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移民資金縣級報帳制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移民資金縣級報帳制實施辦法
  • 外文名:The measur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Hunan province resettlement funds County reimbursement system
檔案簡介,檔案名稱,基本信息,湖南省移民資金縣級報帳制實施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資金管理,第三章 報帳程式,第四章 監督檢查,第五章 附則,

檔案簡介

檔案名稱

湖南省移民資金縣級報帳制實施辦法

基本信息

湘移發[2010]1號
湖南省水庫移民開發管理局關於印發《湖南省移民資金縣級報賬制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移民局(辦):
現將《湖南省移民資金縣級報賬制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屬檔案:《湖南省移民資金縣級報賬制實施辦法》
二0一0年元月四日

湖南省移民資金縣級報帳制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移民資金管理,進一步規範縣級移民資金會計核算,根據水利部《庫區建設基金縣級報帳制實施辦法》(水移[2004]55號)、《湖南省大中型水庫移民條例》、《湖南省水庫移民資金管理辦法》和《湖南省水庫移民資金會計核算辦法》(湘財綜[2009]30號)的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縣級移民管理機構各類移民資金收支全部實行縣級報帳制,按本辦法規定進行資金結算和核算工作。
第三條 移民資金實行分類核算,完整反映資金收支。因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或會計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等原因由財政部門負責移民資金收支核算的,移民管理機構應建立備查賬,全面反映各類移民資金收支情況。
縣級移民管理機構要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項目資金支出台帳,確保縣級報帳制順利實施。
縣級人民政府設立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指揮部和鄉鎮移民站為非移民資金獨立核算單位,縣級移民管理機構不得將移民資金撥付到各級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指揮部或鄉(鎮)移民站,也不得以撥代支。
第四條 移民資金縣級報帳制的實施必須按批覆的年度預算或計畫進行,資金安排到項目,支出核算到項目。

第二章 資金管理

第五條 移民資金實行專帳管理,分類核算,專項用於水庫移民補償、補助和後期扶持,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移民資金年度預算(計畫)批覆後,項目實施單位應及時制訂項目實施方案,報縣級移民管理機構同意後組織實施。項目承建單位的確定及項目物資的採購應按照招投標及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移民項目資金結算應採取轉帳支付方式,嚴格控制現金支付。

第三章 報帳程式

第八條 直補到人資金報賬程式:
直補資金以銀行“一卡通”形式發放給移民的,移民管理機構憑村審核、鄉鎮簽署意見的鄉鎮匯總花名冊以及財政部門和金融機構提供的有效憑證入賬。
直補資金沒有採用銀行“一卡通”形式,而由移民管理機構直接組織發放給移民戶的,以受益移民戶簽章並經村委會、鄉鎮簽署意見的花名冊和匯款到村憑據為有效支出憑證,辦理報帳手續。
第九條 以移民資金投入為主,項目實施主體為縣級移民管理機構或鄉(鎮)的項目資金報賬程式:
一、工程項目預付款按契約約定撥付,預付比例原則上不高於契約金額的30%。由施工單位開具收據,按工程進度款審批程式進行審批後撥付。凡未簽訂施工契約或不具備施工條件的,不得預付工程款。
二、工程進度款由承建單位根據承包契約和工程進度提出用款申請,經縣級移民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後,分批予以撥付。工程進度款的審批、支付程式:
(一)由施工單位根據工程進度向縣級移民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交縣級移民管理機構工程部門審核;
(二)工程部門簽具意見後交會計部門,會計部門根據工程計畫、契約和進度進行審核。施工單位根據已審核的申請表開具有效憑據後,由移民管理機構負責人審批;
(三)縣級移民管理機構根據經以上程式簽批的申請表和有效憑據將款項通過銀行轉入施工單位帳戶。
三、 工程項目完工後,應按有關項目管理規定組織驗收,並按《湖南省水庫移民資金內部審計辦法》的規定進行驗收審計後辦理竣工結算。
四、 工程款項的結算必須憑工程計畫、承包契約、竣工驗收資料和經審計的工程決算進行,由工程承包單位開具稅務機關監製的統一發票,按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的程式審批後到縣級移民管理機構辦理結算手續。
五、 工程竣工結算時預留5%的質量保證金,用於支付因施工質量問題而發生的維修費用。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一年內未出現質量問題的,質量保證金退回施工單位。
第十條 以移民資金投入為輔、項目實施主體為非移民管理機構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項目資金報賬程式:
工程項目預付款按契約約定撥付,預付比例原則上不高於計畫金額的30%。由項目實施主體開具正規收據,經縣級移民管理機構審批後撥付。凡沒有計畫、沒有簽訂施工契約或不具備施工條件的,不得預付工程款。
工程進度款由項目實施主體根據承包契約和工程進度以及計畫額度提出用款申請,經縣級移民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後,開具有效收據,分批予以撥付。
工程項目完工後,應按有關項目管理規定,組織有移民部門參與的驗收審計,並辦理竣工結算,憑竣工結算資料和有效收據,撥付餘款。
第十一條 以移民資金投入為輔、實施主體為村(組)的項目資金報賬程式:
由村委會提出申請,村民主理財小組及所在鄉鎮簽具意見後報縣級移民管理機構審批。資金支付部門憑工程計畫、承包契約、竣工驗收資料(或階段性驗收資料)、有效收據、審批單將資金撥付村委會。
第十二條 生產開發項目資金報帳程式:
(一)以獎勵形式直接支付給移民戶的生產開發補助資金,以村為單位造具花名冊,註明計畫文號、完成任務量、補助標準和補助金額,經受益移民戶主簽字,村委會、鄉鎮簽署意見後,辦理報帳手續。
(二)以項目建設形式進行扶持的其審批報帳程式參照工程項目報帳程式進行。
(三)以實物補助形式扶持移民戶的(如提供種苗、肥料、網箱等),縣級移民管理機構應嚴格採購紀律,對採購方式、供應商選擇、實物驗收等程式作出明確規定,確保採購過程公開透明。經辦人員須憑移民戶主簽字、村委會及所在鄉鎮簽署意見的領用花名冊,經縣級移民管理機構相關業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審核和移民管理機構負責人審批後,辦理報賬手續。
(四)以貸款貼息形式扶持移民戶的,應根據縣級移民管理機構制定的貸款貼息辦法,憑資金計畫、所在村委會及鄉鎮意見、金融機構出具的利息單,經縣級移民管理機構相關業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審核和移民管理機構負責人審批後,辦理報帳手續。
第十三條 移民資金中安排的培訓費專項用於移民培訓。不得以會議、考察等名義組織觀光、旅遊,不得變相用於管理費開支。培訓費支出應以培訓計畫、培訓通知、培訓人員名冊、培訓實施總結及培訓承擔機構開出的正式發票或收據為報賬依據。

第四章 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移民管理機構不予報帳:
(一)未經年度預算或計畫批覆的;
(二)項目支出超預算(計畫)或超出規定使用範圍的;
(三)配套資金不到位的;
(四)不按要求提供有效報帳依據和憑證的;
(五)違反有關項目管理規定的;
(六)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的。
第十五條 縣級移民管理機構要建立完善的報帳流程,規範報帳憑證,加強內部監控,發揮會計機構的監督作用,防止各種違法違紀行為發生。
市級移民管理機構要加強對縣級報帳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發現問題並切實組織整改。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省水庫移民開發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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