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意見的通知

按照“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的基本原則,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學前教育資助為主體、學校減免學費為補充,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學前教育資助政策體系,從制度上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入園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意見的通知
  • 行政區域:信陽市溮河區
  • 內容: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
  • 性質:通知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
關於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意見的通知
溮政〔2012〕75號
各鄉、鎮、辦事處,金牛產業集聚區,區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加大財政投入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通知》(財教〔2011〕405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學前教育的意見》(豫政〔2011〕48號)和《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意見通知》(豫財教〔2011〕477號)精神,進一步完善國家資助政策體系,積極發展學前教育,切實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入園問題,特制定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意見如下:

詳細內容

一、基本原則
二、資助內容
(一)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建立學前教育資助政策體系,對經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幼稚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予以資助。
(二)建立學費減免等制度。幼稚園要從事業收入中提取5%的資金,用於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
(三)鼓勵社會捐資助學。要進一步落實、完善相關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捐資,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三、資助標準和對象
(一)資助標準。按照在校時間每生每天2元(一年按200天計算)的標準對家庭經濟困難幼兒進行資助。
(二)資助對象。重點優撫對象、城市低保戶、農村低保戶,兒童福利機構孤兒及社會散居孤兒,父母雙殘或單殘、家庭主要成員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造成生活困難的幼兒以及殘疾幼兒;因重大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計畫生育獨生子女戶和雙女絕育戶家庭的幼兒;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經濟困難的幼兒和殘疾幼兒。
四、評定及發放程式
(一)資金申請與評審
學前教育資助每學期確定一次資助對象。在學期開學後15日內,幼兒家長向就讀學校提交《學前教育國家資助申請表》(見附屬檔案)、民政部門發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兒童福利證”等相關證件及材料。
各幼稚園要成立評審小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提交的資助申請進行認真審核。評審小組確定擬資助名單後,在幼稚園內進行不少於7個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無異議後,各幼稚園統計匯總受助幼兒信息及幼兒家長身份證號和銀行帳號,由園長和幼稚園資助管理工作人員簽字後,加蓋幼稚園公章,分別在春學段的4月10日,冬學段的10月10日前報各鄉、鎮、辦事處中心學校審核。各鄉、鎮、辦事處中心學校在10個工作日內將審核匯總後的資助材料報區教體局,區教體局審核匯總後報區財政局核批。
各幼稚園要將受助學生的有關材料(幼兒申請表、貧困證明材料、受助幼兒名單、發放名單、公示結果及資金髮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建立受助幼兒信息檔案。
(二)資金撥付與發放
區財政對資金進行專戶專賬管理,按專項資金撥款程式,及時足額將資助資金髮放到受助幼兒家長手中。
五、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政策順利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辦事處中心學校要組織好轄區內各幼稚園的資助評審工作,各幼稚園要密切配合,制定本園具體的實施方案,確保政策順利實施。要把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幼兒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任務,建立健全幼兒資助管理機構,實行園長負責制,指定專門機構,確定專職人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幼稚園要嚴格按照資助對象的界定標準、辦法和程式,組織確定資助對象,建立健全資助檔案管理制度。教育部門、幼稚園要根據有關要求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統,做好在園兒童信息和受助兒童信息基礎管理工作,實行動態管理,確保受助兒童信息真實、可靠。
(三)通力合作,狠抓監督。教育、財政部門要與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前教育資助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擠占挪用資助資金、虛報兒童人數騙取補助資金等違規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未從事業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資金用於困難幼兒資助的幼稚園不得享受學前教育財政獎補資金。幼稚園要實行收費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堅決查處亂收費。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幼稚園要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宣傳,使黨和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附屬檔案:學前教育國家資助申請表
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8日
附屬檔案:







學前教育國家資助申請表
受助兒童信息
姓名

曾用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入園時間

所在班級

身份證號

監護人信息(按監護人次序填寫,2人)
姓名
聯繫電話
與受助兒童關係
身份證號碼
職業和工作單位










家庭信息
戶籍性質
□農業□城市□縣鎮非農
戶籍所在地
市縣(區)鄉(鎮、街道)
家庭人口總數

家庭年收入

主要收入來源

現居住地詳細地址
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
受助兒童所在學前教育機構信息
機構名稱

機構詳細地址
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
申請資助的主要理由
監護人簽名:年月日
審核意見
負責人: (簽字)公章
註:1、有關名稱的信息,使用正式全稱;
2、有關地址或住址的信息,要求具體至行政村的自然村或社區的具體門牌號;
3、本表後附戶籍複印件(包括受助人、監護人和戶主頁)和現居住地居住證明;
4、本表以及所附申請材料由審核單位留存備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