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水庫移民扶持基金

中央水庫移民扶持基金,是指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跨省際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和三峽水庫庫區基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水庫移民扶持基金
  • 包含基金: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跨省際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三峽水庫庫區基金
  • 相關部門財政部水利部、國家發改委
  • 施行時間:2019年3月1日
簡介,管理,相關部門,

簡介

中央水庫移民扶持基金,是指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含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跨省際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和三峽水庫庫區基金。

管理

中央水庫移民扶持基金績效管理,是指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和水利水電工程移民行政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移民管理機構)對中央水庫移民扶持基金開展的績效目標管理、績效監控、績效評價、評價結果運用等全過程績效管理工作。其中:績效目標分為整體績效目標和區域績效目標。
中央水庫移民扶持基金績效管理工作按照分級負責、權責統一、公平公正、程式規範的原則進行。
列入中央部門預算的中央水庫移民扶持基金按照部門預算績效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相關部門

各級財政部門、移民管理機構等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中央水庫移民扶持基金績效管理工作。
(一)財政部。負責績效管理的總體組織和指導工作。審核績效目標;指導、督促開展績效目標執行監控;確定中央對省級績效評價的重點及具體組織方式;確定中央對省級績效評價結果運用方式;指導地方財政部門績效管理工作。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專員辦)按照財政部要求,開展績效管理相關工作。
(二)水利部。負責績效管理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設定整體績效目標;審核區域績效目標和績效評價材料;督促落實績效目標;具體組織開展中央對省級績效評價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對省級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建議;指導地方移民管理機構績效管理工作。
(三)國家發展改革委。協同負責績效管理的總體組織和指導工作。參與省級區域績效目標審核和績效評價工作;參與確定績效評價結果運用方式。
(四)地方財政部門。負責本地區績效管理總體工作。對本地區績效目標設定和分解下達以及匯總後的本地區績效目標進行覆核;組織開展本地區績效評價和績效目標執行監控;覆核績效自評和績效評價結果;確定本地區績效評價結果運用方式,督促對績效評價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五)地方移民管理機構。負責本地區績效管理具體工作。設定、分解下達本地區績效目標,審核匯總本地區績效目標;開展本地區績效目標執行監控、績效自評和績效評價,提出本地區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建議,及時組織整改績效評價中發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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