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岡縣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是佛岡縣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岡縣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
- 發布單位:佛岡縣
《佛岡縣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是佛岡縣發布的通知。
《佛岡縣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是佛岡縣發布的通知。佛岡縣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建立和完善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制度,推進醫療救助與醫療保險相銜接,解決我縣困難民眾就醫困難...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醫療救助工作,健全醫療救助制度,切實減輕困難民眾患重特大疾病的經濟負擔,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649號)、《湖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省政府第374號令)、《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
第二條 醫療救助是基本醫療三重保障的兜底保障制度,通過政府資助困難民眾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住院醫療救助和門診醫療救助,最大限度防止困難民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第三條 醫療救助遵循下列基本原則:政府主導、...
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益,根據有關政策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鄉醫療救助基金,是指通過公共財政預算、彩票公益金和社會各界捐助等渠道籌集,按規定用於城鄉貧困...
《撫州市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是江西省撫州市發布的地方法規。印發通知 撫州市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 (撫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號)《撫州市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已經2006年8月28日市政府第7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
第七條 城鄉大病醫療救助實行分次申報審批、分次救助(必要時可以一次性救助)的辦法,救助標準以救助對象的家庭為單位。家庭全年累計個人應承擔的醫療費用在3000元至5000元的,按照個人應承擔醫療費用的20%的標準予以救助;家庭全年累計...
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加快推進我市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切實保障和改善城鄉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中文名 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 發布單位 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第一條 為進一步發揮社會救助托底線、救急難的作用,解決城鄉困難民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廣東省社會...
救助對象因治療需要轉診至非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應當由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轉診證明,由救助對象報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准備案。此外,各地要探索屬於救助對象的流動就業人員異地就醫的申報、審批和結算辦法,方便困難民眾就醫。各地在簡化...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15〕62號)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醫療救助制度,保障我市城鄉困難民眾充分享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現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托住底線。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救助對象醫療費用、家庭困難程度和負擔能力等因素,科學合理制定救助辦法,確保救助對象獲得必需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二)統籌銜接。政府資助困難民眾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救助對象在經基本醫療...
第十二條 城鄉居民按時足額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具體徵繳按《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徵收暫行辦法》等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全市各級政府補助和資助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的醫療救助基金,按規定及時足額劃入城鄉居民...
鶴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鶴崗市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 對救助對象中患小病、常見病人員及急診急救人員,在定點醫院門診治療,按實際自付醫療費用的30%給予救助,當年個人累計享受門診醫療救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元。化療、透析等...
為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切實緩解城鄉貧困民眾看病難、治病難或因病致貧問題,根據曲靖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全市農村特困戶醫療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和《關於建立城鎮醫療救助制度的試點方案》要求,結合師宗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檔案...
(川民發〔2009〕404號)和宜賓市民政局、財政局、衛生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宜民政〔2010〕247號)檔案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屏山縣城鄉醫療救助(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保障困難民眾基本醫療權益,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鄉困難民眾...
汕尾市人民政府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汕尾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汕府〔2012〕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汕尾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業經市政府五屆80次常務會議審議...
辦法發布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湘政發〔2016〕29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發揮社會救助托底線、救急難的作用,解決城鄉困難民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廣東省社會...
第一條 為逐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切實解決城鄉貧困居民的醫療困難,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救助,是指政府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幫助城鄉困難民眾解決...
儋州市醫療救助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全面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649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30號)和《海南省醫療救助實施辦法...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20〕18號)等檔案精神,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規範醫療救助管理工作,幫助困難民眾獲得基本醫療服務和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結合海南省實際制定的辦法...
第十四條 城鄉醫療救助對象和患有醫療救助範圍內疾病的居民,農村的應先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進行報銷,然後按照《金昌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補助暫行辦法》予以補助;城市的先按《金昌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報銷...
《茂名市醫療救助實施細則》是由茂名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4月19日印發,5月1日起施行。細則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