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學校按職務分績效工資。相當於把績效工資分成大小不同的幾份,然後按職務的高低進行分配,這是極不正確的。
正確的分配方法應把績效工資與工作量和實際貢獻掛勾。即先把績效工資分成兩塊,一塊按工作量分,一塊按實際貢獻分。工作量又分成基本工作量和超工作量。用學校的總課表計算基本工作量,用其它工作計算超工作量。班主任教師完成基本工作量享受班主任津貼,其他人員完成基本工作量享受崗位津貼(農村教師享受農村教師津貼)。工作量超過基本工作量的人員都按所超課時享受超課時津貼。實際貢獻也分為兩塊,一塊為基本業績,一塊為超額業績。基本業績為工作人員完成崗位職責取得的業績,體現為教學業績。超額業績為工作人員在崗位職責外取得的業績,體現為各類競賽獲獎。這樣績效工資就很好配了,工作量占總額的50%或55%(基本工作量所占比重不超過45%,超工作量所占比重不超過15%)。實際貢獻占總額的50%或45%(基本業績所占比重不超過45%,超額業績所占比重不超過10%)。這樣就可按指導意見設立“班主任津貼”“崗位津貼”“農村教師津貼”(基本工作量),“超課時津貼”(超工作量),“教育教學成果獎”(實際貢獻)。中國小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就是根據教育部指導意見按上面的思路設計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小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 對象:中國小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