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平邑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辦字〔2009〕175號)和《中共平邑縣委平邑縣人民政府關於平邑縣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平發〔2010〕32號),設立平邑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邑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地址:平邑縣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廣播電影電視管理科,社會文化管理科,領導分工,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縣文化局的行政管理職責劃入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三)將原縣廣播電視局行政管理職責劃入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四)將原縣新聞出版管理辦公室行政管理職責劃入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五)將原縣文化局的行政監察、文化市場管理、文物執法的職責劃給縣文化市場管理執法局。
(六)增加動漫、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的職責。
(七)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主要職責
平邑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縣政府主管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文化藝術與文物保護、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著作權管理等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文化藝術與文物保護、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著作權管理等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管理、協調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具體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鄉鎮綜合文化站工程、農村電影放映工程、農家書屋建設工程等五大公共文化服務惠民工程;推進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文化領域的體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縣文化藝術事業、社會文化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縣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協調全縣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推進全縣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四)管理全縣文化、文物、電影公司、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等事業。
(五)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擬訂全縣動漫、遊戲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七)指導、管理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事業及產業發展,組織推進全縣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指導廣播電影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頻道頻率的審核申報,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節目、電視劇製作的審核申報,指導全縣電影製片、發行和放映工作。
(八)負責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管理;負責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管理,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九)編制廣播電視專用頻段的規劃,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負責管理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
(十)指導、管理全縣新聞出版事業;擬訂全縣出版物市場的調控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出版物的出版、印製和發行工作;負責全縣新聞單位記者證申領、換髮申報工作;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擬訂全縣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擬訂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科技信息化建設;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對外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3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檔案、信息、信訪、會務、保密、保衛、督辦、政務公開及後勤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廣播電影電視管理科
擬訂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廣播電視的宣傳、播出工作,指導、協調全縣重大廣播電視活動,指導、管理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劇和電視卡通片的製作;監督檢查廣播電影電視宣傳紀律的執行情況;擬訂全縣廣播電影電視播出機構的總體布局和發展規劃;負責全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頻道頻率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全縣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節目、電視劇製作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管理;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管理;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管理;負責移動電視業務及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的管理;指導全縣電影製片、發行和放映工作,指導、組織實施全縣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建設;指導、協調全縣重大廣播電視電影活動;負責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科技管理;擬訂全縣廣播電影電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和技術運行維護管理;負責全縣廣播電視專用頻段內的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管理;負責全縣廣播電視工程系統設計、施工安裝業務的論證、報批和驗收;指導、管理廣播電影電視對外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社會文化管理科
擬訂全縣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全縣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和村文化活動室、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建設;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擬訂全縣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全縣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按規定許可權負責文化類社會團體、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設立審查。指導管理全縣對外及港澳台的文化交流與合作;指導和組織實施文化站建設;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建設。擬訂全縣文藝事業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文藝創作生產;擬訂全縣文物、博物館事業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擬訂全縣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產業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新聞單位記者證申領、換髮申報工作。擬訂全縣動漫、遊戲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領導分工
平邑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現有領導班子成員3人,其中黨組書記、局長張軍同志,主持文廣新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重大項目建設等工作;黨組成員、主任科員曹雲龍同志,分管廣播電影電視管理科、博物館、電影公司、黨務工作;黨組成員、副局長陳懷山同志(兼文化館館長),分管社會文化管理科、圖書館、文化館工作。
其他事項
建立文化市場管理協調配合機制和信息通報制度。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縣文化市場管理執法局對文化市場管理執法工作加強協調配合、信息溝通聯繫,要及時相互溝通文化市場管理執法等情況,提出政策建議,徵詢工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