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東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視、文物等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實施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視、文物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管理辦法;制定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東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行政區域:陽東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指導、協調和服務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視、文物等事業的發展;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文化體制改革,指導、協調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推動各類藝術的發展;指導專業藝術團(隊)組織和業務建設;指導、組織、協調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
(三)貫徹文化產業政策和擬訂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參與規劃、實施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縣級公共文化設施。
(四)依法管理社會文化市場,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五)指導和管理社會文化、圖書館、博物館事業,負責文物管理和保護等有關工作。
(六)負責對外文化交流聯絡工作。
(七)負責藝術教育和相關行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協調文化藝術、文物博物、圖書資料和藝術教育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八)監督衛星電視廣播節目地面接收設施,嚴格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節目地面接收設施;嚴格查處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的工作。
(九)負責省市級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申辦報刊、出版社(包括音像出版社)及網際網路出版的審批上報工作,負責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批發、零售和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企業的審核工作,負責縣內資料性出版物出版核發工作。
(十)負責著作權保護工作,打擊侵權盜版行為。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6個職能股(室、隊)。
(一)辦公室
組織擬訂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行政管理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草擬局重要檔案、報告;管理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和後勤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文秘、信息、檔案、保密、信訪、調研、提案議案、安全保衛、文化設施建議、接待工作等。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部署、組織相關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評審、有關業務培訓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規定,協助指導直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計畫生育等工作。
(二)民眾文化管理股
負責全縣民眾文化事業管理工作,調查民眾文化事業發展,擬訂民眾文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民眾文化設施建設和業務建設,指導下屬文化事業單位工作,負責文化系統的藝術教育和人才培養;組織指導民眾業餘文藝創作,參與指導舉辦各種民眾文化活動。
(三)文化市場管理股
調查研究社會文化市場動態,參與草擬地方性管理措施和規定並監督檢查落實,負責文化項目審核工作依法管理社會主義文化市場(含文化娛樂、電影、演出、文物、書畫、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負責音像製品的零售、出租和放映管理;指導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對社會主義市場的綜合執法;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組織聽證工作;負責縣文化市場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文物股
管理文物博物事業,貫徹《文物保護法》,參與草擬地方性管理措施和規定並監督檢查落實,指導、協調文化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等工作;辦理重點考古發掘、文物維修項目、開發利用的報批、監督工作。
(五)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股(外掛新聞出版管理局)
負責圖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及印刷行業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辦理申辦報刊、出版部門、廣播電台、電視台的審核工作;負責有關新聞單位和廣播電視、出版(著作權)部門及有關社會團體的業務聯繫。
(六)廣播電視管理股
負責協調和指導廣播電視工作。依法監督執行廣播電視有關政策,法規和地方性管理條例;擬定並組織實施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和指導有線電視和衛星電視廣播的有關事務;監督衛星電視廣播節目地面接受設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