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工作條例》是為了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全面、客觀、系統地編纂地方志,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地方志,發揮地方志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而制定的條例。2006年5月18日,條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自2006年5月18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方志工作條例
- 發布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06年5月18日
- 實施日期:2006年5月18日
《地方志工作條例》是為了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全面、客觀、系統地編纂地方志,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地方志,發揮地方志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而制定的條例。2006年5月18日,條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自2006年5月18日起施行。
《地方志工作條例》是為了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全面、客觀、系統地編纂地方志,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地方志,發揮地方志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而制定的條例。2006年5月18日,條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自...
第一條 為了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對地方志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充分發揮地方志在雲南高質量跨越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
第一條 為全面、客觀、系統地記述本行政區域地情,科學地積累、保存與開發、利用地方文獻,依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地方志的編纂、管理和開發利用工作,適用本條例。...
江蘇省地方志工作條例 (2018年9月21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方志工作,促進地方志的開發利用,發揮地方志記錄歷史、傳承文明、資政育人、服務發展的作用,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
《廣東省地方志工作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18年5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5月31日 條例全文 廣東省地方志工作條例 (2018年5月31日...
山東省地方史志工作條例,施行日期是2005年12月1日起。為了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客觀記載區域地情,系統積累、保存地方史志文獻,服務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發布內容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地方史志的...
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 第一條 為了全面、客觀、系統地編撰地方志,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
西藏自治區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全面、客觀、系統編纂地方志,科學、合理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地方志...
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地方志工作條例》答問是在2006年05月30日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含國務院法制局)發布的解讀檔案。詳細內容 (2006年5月30日)2006年5月18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467號國務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條例》,該條例自...
湖南省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是綜合反應一個國家或者地區自然與人文的歷史與現狀發展狀況的百科式要述。概括 地方志,簡稱“方誌”。即按一定體例,全面記載某一時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情況的書籍文獻。
第一條為了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地方志的組織編纂、管理、開發利用工作,適用《地方志工作條例》和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地方志,包括市和區、縣編纂的地方志書、地方綜合...
浙江省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意在為繼承和發揚優秀文化傳統,加強和規範地方志工作,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地方志,發揮地方志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根據《地方志工作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浙江省實際制定本辦法並實施。公...
福建省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 第一條 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客觀記載區域地情,系統積累地方志文獻,發揮地方志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促進文化強省建設、深化福建與台灣及港澳僑交流合作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
為規範地方志工作,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地方志,推動地方志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地方志工作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江蘇省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 。第一條為規範地方志工作,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地方志,推動地方志事業...
第一條 為保障和促進地方志事業發展,全面、客觀、系統地編纂地方志,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地方志,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條例》,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各級地方志的組織...
《蘇州市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是2013年蘇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方志工作,全面、客觀、系統地編纂地方志,合理地開發利用地方志,推動地方志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江蘇省實施〈...
條例內容如下 二○○九年四月七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自治區地方志編纂工作,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地方志,發揮地方志在促進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
上海市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於2011年5月18日在上海市發布。內容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為了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市行政區域內地方志的組織編纂、管理、開發利用工作,...
寧波市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在2012.05.14由寧波市人民政府頒布。《寧波市實施辦法》已經2012年5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12年5月14日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方志工作,科學、...
湖南省實施 《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第 225 號令 。辦法發布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 225 號 《湖南省實施 〈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已經2008年5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地方志的組織編纂、管理、開發利用工作,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地方志,是指冠以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的地方志書、地方綜合年鑑。本省...
湖北省政府令第299號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方志編纂工作,全面、客觀、真實地記載地域歷史和現實情況,科學、合理開發利用地方志,發揮地方志存史、資治、教化以及在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根據國務院公布的《地方志工作條例》(以下簡稱...
地方志是記錄歷史、傳承文明的重要載體,具有資政育人、服務發展的獨特功能。為推動新時代全省地方志事業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地方志工作在“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地方志工作條例》、全國地方志事業“十四五”發展規劃和...
地方志書質量規定是為了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全面、客觀、系統地編纂地方志書,確保質量,根據《地方志工作條例》和國家關於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全面...
《雲南省地方志工作規定》已經2010年7月9日雲南省人民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地方志工作,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
《湖南省地方志工作辦法》是為了加強地方志工作的組織、管理,發揮地方志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湖南省實際,制定的辦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