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青田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主管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田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所屬:青田縣
  • 職責: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的文化
  • 等級:正科級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辦公室,社會文化科,行政審批科,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的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縣文化產業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文化產業政策,協調文化產業發展;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對外交流與合作。
(三)綜合管理、指導全縣戲劇、音樂、舞蹈、曲藝、雜技、美術、書法、攝影、文學、電影等藝術生產;組織、指導具有示範性的重大藝術活動。
(四)綜合管理、指導全縣社會文化事業,圖書館事業,加強文化館(站)、圖書館和影劇院建設;組織、指導開展社會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少兒文化、老年文化和民族文化工作,挖掘、整理開發民間文化。
(五)綜合管理全縣文物事業,負責全縣的文化遺產的保護、搶救、研究、利用、鑑定、宣傳、及流散文物的管理工作;審核、申報全國重點和省、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負責歷史文化保護區、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依法報批考古發掘、文物保護、文物維修項目;編制文物維修方案和經費預算方案。
(六)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的行政(行業)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綜合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科技工作;指導和協調開展廣播電視監測工作。
(七)依法管理全縣社會文化市場;負責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的綜合管理和行政許可。開展全縣文化市場、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的行政綜合執法,加強執法隊伍建設;開展“掃黃”“打非”集中行動,維護市場秩序。
(八)監督管理全縣新聞出版活動和印刷業;負責全縣圖書、報紙、期刊及電子出版物的出版、複製、印刷、發行的管理,查處違禁出版物;負責書刊印刷定點企業和出版物印刷許可證企業設立的報批、管理;負責音像製品的出版、複製的管理;承擔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
(九)研究、制定全縣博物館、紀念館的發展規劃,指導全縣博物館的建設和各博物館之間的協作、交流,組織全縣三級以下國有館藏文物鑑定,負責文博單位藏品借用、交流、調撥的審核、報批;協調、指導、檢查全縣的文物安全工作。
(十)制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指導開展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工作;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搶救、研究、利用、宣傳工作;審核、申報國家、省、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保護名錄、代表性傳承人、傳承基地;負責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督查、督辦局決定的重要事項,綜合協調各科(室)和局屬單位的有關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和調查研究;負責機關文電、會議、文秘、信息、檔案、信訪、保密、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綜合統計、後勤內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各單位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局機關的從事勞動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協助局黨組抓好機關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幹部職工隊伍建設;承擔局系統紀檢、監察日常工作;負責局系統的對外交流;負責年度考核和安全生產日常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社會文化科

研究制訂和組織實施全縣文化藝術事業及民眾文化的發展規劃;管理社會文化和圖書館事業;抓好全縣文化館(站)、圖書館的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網路的鞏固、提高、發展;巨觀指導全縣社區文化、廣場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村落文化等基層文化建設;歸口管理全縣重大社會文化活動;管理監督文藝作品評獎及推薦選拔工作;組織指導藝術創作、研討及學術交流活動;培育、扶持、開發文化旅遊、藝術培訓等相關產業;組織挖掘和整理民族民間文化遺產,做好全縣專業藝術劇團和民間藝人的管理工作;組織、管理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體育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做好藝術檔案工作;管理電影發行放映;指導管理圖書、民眾文化等學會工作。

行政審批科

(增掛文化市場管理科、廣電新聞出版科牌子)
負責本局所有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研究制定全縣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市場的有關政策和制度;負責宣傳貫徹有關法律、法規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負責文化(含音像製品零售出租)、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工作;承辦全縣文化市場規劃和管理工作;承擔縣文化市場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和全縣文化市場管理的綜合工作。
負責對設立、終止縣廣播電視台(站)變更台名、台標、節目設定範圍或節目套數的審核、報批;負責對全縣廣播、電視台的年檢年審;負責對全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播出情況的監管和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負責對全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管理的監管;負責組織全縣廣播電視政府獎的評選、審定和上一級政府獎的申報;承擔局相關重大課題調研和理論研究工作;監管全縣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和廣播電視有效覆蓋;廣播電視頻率頻點審核、小功率頻率審核、報批;指導全縣廣播電視重大技術項目建設;研究編制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新聞出版活動、出版物市場、印刷市場管理的綜合工作;負責印刷業、報刊、內部資料、出版物發行的審核、審批;承擔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負責行業政策法規的宣傳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負責全縣新聞出版綜合統計工作、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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