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保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保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保康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保康縣城關鎮光千路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慨市海徹執行國家有關住房保障、住房建設和人民防空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說贈套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及人民防空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的房地產行業管理,組織全縣房地產開發經營,規範房地產市場;管理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施工企業開拓境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三)負責擬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有關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的建設與管理,參與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指導全縣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重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五)負責城市燃氣、綠化建設、公園、供水、排水及污水處理的規劃指奔譽駝愉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建築安裝業和建築裝飾裝修行業管理。審查和管理全縣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設監理單位、工程造價諮詢單位、招標代理等中介組織及勘察設計諮詢單位的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負責管理建築市場準入、工程監理、工程契約、工程項目報建、施工許可及工程質量監督、檢測和施工安全;負責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新型牆體材料、建築節能產品、高新技術產品的推廣套用,以及散裝水泥推廣工作。
(八)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的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承擔建築領域節能、減排管理的責任。擬訂全縣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建築節能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指導監督城鎮污水處理項目建設,推進城鎮減排。
(十)負責全縣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對全縣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實行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和監督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負責全縣涉及人防工程建設的審批、監管和驗收工作。
(十一)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職責。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的協調、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與協調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草擬重要文稿;負責文書處理、文印、印章管理、機要、保密和檔案檔案工作;負責信息、新聞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內部安全保衛、消防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上級部門和相關部門的來文來函來訪落實、督辦、反饋;負責督辦落實局領導交想請膠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股 協助局黨組抓好本系統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和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本系統政治理論學習、業務學習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抓好各類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的申報、調整等具體工作;負責本系統二級單位領導班凳連夜抹子、局機關中層幹部考核、調整的具體工作;負責做好優秀年輕幹部的選拔、培訓、任用工作;負責抓好局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幹部考核、錄用、選聘、調配、任免、獎懲、工資、報表等具體工作;負責本系統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申報、聘任等工作。
(三)財務審計股 負責局機關財務、固定資產、房產、車輛及辦公用品管理;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和通訊管理工作;負責局所屬二級單位財務指導及審計工作;負責工業生產、勞動工資統計工作。
(四)政策法規股 負責宣傳貫徹有關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起草地方規範性檔案及報批工作;負責調解各類建設工程糾紛及對違法建設進行查處;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組織工作;負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城鄉建設管理股(農村危房改造辦公室) 負責城區和村鎮建設工作的管理和指導;負責全縣農村危房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燃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風景名勝區建設、改造及城市綠化建設工作指導;負責指導城鎮房地產和城建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城區供水、排水及污水處理工作。
(六)建築業管理股 組織擬訂全縣建築業的發展規劃,對全縣建築業實行行業管理;監督執行規範建築市場行為以及工程招投標、建設監理、契約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行業規章;負責建築業企業和建設監理、工程造價諮詢、招標代理機構資質及從業人員資格的審核或報批;指導監督建築裝飾裝修市場管理、建設工程招櫃主擊標投標、工程造價和工程契約汽榜管理,負責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國內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建築業統計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 按有關規定設定。
(三)財務審計股 負責局機關財務、固定資產、房產、車輛及辦公用品管理;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和通訊管理工作;負責局所屬二級單位財務指導及審計工作;負責工業生產、勞動工資統計工作。
(四)政策法規股 負責宣傳貫徹有關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起草地方規範性檔案及報批工作;負責調解各類建設工程糾紛及對違法建設進行查處;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組織工作;負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城鄉建設管理股(農村危房改造辦公室) 負責城區和村鎮建設工作的管理和指導;負責全縣農村危房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燃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風景名勝區建設、改造及城市綠化建設工作指導;負責指導城鎮房地產和城建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城區供水、排水及污水處理工作。
(六)建築業管理股 組織擬訂全縣建築業的發展規劃,對全縣建築業實行行業管理;監督執行規範建築市場行為以及工程招投標、建設監理、契約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行業規章;負責建築業企業和建設監理、工程造價諮詢、招標代理機構資質及從業人員資格的審核或報批;指導監督建築裝飾裝修市場管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程造價和工程契約管理,負責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國內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建築業統計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 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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