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稜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擬定全市廣播影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的科技運用和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擬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檢測監管網的規劃;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和技術保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社會主義大文化大發展戰略;確定全市文化、廣播、影視事業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及管理辦法。深入推進本系統體制改革,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
(二)安排文化、影視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文化藝術的發展,參與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類活動。
(三)推進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文化遺產、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服務,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
(四)指導書店、圖書館、文化館、紀念館、陳列館基礎建設;指導全市民眾文化、廣播影視、文化遺產、新聞出版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
(五)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保護、傳承與普及工作。
(六)組織開展文化、影視、圖書市場綜合執法活動,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演藝活動民辦機構進行審批和監管。協調全市“掃黃打非”集中整治行動。
(七)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核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轉播機構、電視劇製作單位的建立和撤銷;審查廣播電視播出重要節目。
(八)擬定動漫和遊戲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動漫和遊戲產業發展。
(九)監管工藝美術品經營活動。
(十)擬定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博物館、紀念館、陳列館建設及各館之間的協作與交流;承擔歷史文化保護區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十一)貫徹和執行《著作權法》,檢查和處理侵權盜版案件,依法調解著作權糾紛。
(十二)負責印刷業、出版物發行零售有關審批、審核和監管工作。
(十三)歸口管理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文化遺產、新聞出版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和上級部署涉及本系統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全局綜合、協調、檢查和督辦工作;起草全市文化、廣播影視事業發展戰略和年度計畫、總結;負責目標管理、文電、機要、檔案、信息、會務、安全、黨建、計畫生育和人大政協定案提案等工作。起草並組織實施全市本系統人才培養、選拔、使用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專業職稱評審和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調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獎懲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
(二)財務審計股
負責全系統財務、預算、審計、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負責管理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監督全系統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起草並組織實施全市本系統人才培養、選拔、使用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行業技術管理股
負責起草並組織實施全市廣播影視宣傳工作規劃;監管廣播電視的宣傳和播出內容,協助市委宣傳部把握好廣播電視的輿論導向;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防止各政治責任類事故發生;負責記者證的審核發放;監督指導廣播電視節目獎項評獎;負責廣播電視音像資料的收集和使用;監督指導電影放映工作。
負責對九一七台、廣播電視台、電視轉播台、有線網路、微波站的頻率及功率的置配和專用頻道的管理,依法對廣播影視播出、放映、轉播、發射、接收、傳輸機構技術的指導和監管;負責相關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技術獎項的評比。
擬定文化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謀劃並指導實施重點文化產業項目;指導、協調全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及產業結構、產品結構的調整;加強對文化產業經營活動的管理;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
起草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市場管理辦法和發展規劃;監管文化市場各類經營場所;指導文化影視市場的行政審批和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市行業協會開展業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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