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管理辦法

《湖南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稿)》是為進一步規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管理,充分發揮項目實施效益,促進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意見》(國發〔2006〕17號)、《財政部 水利部關於印發〈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後期扶持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2〕1號)、《水利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的通知》(水移民〔2018〕208號)和《湖南省大中型水庫移民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湖南省實際,制定的辦法。

2023年3月24日,湖南省水利廳發布《湖南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稿)》。

2023年11月,經湖南省人民政府審查備案,湖南省水利廳印發了《湖南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湖南省水利廳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為進一步規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管理,充分發揮項目實施效益,促進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經濟社會發展,湖南省水利廳組織起草了《湖南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建議。
湖南省水利廳    
2023年3月24日

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管理,充分發揮項目實施效益,促進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意見》(國發〔2006〕17號)、《財政部 水利部關於印發〈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後期扶持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2〕1號)、《水利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的通知》(水移民〔2018〕208號)和《湖南省大中型水庫移民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以下簡稱“後期扶持項目”),是指使用中央和省級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支持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項目。
第三條 後期扶持項目管理工作實行政府領導、部門管理、分級負責、縣為基礎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 後期扶持項目管理包括規劃和前期工作、計畫管理、實施管理與監督檢查等全過程管理。
第五條 後期扶持項目實行信息化管理,通過湖南移民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移民基礎信息資料庫、後期扶持規劃項目庫和後期扶持項目管理台賬。
第二章 規劃和前期工作
第六條 後期扶持規劃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編制,編制完成後應組織評審,按程式報批。
第七條 納入後期扶持規劃的後期扶持項目要尊重移民意願和聽取移民村民眾意見,原則上由移民村申報,經鄉鎮人民政府初審,報縣市區移民管理機構篩選審查,經市州移民管理機構審查匯總後,報省水利廳備案。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名稱、建設任務、建設地點、建設工期、投資估算、資金籌措、效益分析等。
第八條 縣市區水庫移民管理機構根據經批准的後期扶持規劃建立規劃項目庫。規劃項目庫是編制年度後期扶持項目計畫的主要依據,未納入規劃項目庫的後期扶持項目不得列入年度項目計畫。
第九條 規劃項目庫建成後不得隨意調整,確需調整的,由縣市區申報調整項目,市州移民管理機構及時將調整後的項目庫報省水利廳備案。規劃項目庫調整幅度原則上不得超過未實施規劃額度的10%。規劃項目庫的調整應於年度後期扶持項目計畫編制前完成。
第十條 規模較大、技術方案複雜的項目,以及關係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房屋修造、能源類等涉及結構安全的項目應按照有關行業規定做好項目論證等前期工作並按規定程式審批。技術簡單的小微工程類項目、小額產業類項目可直接編制項目實施方案,適用村莊建設項目簡易審批程式。凡一個縣市區內的同類型項目,可以村、鄉鎮或縣為單元捆綁編制設計檔案或實施方案,其前期工作經費可捆綁使用。
第十一條 技術複雜的工程類項目和較大規模的產業開發項目,負責審批的單位,應根據有關規定組織評審;技術簡單的工程類項目和貨物類、服務類項目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以地方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為投資實施主體、移民資金予以配套的後期扶持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後送縣級水庫移民管理機構備案。
第三章 計畫管理
第十二條 後期扶持計畫應依據批准的後期扶持規劃、年度計畫預控數、批准的前期工作檔案等進行編制。後期扶持計畫中的項目應從項目庫內已完成前期工作的項目中選擇。
第十三條 後期扶持項目計畫要突出重點,因地制宜,科學合理選擇移民受益較多,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明顯的項目,鼓勵地方資金配套,發揮移民資金的疊加效應,體現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
第十四條 納入年度後期扶持計畫的項目包括:
(一)移民直補資金。
(二)移民能夠受益的生產開發項目。
(三)農業生產設施建設。
(四)交通、供電、供水、通信和社會事業等基礎設施建設。
(五)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
(六)移民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教育。
(七)與移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其他項目。
第十五條 後期扶持項目計畫主要內容包括:後期扶持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類型、前期工作審批文號、建設時間、主要建設內容、總投資及構成、受益移民人數等。
第十六條 各縣市區移民管理機構應在3月31日前將提前批年度後期扶持項目計畫、在當年下達的資金下達後60日內將後期扶持項目計畫報省水利廳備案。
第十七條 市州及其轄區的項目年度計畫報市州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由市州移民管理機構下達;省財政直管縣的項目年度計畫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由縣市區移民管理機構下達。
第十八條 各縣市區移民管理機構應確保下達的項目計畫與備案的項目計畫一致,嚴格執行已備案的項目年度計畫,不得擅自調整。確需調整的,須按照後期扶持項目計畫原程式進行報批和備案,調整額度原則上不得超過當年後期扶持項目計畫資金總額的10%。
第四章 實施管理
第十九條 後期扶持項目實施應遵循國家基本建設程式,實行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契約管理制等項目管理制度。
(一)按規定組建項目法人,不便組建項目法人的應明確項目責任單位。項目法人或項目責任單位應當編制項目實施方案,並將其在後期扶持項目所在鄉村公示。
(二)項目實施應按照政府採購或招投標有關規定執行。
(三)工程項目監理應按國家或行業規定執行。
(四)項目建設實行契約管理,應參照行業契約示範文本簽訂契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移民產業項目契約應明晰產權歸屬和收益分配機制。
第二十條 支持後期扶持項目實行民主化建設管理,構建後期扶持項目村民自選、自建、自管、自用和政府監管服務相結合的民主化建設管理體制;支持後期扶持項目實行全過程工程諮詢等服務;技術簡單的小型基礎設施項目、產業發展項目也可採取獎補等方式進行建設。
第二十一條 直補資金按列入直補方式的後期扶持移民人數確定,由縣市區移民管理機構於每年度4月底前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一卡通”一次性足額發放到位。
第二十二條 後期扶持工程類項目應按契約約定撥付工程進度款;按契約約定預留的質保金不超過3%。
第二十三條 項目完工後應及時組織驗收。對移民資金投入為主的一般後期扶持項目,由縣市區水庫移民管理機構組織驗收;對移民資金配套的後期扶持項目,縣市區水庫移民管理機構應參與主管部門組織的驗收。重點移民村(移民鄉村示範村)美麗家園建設、省級移民產業示範項目、避險搬遷(避險解困)等重點項目由市州水庫移民管理機構組織驗收。
項目驗收內容包括:項目建設任務完成、項目建設質量、資金管理、項目契約執行、項目效益、移民利益聯結等情況。對於獎補到戶到人的項目,驗收資料必須附受益移民名單,移民村簽章。
第二十四條 後期扶持項目驗收合格後,項目法人或項目責任單位應及時明確後期扶持項目管護主體,明晰產權,辦理權屬移交手續,建立健全各項運行管護制度,持續發揮後期扶持項目效益。後期扶持項目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五條 後期扶持項目建設完成後,縣市區水庫移民管理機構應以項目為單位,一個項目一個檔案,及時做好項目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移交工作。
第二十六條 後期扶持項目台賬,主要內容包括後期扶持規劃、前期工作、項目計畫、項目實施、資金撥付、項目驗收等有關情況。縣市區水庫移民管理機構要及時在湖南移民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填報項目相關數據信息,省、市兩級移民管理機構通過後期扶持項目台賬對所屬各縣市區後期扶持項目計畫執行情況進行監管。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市州、縣市區水庫移民管理機構應會同本級財政部門建立健全監督檢查(稽察、內審)、監測評估、績效評價、專項檢查等後期扶持項目監督檢查工作機制,監督項目實施和資金管理情況,確保項目建設質量、進度、資金和生產安全。
第二十八條 年度項目計畫和直補資金髮放情況應在縣市區公共網路公示,項目實施情況應在移民村張榜公示。公示的基本內容包括監督電話、項目名稱、建設內容、建設地點和工期、資金等情況。
第二十九條 投入移民後扶資金10萬元人民幣以上項目應在項目建設所在地設立永久性項目公示牌,標明項目名稱、建設時間、建設內容或規模、資金投入等。項目公示牌應按經濟實用、美觀大方、堅固耐久的原則製作,有條件的縣市區,可統一制發。鼓勵實行數字管理,通過微信掃碼獲得項目建設信息。
第三十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在後期扶持項目前期、計畫管理、實施管理中發生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移民扶助金和三峽後續工作資金項目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省水利廳負責解釋。各市州、縣市區水庫移民管理機構可依據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並報省水利廳備案。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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