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物、著作權管理、體育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圖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地區: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安圖縣
- 性質:行政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物、著作權管理、體育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擬訂全縣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制訂相關政策措施,促進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事業和產業發展;指導和推進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負責監管全縣文化藝術經營活動和廣播影視節目生產、傳輸、監測工作;負責全縣圖書、期刊、報紙、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和音像製品的放映及電子出版物的出版、複製、發行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監管全縣廣播影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五)負責全縣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廣播影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新聞出版單位的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工作。
(六)指導、扶助所轄區域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事業產業發展;規劃和指導農村文化基礎設施建設。
(七)負責著作權法律法規及著作權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查處;負責全縣印刷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指導協調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研究、宣傳等工作;負責管理文物市場和文物行政執法工作。
(九)協調全縣區域性體育發展;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負責全縣文化體育基礎設定的規劃建設。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指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編制、人事、財務、勞動、文秘、信息、檔案、保密、信訪、調研、提案議案、安全生產等工作。
負責局系統內的黨群、紀檢、監察、計畫生育、工會、婦女、共青團和老幹部管理等工作。
承擔局機關行政審批、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
(二)文化新聞出版科
擬訂全縣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組織全縣民眾性的文化藝術創作和文化活動;歸口管理對外文化交流、宣傳和文化外事工作。
負責對全縣文化市場及新聞出版(著作權)、印刷複製行業的監督管理;協調全縣“掃黃打非”工作。
(三)廣電體育科
制定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規劃,負責全縣廣播電視行業的行政審批和管理,以及廣播電視節目的管理和內容審核;負責全縣電影發行、放映管理和市場監管等工作;廣播電視衛星傳送接收執法工作,以及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安裝、使用的審核、報批與監督。
擬訂全縣民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體系,組織和管理全民健身工程建設。
指導和協調社會各部門、各行業民眾性體育活動的開展;配合教育部門指導、協調全縣業餘體育訓練和後備人才的培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