)辦事處必須充分認識到加強國道、省道和環湖路等主幹道兩側規劃建設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國道、省道和環湖路等主幹道兩側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擺上重要的工作日程。
二、強化措施,進一步規範國道、省道和環湖路等主幹道兩側規劃審批和建設行為
(一)加快控制性詳規編制步伐。《城鄉規劃法》和市規劃管理局(2010)年6號檔案明確指出,凡是沒有編制規劃的區域一律停止審批各種用地和建設項目,特別是對需辦理出讓國有土地的必須編制所在區域內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否則規劃主管部門不予提供設計條件。2010年,結合新農村建設,區政府將繼續組織編制鄉鎮政府所在地、國道、省道和環湖路等重要區域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對重點建設項目還必須編制好修建性詳規。在編制規劃時要注重突出溮河區的山水茶鄉特色,要注重和周邊的南灣湖、紅色旅遊等規劃的協調統一。同時要嚴格把好建築造型設計關,不論是農宅或其它經營性用房,必須按控規意見或有關管理規定進行建築設計,彰顯地方特色和個性特點,形成與自然和諧、各有千秋的亮麗景觀,如在國道、省道和環湖路等重點區域要出台“白牆、灰瓦、坡屋面”等規劃控制意見,以期與周圍湖光山色相融合,在有條件的地方要規劃出一些“風情小集鎮”,以提升旅遊線路的檔次和品位。
(二)認真執行“一書兩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制度。按照《溮河區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書辦理流程》和《溮河區建設項目審批操作流程》的要求,完善項目報建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變更強制性內容,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
(三)實行規劃集中統一管理。我區全境已被劃入信陽市城市規劃區範圍,依照法律規定,規劃的審批權應全部集中到區以上規划行政管理部門,因此,任何單位不得超越職權擅自審批項目。為了使項目審批達到合法、準確和高標準的要求,今後,對所有報建項目(含農宅)要先經鄉(鎮)、辦事處初審,然後上報區規劃、國土部門審批;重點建設工程要由區規劃、國土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後呈報區政府審批。
(四)嚴格執行耕地保護政策。沿國道省道和環湖路兩側的建設項目在徵用土地時,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需調整的,建設單位應及時申報國土部門、區土地管理部門要及時按程式進行調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占用基本農田進行建設,確需占用耕地的,必須實行“先補後占”做到“占補平衡”。
(五)切實控制零散性建設。從意見出台之日起,在國道、省道和環湖路等主幹道兩側的建設項目一律要向規劃區集中。符合產業政策和入駐條件的茶業加工等項目要向金牛產業聚集區集中,符合新農村建設要求的農宅建設項目要向中心村集中。臨近公路沿線的村莊按行政轄區範圍原則上一個行政村可選一處臨近公路的建設區域。該區域與公路聯接出入口可有一至兩處。嚴禁沿公路一字排開,把國道、省道作為街道的規劃布局模式。為了確保該項要求得到全面貫徹落實,區政府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相互監督制約。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設項目,發改部門不得核准立項,國土部門不得供應土地,環保部門不得組織環評,規劃部門不得審批規劃,建設部門不得辦理施工許可。
(六)加強國道、省道和環湖路等主幹道沿線建築後退紅線管理。從公路邊溝、外緣起(沒有邊溝的,從公路坡腳外緣起;高速公路從隔離欄外緣起,沒有隔離欄的,建築後退紅線範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原則上按高速公路不少於100米,國道、省道不少於50米,環湖路不少於30米,作為公路兩側建築後退紅線範圍。在上述範圍內除公路防護、養護需要和必要的農田水利等生產設施建設外,禁止新建、擴建其它建築物。
(七)積極開展環境綜合整治。沿路各鄉(鎮)辦事處要根據六城聯創和創建環境優美鄉鎮的要求,通過“三清、五改、四化”(即清垃圾、清路障、清亂搭亂建;改路、改水、改灶、改廁、改圈;硬化、綠化、亮化、美化),搞好環境綜合整治。對沿路可視範圍內有障觀瞻的建設項目該拆除的拆除,暫時不能拆除的要按照整治規劃所確定的標準對牆體進行統一粉刷,對屋頂等進行統一裝飾。在實施整治時,要堅持“不挖山、不砍樹、不填塘”的原則,以保護好自然生態。
三、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國道、省道和環湖路等主幹道兩側規劃建設管理的長效機制
沿國道、省道和環湖路等主幹道兩側的規劃建設控制工作,是一項緊迫而長期的重要任務,必須明確責任,形成條塊管理的綜合力量。
(一)健全機制,依法管理。一是要繼續採取“正副本管理、正負零監控”等辦法,把好工程基礎建設和竣工驗收等關鍵環節,以確保規劃審批內容得以全面落實;二是要加強規劃監控體系建設。健全區、鄉(鎮)、村三級監控和管理網路,區、鄉(鎮)、村都要聘請義務規劃監督員,同時要繼續加大巡查的頻率,儘可能將違章建設查處在萌芽狀態。三是要完善項目聯審聯批制度。凡沒有規劃部門的設計條件通知書和用地規劃許可證(劃撥土地需有選址意見書),國土部門不得辦理土地使用證;沒有國土部門的土地使用證或土地使用證明檔案,規劃部門不得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沒規劃部門的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部門不得辦理施工許可證;沒有建設部門的施工許可證,規劃部門不得辦理建設工程放驗線手續;沒有規劃部門的“一書兩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房管部門不得辦理房屋產權證明。各部門要迅速完善聯審制度,相互監督和制約。四是建立綜合執法運行機制。要按照“市指導、區負責、鄉為主、村協助”的原則,整合公安、土地、規劃、建設、林業等執法力量,形成執法監察合力,以打擊、震懾違章建設行為,營造沿路規劃建設管理的良好氛圍。
(二)深入宣傳,營造氛圍。各鄉(鎮)辦事處要採取多種形式深入學習。宣傳《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會議要求,依法行政,教育民眾知法、守法,自覺遵守沿路規劃建設管理的有關規定。要適情在國道、省道和環湖路等主幹道兩側樹立統一設計、製作規範、美觀大方的規劃公示牌和標語牌,張貼或刷寫規劃建設管理要求,以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三)加強督查,嚴明紀律。各鄉(鎮)辦事處是國道、省道和環湖路等主幹道兩側規劃建設管理的主要責任單位,要切實加強監管,對違反規劃的建設行為要及時採取措施,責令停工、整改直至依法拆除;對監管不力、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實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