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

遂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遂寧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制定的《遂寧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遂寧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
  • 發布部門:遂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指導思想:“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等
  • 生效日期:2009年1月1日
遂寧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概述,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實施辦法,指導思想和原則,實施範圍和時間,清理規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的核定,績效工資的分配,相關政策,經費保障與財務管理,組織實施,

遂寧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

概述

遂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遂寧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制定的《遂寧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是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的具體措施,也是深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對於依法保障和改善義務教育教師的工資待遇,提高教師地位,吸引和鼓勵各類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生從教,促進義務教育事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涉及廣大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政策性強。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要把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同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緊密結合,同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規範學校收費行為和經費管理緊密結合。要嚴格執行政策,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和財經紀律,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處理各方面的關係,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教師隊伍的穩定,促進我市義務教育事業又好又快地發展。
二○○九年九月四日

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

為深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切實做好我市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8〕133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財政廳教育廳關於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川辦發〔2009〕35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

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精神為指導,把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同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創新管理機制、加強隊伍建設緊密結合,同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規範學校收費行為和經費管理緊密結合,妥善處理各方面的關係,確保教師隊伍的穩定,促進我市義務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原則。我市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1.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依法保障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的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
2.堅持規範收入分配秩序與完善收入分配製度相結合。
3.堅持規範收入分配、創新管理和績效考核相結合。

實施範圍和時間

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從2009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

清理規範津貼補貼

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同清理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津貼補貼結合進行。清理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現執行的津貼補貼及獎金項目,核實津貼補貼實際發放水平及資金渠道。在實施績效工資的同時,對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以外發放的各類津貼補貼及獎金,以及自行提高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標準和擴大發放範圍的部分,予以規範。具體清理規範辦法按《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等關於認真做好清理規範全省義務教育學校津貼補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辦函〔2009〕131號檔案執行。

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義務教育學校規範後的津貼補貼和原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納入績效工資總量。
(二)績效工資總量暫按學校工作人員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度和規範後的津貼補貼水平核定。其中:市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規範後的津貼補貼平均水平,按照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市直機關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的原則確定。市屬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總量隨基本工資和市直機關公務員規範後津貼補貼的調整相應調整。
區縣(含園區)及以下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規範後的津貼補貼平均水平,按照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區縣所屬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的原則確定。區縣(含園區)及以下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總量隨基本工資和當地區縣所屬公務員規範後津貼補貼的調整相應調整。
(三)市屬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總量,由市級人民政府人事、財政部門核定;區縣(含園區)及以下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總量,由區縣級人民政府人事(園區管委會)、財政部門核定。
(四)在人事、財政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市、區縣(含園區)教育主管部門具體核定所屬各學校績效工資總量。市、區縣(含園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合理統籌,逐步實現同一區域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水平大體平衡。對農村學校特別是條件艱苦的學校要給予適當傾斜。教育主管部門核定各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方案應報同級政府人事、財政部門備案。

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1.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基礎性績效工資設立崗位津貼和農村學校教師補貼兩項,崗位津貼和農村學校教師補貼的具體發放標準及辦法,按學校隸屬關係分別由市、區縣人事、財政、教育部門確定,一般按月核發。
崗位津貼。市、區縣(含園區)人事、財政、教育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統籌平衡學校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之間以及同一崗位序列不同等級之間的工資關係,根據現任工作崗位,合理確定各崗位等級的崗位津貼標準。區縣行政區域內相同隸屬關係的義務教育學校工作人員按崗位等級分別執行統一的崗位津貼標準。
農村學校教師補貼。主要體現向農村學校教師工資待遇的適當傾斜。根據農村學校的地理位置、條件艱苦程度等因素確定標準,適當拉開差距。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學校在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內,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內部分配方式和辦法。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應設立班主任津貼、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勵等項目。其中班主任津貼標準應在教育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確定。
(二)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全市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要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加強對所屬義務教育學校的績效考核,並加強對學校內部考核的指導。學校要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根據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班主任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三)學校制定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教職工的意見。分配辦法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報學校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在本校公開。
(四)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人事、財政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範圍內,由學校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對校長的考核結果統籌考慮確定。

相關政策

(一)《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嚴肅紀律加強公務員工資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廳字〔2005〕10號)下發前,學校發放的改革性補貼,除超過規定標準和範圍發放的之外,暫時保留,不納入績效工資,另行規範。在國家關於改革性補貼規範辦法出台前,各地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補貼項目、提高現有改革性補貼項目的標準和擴大發放範圍。
(二)原國家規定的班主任津貼與績效工資中的班主任津貼項目歸併,不再分設,納入績效工資管理。
(三)績效工資實施後,教齡津貼、特級教師津貼、特殊教育補貼、政府特殊津貼等按照國家規定發放的津補貼仍按現行政策繼續執行。
(四)績效工資實施後,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離退休生活補貼和國家規定津補貼以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補貼或獎金,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要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廳字〔2005〕10號檔案有關規定,堅決予以糾正,並嚴肅處理。
(五)績效工資不作為計發離退休費的基數。
(六)在實施績效工資的同時,對義務教育學校離退休(職)人員發放生活補貼。離退休(職)人員生活補貼的具體標準按學校隸屬關係分別由市、區縣人民政府人事、財政部門確定。各地要統籌平衡學校離退休人員不同職務等級之間的離退休費關係,合理確定各職務等級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標準。區縣行政區域內相同隸屬關係的義務教育學校離退休(職)人員按職務等級分別執行統一的生活補貼標準。
(七)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時,對完全中學中從事非義務教育教師的津貼補貼問題,由學校統籌考慮。

經費保障與財務管理

(一)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和向離退休(職)人員發放生活補貼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區縣人民政府是管理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經費的責任主體,要在上級政府補助的基礎上,確保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所需資金落實到位。市財政負責安排本級直屬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經費,同時加強對各區縣的統籌和支持力度,指導、督促並幫助財力薄弱的區縣足額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經費。
(二)學校績效工資應專款專用,分賬核算。具體發放方式按照市、區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實行工資財政統一發放的區縣,可結合實際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照規定程式直接劃入個人工資銀行賬戶,獎勵性績效工資經教育主管部門審定,並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核後,由同級財政部門劃入個人工資銀行賬戶。
(三)規範學校財務管理,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等費用的規定,嚴禁“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學校的國有資產實行統一管理,各類政府非稅收入一律按照國家規定上繳同級財政,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各學校按規定的收入,原則上專用於教育事業發展,優先保障學校正常運轉,積極化解教育債務。嚴禁挪用公用經費收入和義務教育保障經費以及其他教育專項資金髮放津補貼。

組織實施

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工作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市人事、財政、教育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各區縣(園區)實行屬地負責制。
區縣(園區)人事、財政、教育部門,根據本實施辦法制定本地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具體實施方案,報市人事、財政、教育部門批准後實施。
市屬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由市人事、財政、教育局制定並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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