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2000年度移民扶貧異地開發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2000年度移民扶貧異地開發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82503
【發布單位】82503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0-06-01
【生效日期】2000-06-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陝西省2000年度移民扶貧異地開發管理辦法
(2000年6月1日)
目標任務和搬遷對象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移民扶貧異地開發工作,確保完成2000年度移民扶貧工作任務,根據《陝西省貧困地區部分貧困戶移民搬遷異地開發實施方案》和近兩年我省移民扶貧工作實際進展情況,特制定本年度移民扶貧異地開發工作管理辦法。
第二條 明確指導思想。2000年度移民扶貧異地開發工作仍要堅持以國家扶貧攻堅方針政策為指導,堅持搬窮不搬富的原則,嚴格搬遷對象,強化資金管理,加大工作力度,使那些居住在邊遠高寒山區、災害頻繁、自然條件差,缺乏生產、生活條件的貧困戶,通過移民扶貧儘快解決溫飽問題。
第三條 夯實目標任務。在98、99兩年全省貧困地區移民搬遷20萬人的基礎上,2000年再安排搬遷10萬人。通過移民開發,使這些貧困人口的生產、生活條件得到明顯改善,進而實現有房住、有地種、有飯吃、有衣穿的目標。各地要按照省上下達的計畫,一次分配到貧困縣,實行包死任務,不留缺口,超搬自籌的辦法,強調計畫的嚴肅性。
第四條 嚴格搬遷對象。2000年移民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住居在自然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較差,地方病發病率高,社會發育程度低的陝北白于山區、黃河沿岸土石山區和秦巴中高山區的在冊貧困戶。戶主智力健全,身體健康,有艱苦創業精神,具有一定的勞動技能和開發潛力。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方可視為移民扶貧搬遷對象。
1.居住在海拔1200米以上的高寒邊遠山區和海拔800--1200米的狹谷地帶,人均基本農田陝南不足0.5畝、陝北不足2畝,平均日照不足6小時,無霜期陝南180天以下、陝北150天以下,正常年份人均占有糧食不足200公斤,就地扶貧難以改變貧困面貌。
2.資源匱乏,沒有發展空間,難以形成主導產業,無穩定的收入來源,按90年不變價計算,1999年人均純收入不足625元。
3.飲用水嚴重污染,有害礦物質嚴重超標,地方病嚴重,短期難以改善。
4.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遠離集鎮和交通幹線,信息閉塞,修路、拉電一次性投資太大,今後若干年內不可能規劃投入解決基礎設施建設。
第五條 必須嚴格區別非貧困戶的正常遷居與貧困戶的移民搬遷。凡不符合移民扶貧條件的,不得列為遷移對象享受移民扶貧開發優惠政策和建房補助資金。
安置形式
第六條 移民扶貧開發要採用靈活多樣的安置形式。2000年是實施三年扶貧異地搬遷計畫的最後一年,各地要把搬遷的對象切實放在缺乏基本生產和生活條件的邊遠地區貧困戶上,堅持以插花式安置和村內安置為主,集中安置和產業轉移安置為輔的方針,努力做好工作。
1.插花分散安置。主要利用農村農轉非,外遷戶騰出來的土地和集體機動地進行安置。從貧困地區人均耕地普遍不多的實際出發,在以農為主的地方遷入戶不宜過分集中,一個村民小組只宜接收一至三戶,一般不要把一個村(組)的民眾整體搬到另一個村,也不要一次搬完,可以搬一部分留一部分,使留下來的人由於人均資源的增加而具備生存條件,以加快解決溫飽的步伐。
2.村內、組內就近安置。對邊遠山區的單家獨戶或解決水電路設施難度很大的小型村民小組,可把原居住點作為生產區,將農戶就近搬遷到本村組相對居住集中地區。
3.集中安置。要與山地開發、流域治理、治沙工程相結合,充分利用新增耕地和國有、集體農場、林場、茶場等安置移民扶貧搬遷戶。
4.產業轉移安置。結合集鎮和新村建設,吸納農村一部分能人離土離鄉進城進集鎮落戶,從事二、三產業騰出房屋和耕地安置貧困戶。
5.對口扶貧安置。對於一些鄉村企業較為發達,但缺乏勞動力資源的小康村,可以與貧困村結對扶貧,吸收被扶村符合該小康村生產要求的勞動力來村落戶。
第七條 安置形式的選擇原則要做到“三不”:即不混淆對象;不降低標準;不加重貧困戶負擔。“兩滿意”:當地政府滿意;搬遷貧困戶滿意。一利於:利於貧困戶儘快解決溫飽。
計畫與資金管理
第八條 為保證移民扶貧開發工作的順利開展,省扶貧領導小組研究決定,今年再安排1億元財政扶貧資金繼續用於移民扶貧搬遷。省上仍按每搬遷一個貧困人口補助移民搬遷費1000元的標準下達搬遷任務和資金計畫,地、縣(市)必須按照每遷一人分別補助500元的標準落實配套資金,集中用於移民扶貧建房安置補助。不能按時落實配套資金的地縣,省上將視情況調減搬遷任務和補助資金。
第九條 規範審批程式,完善各種手續。必須堅持搬遷對象自願申請,遷出、遷入地鄉鎮政府審查同意並簽注意見,填寫移民扶貧搬遷登記一式三份,報縣(市)扶貧辦審批。所有搬遷戶都要與接收村組簽訂協定,明確職責和義務,確保移民扶貧異地開發工作不留後遺症。
第十條 嚴格資金撥付,確保資金及時到位和兌現。按照層層分解,逐級負責的原則,省上今年仍按照各地(市)年度計畫任務,先下達省補資金總額的80%作為啟動資金,剩餘20%的省補資金待完成今年任務並通過驗收後兌現。地(市)在省補資金撥付到位一個月內必須下達到縣,縣鄉必須保證當年兌付貧困戶搬遷補助資金。各地市要在縣鄉建立移民資金報帳制,做到移民資金專帳儲存。要堅持“專帳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保證移民扶貧資金真正用到貧困戶身上。
第十一條 各級審計部門要依法對移民扶貧安置補助資金實行年度審計,凡轉移、擠占、拖欠、挪用移民扶貧安置補助資金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逐級如數追回,並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凡欺上瞞下,虛報冒領,貪污挪用移民扶貧安置補助資金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考核驗收與組織領導
第十二條 堅持對移民扶貧異地開發工作進行年度考核驗收。考核驗收工作要在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各級扶貧辦牽頭,抽調有關部門組成工作組進行考核驗收。縣(市)根據任務完成情況向省、地(市)提出驗收申請,由地(市)組織全面考核驗收,省上隨機抽驗。
第十三條 考核驗收內容包括:1.搬遷對象是否準確;2.遷入地是否符合安置條件,搬遷戶承包地、林果園、宅基地及建房是否落實;3.省補和地縣(市)配套資金是否到位,並按補助標準兌現到搬遷戶;4.有無轉移、擠占、挪用、貪污補助資金現象;5.優惠政策是否得到落實;6.若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搬遷戶,年底驗收時一律剔除。
第十四條 移民扶貧異地開發是全面完成我省“五七”扶貧攻堅計畫的一項重大舉措,是從根本上解決高寒貧困山區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有效途徑,同時又是加強黨與人民民眾密切聯繫的“德政工程”,要求必須把好事辦好,各級黨委、政府都要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把移民扶貧異地開發工作安排在重要議事日程上,協調解決好存在的實際問題,保證今年移民扶貧異地開發任務的圓滿完成。
陝西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陝 西 省 財 政 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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