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安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雲安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協調指導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扶植示範型、特色型、實驗型的藝術品種;管理文化系統藝術教育工作,負責對藝術培訓資格審核和培訓市場進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安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地點:雲南
  • 類別:出版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單位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機構,

單位概況

雲安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為縣人民政府主管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等方面工作的部門。劃入原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等部門的行政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開展對文化藝術、文化市場、文物管理、文化科技的研究,運用經濟、行政手段綜合管理文化事業。
(四)管理縣博物館事業,指導和監督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對文物監管物品經營資格和屬縣級保護的古建築的安全措施進行審批。
(五)綜合管理、指導、協調、挖掘、研究、開展社會民眾文化、民間民族文化、少年兒童文化、中青年文化和老年人文化等各項活動。綜合管理圖書事業,協調推進圖書館事業管理的標準化、信息化、網路化、現代化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六)負責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和管理文化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文化市場晚堡故酷管理辦法,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負責全縣的娛樂場所、電影放映、美術書法作品的經營管理和審批。
(七)管理縣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電影公司等縣直屬文化事業單位。
(八)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對影視文藝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負責全縣有線、無線廣播電視設定的審批及音像事業管理的有關工作;審批和監督管理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安裝使用和開設閉路電視;審查廣播電視播出的重大節日或慶典的文藝節目。
(九)行使縣政府新聞出版行政管理職能,負責辦理申辦報刊、新聞審核工作。履行著作權管理職能,打擊各種侵權行為,保護著作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打擊非法出版物和違法經營活動霸祝套以及侵權、盜版行為。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省文化廳、廣電局、新聞出版局和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草擬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計畫、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草擬局重要檔案、報告;管理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企墊,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檔案、人事監察、財會、提案議案、信訪、後勤管理、接待、計生、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文化藝術股
負責管理社會文化事業,研究草擬民眾文化、少年兒童文化以及文物、各類圖書館等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策劃、協調、審查、指導各類大型民眾性的文化活動,指導城鄉各類民眾文化設施和業務建設;協調、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道埋勸婚、開發得用,推動圖書館標準化、信息化、網路化、規範化、現代化建設;負責組織和指導各類文化藝術的創作、研究、生產工作,完成每年上送省市參評的稿件任務,對專業藝術團隊的培訓、組織開展對外文化交流。
(三)廣播電視股
審查廣播電視播出的文化節目或文藝晚會;負責對宣傳紀律的監督、蘭屑櫃檢查、投訴工作,查處違反宣傳紀律的案件和辦理人大、政協提案議案。
(四)文化市場新聞出版股
負責依法管理文化市場,研究文化市場發展動態,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訂文化市場管理辦法,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負責電影經營許可證的審批;負責對全縣的電子遊戲機室、網咖、音像製品、演出市場、娛樂場所、網際網路服務網路的設定審核及管理;負責辦理申辦報刊、新聞出版行業的審批工作;履行著作管理職能,打擊非法出版物和違法經營活動以及侵權、盜版等違法行為。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事業編制6名(工勤人員1名,未含行政執法專項編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副股長(含辦公室正副主任)5名。

直屬機構

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在整合原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管理部門的文化行政處罰以有相關行政強制、監督擔尋承檢查職能,調整歸併原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管理部門的執法機構和“掃黃”、“打非”隊伍的基礎上設立,為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直屬股級機構,按內設機構和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
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以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名義對屬地文化市場實施綜合執法,行使文化市場行政處罰以及相關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能。具體職責為:查處演出和娛樂、網咖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子遊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走私榆凳應盜版影片放映的行為;查處圖書、報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查處盜版侵權行為;執法“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承擔法律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監督檢查等職能。
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他行政執法專項編制5名(暫配,以省下達為準,含工勤服務編制1名)。其中隊長1名(由副科級幹部擔任),副隊長1名。
(四)文化市場新聞出版股
負責依法管理文化市場,研究文化市場發展動態,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訂文化市場管理辦法,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負責電影經營許可證的審批;負責對全縣的電子遊戲機室、網咖、音像製品、演出市場、娛樂場所、網際網路服務網路的設定審核及管理;負責辦理申辦報刊、新聞出版行業的審批工作;履行著作管理職能,打擊非法出版物和違法經營活動以及侵權、盜版等違法行為。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事業編制6名(工勤人員1名,未含行政執法專項編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副股長(含辦公室正副主任)5名。

直屬機構

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在整合原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管理部門的文化行政處罰以有相關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能,調整歸併原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管理部門的執法機構和“掃黃”、“打非”隊伍的基礎上設立,為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直屬股級機構,按內設機構和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
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以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名義對屬地文化市場實施綜合執法,行使文化市場行政處罰以及相關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能。具體職責為:查處演出和娛樂、網咖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子遊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的行為;查處圖書、報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查處盜版侵權行為;執法“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承擔法律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監督檢查等職能。
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他行政執法專項編制5名(暫配,以省下達為準,含工勤服務編制1名)。其中隊長1名(由副科級幹部擔任),副隊長1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