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區水利局

莆田市涵江區水利局

莆田市涵江區水利局,是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莆田市涵江區水利局
  • 辦公地址:莆田市涵江區新涵街1666號商務大樓14層辦公室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組織實施有關標準和規程規範。擬訂全區水利發展目標和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規劃和省、市、區確定的重要河湖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和跨鄉鎮水的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區域內的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洪水影響評價制度。管理水利行業供水工作。歸口管理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擬定水利工程建設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許可權審批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區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水資源管理監督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參與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參與水功能區劃編制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落實節約用水政策的措施,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組織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重要河湖、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負責沿海灘涂國墾的建設與管理,負責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
(七)負責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鄉鎮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八)負責河長制、湖長制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開展綜合協調、政策研究、督導考核等日常工作,協調組織執法檢查、監測發布和相關突出問題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等工作。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區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管理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管理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灌區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設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承擔5萬千瓦及以下水電站建設行政管理職責。
(十一)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落實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有關政策的措施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有關工作,監督管理移民安置工作負責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實施和監督。負責中央和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十二)負責有關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鄉(鎮)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十三)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江海堤防、水聞等水利工程、水利設施的安全監管。承擔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河道采砂統一管理。
(十四)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水利行業的規程規範。組織有關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會同有關部門辦理水利有關涉外事務測發布和相關突出問題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十五)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主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按照許可權承擔合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六)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職責。
(十七)負責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八)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區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有關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區水利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水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管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生態環境部門統一發布水環境質量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區水利局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本級生態環境部門協商一致。
2.關於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職責分工問題。區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牽頭相關部門,根據國家、省級制定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統一管理自然資源調查相關工作,做好國土、礦產等自然資源調查和監測工作,統一發布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結果。區水利局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3.有關防汛抗旱職責的分工。區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按照許可權承擔合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區應急局牽頭組織編制區級水旱災害專項應急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水旱災害應急救援;指導協調區水利局做好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會同區水利局等有關部門建立使全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合,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現任領導

局長:陳國輝
副局長:陳金聰
總工程師:許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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