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陸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陸川縣人民政府負責全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工作部門。陸川縣住房和城鄉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前身是1978年4月成立的陸川縣基本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目前在陸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工作的在編工作人員共23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陸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地區:陸川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能: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障全縣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
(二)承擔推進全縣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
(三)承擔規範全縣住房和城鄉規劃管理秩序的責任;
(四)承擔規範全縣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
(五)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六)研究擬訂全縣城市建設的規範性檔案、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綠化、燃氣(含管道燃氣)、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和建設檔案等方面的工作,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承擔規範和指導全縣村鎮建設的責任。
(八)承擔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對全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劃等號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
(九)承擔推進全縣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
(十)承擔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後的施工協調、服務、監督、管理、指導工作,負責或參與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論證、審查工作,承擔建設工程的抗震、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的管理工作。
(十一)按許可權負責城市維護費、市政建設配套費的使用計畫的擬訂、上報批准並予以實施;歸口管理城建專項資金,負責制訂年度城市建設資金使用計畫,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十二)開展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十三)承辦陸川縣人民政府和玉林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陸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部共設股室9(含7業務股室和政秘股、財統股2個後勤股室),各業務股室的基本職能:
【規劃股】負責組織縣城區的總體規劃,小區控制性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監督城區的總體規劃和小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
【村鎮股】負責指導全縣各鄉鎮的總體規劃,小區控制性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城建股】負責組織縣城區的城市道路、橋粱、排水設施建設、維護,城市公用事業(燃氣、公共運輸)管理,指導縣城區的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南珠杯”參賽工作。
【建工股】負責建築業的行業管理,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管理,全縣建築市場的治理整頓;指導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建築節能,建築新技術、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套用,協助開展拖欠工程款和建築企業農民工工資的清理工作。負責受理外來建築施工企業的登記備案。
【房地產業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股(陸川縣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負責組織開展全縣住房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查、上報和房地產開發年報統計工作,負責全縣房地產市場的規範、整治和管理;監督房地產開發市場的準入,對全縣房地產業實行統一的行業管理。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參加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逐戶質量驗收,參與房地產開發項目審批和住宅房屋產權辦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縣直單位及在縣城區範圍內的中直、區直、市直單位的房改工作,負責個人政策性住房檔案管理;組織和管理全縣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統;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的統計分析工作。
【陸川縣城鎮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自治區的有關實施辦法;負責制訂和實施全縣城鎮房屋徵收年度計畫;負責全縣城鎮房屋徵收計畫、徵收方案的審批和拆遷企業的資質審查、備案,監督全縣城鎮房屋徵收、臨時安置和補償;負責管理城市房屋徵收檔案資料,召集房屋徵收補償聽證會。
【政策法規股】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行政許可若干規定》,組織起草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相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處罰、行政及民事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負責組織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考試及證降的申領工作;負責對全縣各項建設工程規劃“一書兩證”核發後能規劃管理、建設施工管理和房地產管理等活動的全過程進行依法監督和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規劃核實工作;協助做好住房、城鄉規劃、建設相關方面的聽證工作;
負責本局行政管理委託、授權等工作的監督管理。
【政秘股】
負責組織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文電處理、會務組織、檔案審核、事務督辦檢查、檔案收發、辦公自動化、後勤管理和接待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的保密、保衛、檔案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工作總結、匯報材料撰寫和上報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績效考評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業務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檔案和人事檔案管理;負責辦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工人各類專業技術職稱年度考核、上報工作;負責制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
【財務和統計股】
負責建設系統各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各項年度計畫的編制工作;負責全縣市政公用事業和城市建設工程項目有關資料的匯總、統計、上報和財務決算;負責對城市維護建設專項資金,本局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的統一管理;組織制訂和落實局系統有關計畫統計、財務、計畫、統計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綜合管理局系統外貿引進和管理工作;指導、審核局系統勞動工資、勞動保險、勞動標準和統計報表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覃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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