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規定》是為推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培養造就高素質專業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由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於2019年11月28日印發,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規定
- 印發機關: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印發日期:2019年11月28日
- 實施日期:2020年1月1日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規定》是為推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培養造就高素質專業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由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於2019年11月28日印發,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規定》是為推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培養造就高素質專業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由中共中央組織部、人...
2022年3月16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訊息,區印發《寧夏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實施細則(試行)》。內容簡介 明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接受培訓的權利和義務,一般每年度參加各類培訓的時間累計不少於90學時或者12天。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在崗培訓的,一般不得晉升崗位等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無正當...
第九條 省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支柱產業發展需要,依託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或者單獨建設布局合理、技能含量高、面向社會提供技能培訓和技能鑑定服務的公共實訓基地。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人民政府建設公共實訓基地。第十條 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舉辦職業院校或者職業培訓機構...
為提高國家公務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適應行政機關高效能管理的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國家公務員培訓規定。該規定旨在對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國家公務員進行培訓工作。【發布單位】河北省 【發布日期】2002-07-15 【生效日期】2002-07-15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
第一條 為規範省級事業單位教育培訓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根據《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108號)等精神,參照《浙江省省級機關幹部教育培訓經費開支管理規定》(浙財行〔2017〕72號),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除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之外的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省級事業單位(以下簡稱...
單位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參加的由本單位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所需經費主要由單位負擔。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和行業組織,對在繼續教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十五條 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的權利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所在單位的主管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所在單位無主管...
《安徽省職業技能培訓管理辦法》在1994.05.10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職業技能培訓管理,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舉辦向社會招生的技術等級和實用技術培訓。凡頒發學歷證書、專業證書、崗位證書的社會...
第二十六條 各級各類職工教育培訓單位,必須按國家或政府有關部門統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雜費,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第六章 職工教育工作人員 第二十七條 職工教育工作隊伍,由專職和兼職教師、管理人員組成。第二十八條 從事職工中學、高等教育的教師,應當分別具有大學專科、本科畢業以上學歷,或者具備與其擔負的...
4、講課經費。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培訓應主要由內部工作人員講課。確需聘請外來人員講課的,應提供外聘人員名單、職稱及講課日程安排, “講課費”按第六條規定執行。5、報賬審核。舉辦單位向市財政國庫管理局提出申請,由市財政國庫管理局按本辦法規定審核把關,單位財務據實列支。(二)參加外地培訓。1、從嚴審批。單位...
第二十九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的收費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違法收費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第三十條 從事繼續教育工作的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或者弄虛作假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以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第三十一條 本條例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使用地區 ...
第五條 建立培訓登記制度,個人培訓成績存入本人檔案,作為其任職與晉升的依據。第二章 培訓對象 第六條 本規定所指的幹部是:(一)市、區、鎮政府國家公務員;(二)市、區、鎮黨委、人大、政協、政府、法院、檢察、群團等機關及下屬機構和派出機關(以下統稱非政府系統機關)的工作人員;(三)市、區、鎮屬事業單位...
第十六條 培訓結束後,各單位應及時辦理培訓費結算手續。具體程式參照我市市級會議費報銷程式。報銷培訓費時應當提供培訓通知、實際參訓人員簽到表、講課費簽收單、培訓機構出具的原始明細單據,以及電子結算單等憑證。各單位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審核培訓費開支,對未履行審批備案程式的培訓,以及超範圍、超標準開支的...
廣州市工人技術業務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穗府(1991)41號一九九一年七月十七日廣州市人民政府頒發)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批准的《工人考核條例》和省人大常委會批准的《廣州市職工教育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第三條工人...
(四)不按照規定標準撥付職工教育經常費用的;(五)侵犯職工受教育權利的。第四十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不建立崗位培訓制度,不實行先培訓後上崗和不實行持證上崗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影響生產工作造成事故的,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行政處分。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七...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培訓,是指區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公務員培訓規定(試行)》,使用財政資金在境內舉辦的三個月以內的崗位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初任培訓等。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區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本...
第十二條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會團體和大型企業應當發揮各自優勢,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面向社會承擔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任務。上述單位面向社會承擔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任務,應當保證教學質量,並接受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及各企業、事業單位可根據需要,在上述單位中確定本地區、本系統、本...
第十二條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會團體和大型企業應當發揮各自優勢,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面向社會承擔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任務。上述單位面向社會承擔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任務時,須經市以上人事行政部門審核批准,接受有關部門監督檢查,保證教學質量。各地區、各部門及各企業、事業單位可根據需要,在上述...
第六條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事業單位的培訓機構,在做好本單位繼繼續教育工作的同時,應當承擔全市的繼續教育服務工作。繼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其辦學條件和教育質量,認定繼續教育基地。承擔繼續教育任務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辦理審核、批准、註冊手續的,應當向人事行政部門備案。第七條 各...
第一條 參照財政部、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3〕523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培訓,是指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公務員培訓規...
第二十條 企業事業單位負責職工教育(培訓)的機構,應當根據生產、工作的需要,積極開展各類培訓。對無條件單獨舉辦職工教育的企業事業單位,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組織力量集中辦學或者聯合辦學。第二十一條 舉辦國家承認學歷的職工教育,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社會力量舉辦的非學歷教育,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
第二十八條職工學校、培訓機構專職教師和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應當根據國家規定納入相應的系列。上述人員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晉級、調資、獎勵和生活福利等方面的待遇與同層次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科室人員相同。第七章 經費 第二十九條企業事業單位必須保證職工教育經費。職工教育經常費用按照不低於職工工資總額的1.5%提取...
機關、事業單位對其工作人員實施的專門培訓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執行。第三條 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是國民教育體系和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多樣化人才、傳承技術技能、促進就業創業的重要途徑。本市統籌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協同創新,推進職普融通、產教融合、科教...
第九條 職工有向本單位反映學習要求和對職工教育工作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第十條 職工有服從學習安排,努力學習,完成學業的義務。第十一條 由單位支付培訓費或利用生產、工作時間參加學習的職工,要與本單位簽訂學習(培訓)契約,並有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第三章 機構和職責 第三章 機構和職責 第十二條 市、區...
機關、事業單位對其工作人員實施的專門培訓,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第三條 職業教育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德技並修,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堅持面向市場、促進就業,堅持面向實踐、強化能力,堅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實施職業教育應當弘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