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東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實施辦法

區人事局、區教育局、區財政局聯合擬定的《河東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實施辦法》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並報請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現將轉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河東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實施辦法
  • 外文名:Tianjin
  • 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
  • 性質:名詞
內容,時間,

內容

河東政辦發〔2009〕53號
關於轉發區人事局教育局財政局河東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
天津市河東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實施辦法
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教委擬定的天津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津政辦發〔2009〕126號)精神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實施統一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
(一)實施範圍和時間。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我區義務教育學校,包括國小、國中和特殊教育學校,完全中學的國中階段,一貫制學校的國小和國中階段的正式工作人員,從2009年1月起實施統一的績效工資制度。
(二)建立統一的績效工資制度。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的收入主要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義務教育學校的人均績效工資水平,按照我區公務員年人均津貼補貼水平和學校工作人員上年度12月份的人均基本工資額度確定,標準為年人均31923元。
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要與實施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制度相結合,兩項制度要相互銜接並相互匹配。區屬各義務教育學校的績效工資標準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我區統一績效工資標準執行,低於該標準的提高至該標準,高於該標準的改按該標準執行。我區義務教育學校的績效工資水平,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標準執行,由區財政按月撥款,統一發放。
(三)改革義務教育學校經費制度。義務教育學校的經費制度,由財政撥款和學校收費制度改為全部由財政撥款制度。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所需經費納入區級財政預算。各學校要嚴格執行統一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一律不得提高績效工資標準,不得另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獎金。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單位和責任人,要堅決糾正,並嚴肅處理。
二、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內容
(一)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教師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工資不作為計發離退休費的基數。
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主要體現我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和崗位職責等因素。正高級教師與中學三級教師和國小二級教師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級差標準,按照1.8:1的垂直壓縮率確定。專業技術人員副高級與員級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級差標準,按照1.5:1的垂直壓縮率確定。管理人員五級職員與十級職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級差標準,按照1.5:1的垂直壓縮率確定。工勤人員技師與初級工、普工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級差標準,按照1.3:1的垂直壓縮率確定。基礎性績效工資設立崗位津貼。(義務教育學校崗位津貼標準見附表一至附表四)
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各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學校工作人員數和區獎勵性績效工資人均水平核定。設立班主任津貼、超課時津貼和教育教學成果獎等項目。其中班主任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年級組長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教研組長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80元,備課組長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超課時津貼,標準為每課時10元。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分為國家級成果獎、省部級成果獎、區級成果獎和校級成果獎四個等級,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按教師獲獎的不同等級,根據河東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辦法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規定的標準給予獎勵。目標管理獎根據月、學期、年度目標考核結果,按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三個等級進行獎勵。國家原規定的班主任津貼與績效工資中的班主任津貼項目合併,納入績效工資管理。
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範圍內,由區教育局按照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1.65倍統一提取並制定考核辦法,對校長進行考核,根據學校規模和考核結果確定發放標準。
規範義務教育教師津貼補貼。保留物價補貼、回民補貼、獨生子女費、防暑降溫補貼、冬季取暖補貼、集中供熱採暖補貼、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住房補貼和國家規定的教齡津貼、特級教師津貼、特殊教育津貼。我市規定的其它津貼補貼項目併入績效工資。區教育局和學校等自定的津貼補貼一律取消。
(二)退休人員生活補貼制度。對義務教育學校退休(退職)人員發放生活補貼。生活補貼標準按義務教育學校同職務(等級)在職教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基礎性績效工資的72%核定。(退休退職人員生活補貼標準見附表五至附表八)
規範退休(退職)人員津貼補貼。保留物價補貼、冬季取暖補貼、集中供熱採暖補貼、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防暑降溫補貼、住房補貼、歸僑津貼、交通費、書報費、洗理費、未納入獎金、未納入補貼、教齡津貼、特級教師津貼、退休教師獎勵金、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前退休人員單獨享受的退休費補貼補助。我市規定的其他補貼補助項目併入生活補貼。區教育部門和學校等自定的補貼補助項目一律取消。
義務教育學校離休人員生活補貼制度按本市現行規定執行。
(三)完全中學和一貫制學校中非義務教育階段工作人員的收入分配製度。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以後,完全中學中非義務教育階段工作人員的收入分配製度,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人事局市財政局擬定的天津市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等三個檔案的通知》(津政辦發〔2006〕6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收入分配標準可參照本校義務教育教師績效工資的標準核定,所需經費由學校解決。對經費確實有困難的學校,由區財政適當補貼。
(四)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區教育局要依據《天津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中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指導意見》、《天津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並結合本實施辦法,制定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加強制度建設、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對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等實行績效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要體現多勞多得原則。學校制定本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時,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教職工的意見,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後,報區教育局批准,並在本校公開。
三、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加強財務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是義務教育學校經費制度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收入分配製度的一項重要改革,區政府成立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辦公室成員由區人事、財政、教育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做到積極穩妥,周密安排,精心組織,確保平穩實施。區教育局要制定應急工作預案,認真做好教師的思想政治和政策解釋等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確保社會穩定和教育隊伍安定。
(二)繼續深化教育改革。區人事、財政、教育等部門要建立有效的工作協調和監督檢查機制,緊密結合建立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繼續推進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深化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及時研究和妥善處理新情況和新問題,嚴格把握政策原則和工作程式,指導和督促學校做好各項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制度平穩實施。
(三)規範學校財務管理。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雜費等費用的規定,嚴禁“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學校的國有資產實行統一管理,各類政府非稅收入一律按照國家規定上繳同級財政,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利用收費收入和公用經費自行發放津貼補貼。
(四)加強學校銀行賬戶管理。嚴格執行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轉市財政局等七部門關於加強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管理意見的通知》(津政發〔2006〕112號),以及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和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關於印發<天津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審批管理辦法>的通知》(津財庫〔2001〕75號)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集中審批、統一開戶”等原則,學校開立銀行賬戶和銀行為學校開立賬戶,必須持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和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等三部門的批件辦理。
(五)嚴格清理小金庫。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9〕18號)和我市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意見,對學校“小金庫”進行專項治理,對私設“小金庫”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處理,並紀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六)學校績效工資應專款專用。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一律採用銀行卡的方式統一發放,不得發放現金。基礎性績效工資按規定程式由區財政局直接撥付到職工個人工資銀行賬戶,獎勵性績效工資經區教育局審核後,由區財政局直接撥付給各學校,由學校劃入職工個人工資銀行賬戶。具體辦法參照市財政局、市教委、原市人事局、市編辦《關於印發<天津市中國小教職工工資統一發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津財教[2001]317號)執行。
附屬檔案:
1.義務教育學校崗位津貼標準(表一至表四)
2.義務教育學校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表五至表八)

時間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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