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根據《中共仁化縣委、仁化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仁化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通知》,設立仁化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掛仁化縣著作權局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與縣委宣傳部合署辦公。局內設辦公室、文化藝術股(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股)、文化市場產業股、廣播電影電視管理股、新聞出版管理股以及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等行政管理部門股室。下轄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三個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仁化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關於文化
  • 科室構成:辦公室、文化藝術股
  • 下轄單位:下轄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
工作職責,科室構成及職能,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關於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協調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
(三)推進文化藝術、廣播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管理縣級公共文化設施。
(四)指導、監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協調全縣文化市場整頓行動,負責對文化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五)促進全縣文化產業發展,協調指導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管理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監管網路遊戲服務。
(六)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七)組織協調文化遺產的管理和保護,指導和管理文物保護工作及博物館事業,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廣播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對從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監管廣播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以及境外落地電視頻道,監管、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監管衛星電視、境外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指導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九)負責監管出版活動,組織開展對非法出版物、違禁出版物的鑑定工作,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的行業監管,對從事出版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十)負責對網際網路、手機、數字多媒體等非紙質媒體出版行為的監管,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
(十一)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管理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和進口工作,監管印刷、複製、發行業及出版物市場。
(十二)指導、管理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等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三)指導文化藝術、文化科研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和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室構成及職能

1、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人事、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信訪、統計、督辦、安全保衛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
2、文化藝術股(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股)
協調全縣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全縣文物、博物館事業,承擔縣文物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管理協調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傳承人的檔案及資料庫。
3、文化市場產業股
指導文藝演出、文化娛樂、網際網路文化、動漫、文化藝術品等文化市場管理工作;承擔文化市場經營項目及活動的審核審批工作;承擔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4、廣播電影電視管理股
監管廣播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以及境外落地電視頻道;監管、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指導電影發行和放映工作;
5、新聞出版管理股
負責監管圖書、報紙、期刊出版活動;負責全縣出版物、音像製品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網際網路、手機、數字多媒體等非紙質媒體出版行為的監管工作。
6、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直屬機構)
以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名義對全縣文化市場實施綜合執法,統一行使文化市場行政處罰以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能。
7、仁化縣文化館。
組織民眾文化活動,繁榮民眾文化事業;組織美術攝影展覽、文化交流活動、文藝創作培訓;組織實施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認定、申報、保護和交流傳播工作。
8、仁化縣圖書館。
負責全縣圖書、文獻、報刊、音像資料采編與儲藏;負責圖書資料借閱,文獻數字處理;承擔圖書學研究;圖書、期刊、資料編印出版工作。
9、仁化縣博物館。
負責文物徵集、鑑定、登編、修復、保管;負責文物修復保護及相關研究;承擔考古發掘。收藏展覽文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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