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實施細則(試行)

2022年3月16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訊息,區印發《寧夏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實施細則(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實施細則(試行)
  • 印發時間:2022年3月16日
內容簡介
明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接受培訓的權利和義務,一般每年度參加各類培訓的時間累計不少於90學時或者12天。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在崗培訓的,一般不得晉升崗位等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培訓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檔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