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銀施洛德增利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交銀增利債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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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銀施洛德增利債券證券投資基金是交銀施洛德發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交銀增利債券C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交銀施洛德
  • 基金管理費:0.60%
  • 首募規模:103.23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9682
  • 成立日期:20080331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根據巨觀經濟運行狀況和金融市場的運行趨勢,自上而下進行巨觀分析,自下而上個券選配,在控制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前提下,主要通過投資承擔一定信用風險、具有較高息票率的債券,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長。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債券、股票、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資僅限於參與新股認購和可轉債轉股獲得的股票,權證投資僅限於參與可分離轉債申購而獲得的權證,即本基金不從二級市場購買股票或權證。本基金通過新股認購策略所認購新發行股票,在其上市後持有時間不超60個交易日,所持可轉換債券轉股後的股票持有時間不超過5個交易日,通過可轉債認購所獲得的權證,在其上市後持有時間不超過20個交易日。本基金的投資對象重點為承載一定信用風險、具有較高息票率的債券,包括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次級債、資產支持證券(含資產收益計畫)、可轉換債券等以企業為主體發行的債券。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充分發揮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優勢,將嚴謹、規範化的基本面研究分析與積極主動的投資風格相結合,在分析和判斷巨觀經濟運行狀況和金融市場運行趨勢的基礎上,動態調整大類金融資產比例,自上而下決定債券組合久期、期限結構配置及債券類別配置;同時在對企業債券進行信用評級的基礎上,綜合考量企業債券(含公司債、企業短期融資券)的信用評級以及包括其它券種在內的債券流動性、供求關係、收益率水平等因素,自下而上地配置債券類屬和精選個券。通過綜合運用騎乘操作、套利操作、新股認購等策略,提高投資組合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由於本基金A類和B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分配收益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額類別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登記結算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紅利發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
4.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6.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A類、B類以及C類基金份額分別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選擇採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同一類別基金份額的分紅資金將按除息日該類別的基金份額淨值轉成相應的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持有A/B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選擇紅利再投資,紅利再投資的份額免收前端申購費或後端申購費。同一投資人持有的同一基金類別的基金份額只能選擇一種分紅方式,如投資人在不同銷售機構選擇的分紅方式不同,則登記結算機構將以其處理的最後一次分紅方式為準;
7.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8.基金當期收益應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9.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初始面值;
10.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兩次;
11.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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