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省上下主動積極作為,打造品牌,彰顯特色,地方志事業全面發展。省人大常委會頒布實施《江蘇省地方志工作條例》,保障地方志工作有序開展。黨委領導、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機構組織實施、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工作體制進一步加強,地方志事業形成了全省聯動、上下一體的新格局。第二輪省、市、縣三級綜合志書編纂工作全面完成,共出版110部、271冊,計3.35億字。省、市、縣三級地方綜合年鑑在全國率先實現全覆蓋,一年一鑒、公開出版。主題志鑒、即時性志鑒、全媒體志鑒等創新型志鑒不斷湧現。《江蘇歷代方誌全書》等一批舊志文獻完成整理出版。信息化與方誌館建設、資源開發利用、方誌文化宣傳、理論研究以及隊伍建設等協調發展,地方志工作在記錄時代發展、服務中心工作、宣傳地方文化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同時,全省地方志事業也存在一些制約發展的問題,主要是:依法治志的意識還不強,少數地區和部門對地方志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夠;事業發展還不平衡,改革創新的力度還不夠大;人員結構有待最佳化,業務素質亟待提升,信息化與方誌館等方誌文化陣地建設還相對滯後等。
“十四五”時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強國的戰略目標,為地方志事業發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要求“加強文化傳承創新”,“做好修史修志工作”,地方志事業面臨更加有利的發展環境。全省地方志工作要緊緊抓住建設文化強國這一重要機遇,築牢“為黨立言、為國存史、為民修志”的初心使命,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為當代提供資政輔治之參考,為後世留下堪存堪鑒之記述。
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關於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論述,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主動擔當“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著力實施“五項工程”,以高質量的地方志工作服務省委和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服務人民民眾文化需求,為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的現代化篇章提供有力支撐。
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牢記地方志工作的政治屬性,把黨的領導貫穿地方志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堅持正確方向。把好意識形態關口,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地方志工作。以方誌文化的繁榮發展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實現地方志工作存史、資政、育人相結合,滿足人民文化需要與增強人民的精神力量相統一。
堅持質量第一。始終把質量意識、精品意識貫穿於修志編鑒工作全過程,嚴把政治關、史實關,忠實記錄黨帶領人民取得革命、建設、改革的輝煌成就,深刻反映時代的歷史巨變。
堅持創新驅動。落實新發展理念,把創新擺在地方志工作的核心位置,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在發展中提升,使悠久的方誌文化在新時代煥發勃勃生機,體現其應有的歷史價值、社會價值和文化價值。
堅持經世致用。把握時代脈搏,融入國家戰略,在“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找準地方志工作定位,堅持修志為用、修用並舉,不斷延伸方誌觸角,拓寬服務領域,推廣優秀成果,為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歷史借鑑和方誌智力支持。
主要目標
根據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時代地方志工作的職責使命,到2025年,志鑒編纂精品工程、方誌影響力提升工程、方誌服務品牌工程、方誌文化協同創新工程、方誌工作強基固本工程“五項工程”取得重要突破,志鑒編纂工作體系、方誌理論研究體系、方誌資源開發利用體系、方誌人才隊伍體系、方誌文化傳播體系“五大體系”全面建立,實現從方誌大省向方誌強省跨越,確保江蘇地方志工作走在全國前列。
主要任務
(一)實施志鑒編纂精品工程,忠實記錄“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的生動實踐。
1﹒適時啟動第三輪地方綜合志書編纂工作。總結首輪和第二輪修志工作經驗,開展第三輪修志工作組織管理、編纂模式、編修體例等前期研究。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啟動第三輪地方綜合志書編纂工作,認真編制編纂規劃,做好方案論證、篇目設計、資料積累、隊伍培訓等準備工作。
2﹒推動年鑑編纂提質擴面。鞏固省、市、縣三級地方綜合年鑑全覆蓋成果,加強統籌指導和督促檢查,持續做到一年一鑒、公開出版。精益求精編纂好《江蘇年鑑》,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積極參與中國年鑑精品工程建設,深入開展省級精品年鑑培育創建活動,提高全省年鑑整體編纂質量和水平。推進綜合年鑑編纂向重點功能區、重點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延伸,專業年鑑編纂向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擴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部門編纂出版外文年鑑,發揮年鑑在區域合作和對外交往中的作用。
3﹒組織編纂專題特色志鑒。在重大歷史節點,編纂出版主題志書,記載當代中國,體現歷史擔當。編纂以扶貧和全面小康為主題的志書,編纂出版江蘇對口支援西藏、新疆建設志,編纂江蘇全面小康大事記、江蘇小康印跡等,展示江蘇扶貧事業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鬥歷程。各部門、單位要圍繞中心工作,編纂部門志鑒、行業志鑒、單位志鑒以及專題特色志鑒,及時留存歷史資料,記錄好新時代、新征程的偉大實踐,充分反映各項事業的發展歷程。
4﹒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志編纂。積極融入鄉村振興戰略,記錄時代變遷,留住鄉愁記憶,力爭在“十四五”末,全省鄉鎮(街道)志編纂覆蓋面達到70%以上,鼓勵有條件的村(社區)編纂村(社區)志。積極推動江蘇名鎮名村志編纂,鼓勵申報中國名鎮志、名村志、名街志等系列名志文化工程,為村落保護、城鎮建設、鄉風文明、鄉村治理、文旅融合、招商引資提供翔實可靠的依據和素材。
5﹒鼓勵志鑒編纂創新。編纂集文字、圖片、音視頻於一體的志書年鑑,推進記錄形態多樣化。採用全媒體展現手段,打造高品質的江蘇名鎮名村志。推廣《江蘇微記錄》《江蘇記錄》成功經驗,推動更多地區和部門編纂即時性志鑒產品,實時記錄經濟社會發展進程,集成展示當年大事要事、特色亮點,為黨和政府中心工作提供高水平的地方志服務。
6﹒探索地方史編研工作。逐步將地方史編研納入地方志工作範疇,加強組織管理、業務指導、督促檢查等職能建設,全面提高地方史編研管理工作水平。建立完善地方史管理工作體制機制,探索完善地方史編研工作模式,組織推出高質量地方史成果。
(二)實施方誌影響力提升工程,彰顯地方志資政育人的獨特價值。
1﹒以地方志視角講好江蘇故事。廣泛開展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宣傳教育,傳承紅色基因,弘揚時代精神。加強地方志文獻研究,積極參加各級黨委、政府主辦的綜合性文化活動,辦好“志說江南”圓桌會議,積極參與長江文化、江海文化、大運河文化、江南文化以及吳文化、楚漢文化、金陵文化、淮揚文化等地域文化活動,闡釋優秀傳統文化的時代價值。聯合上海、浙江、安徽等地方志工作機構舉辦“地方志與長三角一體化論壇”,以方誌文化助力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
2﹒開發形式多樣的志鑒產品。充分利用地方志資源,開發人民民眾喜聞樂見的簡志、地情手冊、鄉土教材、地方歷史普及讀物等通識教育類、普及類志鑒文化產品,製作方誌文化專題片、微視頻等影像志,努力滿足人民民眾對歷史文化、地情文化的需求,傳承歷史印記,培育家國情懷,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3﹒加強舊志等地方文獻整理研究。加強對歷代舊志資源的搶救性保護,點校出版一批具有重大歷史價值的舊志。在完成《江蘇歷代方誌全書》的基礎上,做好《江蘇文庫·方誌編》編纂出版工作。鼓勵社會各界讀好用好舊志,發揮舊志資源還原歷史面貌、展現古代地情、賡續江蘇文脈的作用。加強對譜牒工作的研究和業務指導,挖掘整理江蘇譜牒文化及姓氏文化的歷史資源。
(三)實施方誌服務品牌工程,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方誌文化需要。
1﹒推進史志館建設。江蘇省方誌館要以“方誌中的江蘇”展覽為抓手,加強館藏資源、展覽展示、信息服務、編研開發、宣傳教育等方面建設。推動江蘇省方誌館分館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申請建設國家方誌館分館,支持蘇州市建設國家方誌館江南分館。各設區市要把方誌館作為公共文化設施,尚未建設的要納入規劃並加快實施,實現設區市方誌館全覆蓋;已經建成的,要完善設施條件,提升服務功能。積極推進縣(市、區)方誌館建設。因地制宜建設鄉鎮(街道)、村(社區)史館。鼓勵歷史資源豐富的醫院、學校、廠礦企業、科研院所等建設院史館、校史館、廠史館和各類專題史館。整合各級各類史志館資源,組建“江蘇省史志館聯盟”,並對符合條件的命名“江蘇省方誌文化教育基地”。鼓勵各級各類史志館申報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更好發揮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激發愛國熱情、培育民族精神的作用。
2﹒開展方誌文化宣傳活動。積極組織方誌文化進機關、進農村、進社區、進校園、進企業、進軍營,主動服務各級各類“黨員之家”“職工之家”,在黨群服務中心、政務服務中心、機場、高鐵站和有條件的旅遊景區因地制宜設立方誌圖書角,讓更多地方志成果惠及於民。組織全省地方志系統參加江蘇書展,舉辦各種論壇、講座、鄉情鄉音大會等文化活動,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宣傳江蘇省情地情。加強與電視台、電台、報刊、網路媒體等平台合作,拓寬方誌文化傳播渠道。經常性組織開展方誌文化志願服務活動,讓地方志工作更好地貼近民眾、服務民眾。
3﹒打造地方志宣傳品牌。進一步加強“方誌江蘇”政務新媒體建設,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眾關心關注的熱點,策劃專題系列,提升品牌影響力。市、縣(市、區)地方志工作機構要因地制宜打造政務新媒體平台,並積極拓展視頻號、音頻號等新型傳播方式,形成地方志宣傳矩陣體系。不斷提升“江蘇方誌大講堂”社會影響力,鼓勵各地開設形式多樣的史志講堂。開展中小學生“方誌夏(冬)令營”活動,充分發揮方誌文化承載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功能,為立德樹人提供豐厚滋養。
(四)實施方誌文化協同創新工程,提升地方志學術科研水平。
1﹒加強合作交流。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圖書機構、檔案、出版部門的合作,創建一批方誌文化協同創新中心。加強省(區、市)之間特別是長三角地區、長江經濟帶地區的地方志工作機構合作,在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等方面發揮地方志的作用。加強與港澳台地區以及國外有關機構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用方誌的語言宣傳推介江蘇。
2﹒深化學術理論研究。充分發揮各級地方志學會、協會的作用,積極開展學術研討活動,進一步加強理論研究,促進成果轉化,推動發展實踐。發揮《江蘇地方志》雜誌的引領作用,打造地方志學術研究和地方文化研究高地。加強省內以及國內相關史志期刊的合作交流,擴大江蘇史志期刊的學術傳播力和社會影響力。
3﹒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地方志工作。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古籍專家、文史專家、地情愛好者和文化傳承人參與地方志工作,積極開展歷史文化和地情研究。實施“江蘇優秀史志文化著作資助出版計畫”,為具有較高學術價值和社會影響的優秀作品提供出版資助,使其發揮更大社會效益。
(五)實施方誌工作強基固本工程,推動地方志事業高質量發展。
1﹒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設。實施“網際網路+”戰略,開通“江蘇省情網”入口網站,開發地方志雲盤系統、二維碼延伸閱讀系統,建立網路視頻會議培訓系統。開發地方志全文資料庫和地方志資源共享系統,並藉助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技術實現地方志資源智慧型查詢檢索、內容深度開發,為數位化編纂、智慧型化閱讀、融媒體開發提供有力支撐。
2﹒做好地方志資料工作。各級地方志工作機構、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健全和完善地情資料搜(征)集及管理制度,大力拓展資料搜(征)集範圍和渠道,及時積累保存地方志編修所需要的大事記資料、行業發展資料、人物資料、重要文獻資料、圖片音像資料及其他具有存史價值的資料等,有條件的要組織編寫資料長編。依託各級各類史志館,開展方誌文獻、歷史文獻、專題研究著作及報告等文字資料、音視頻資料的收集徵集和整理,進一步做好方誌資料積累工作。
3﹒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培養地方志業務骨幹,重視人才選拔、交流、培養和使用,大力培育優秀人才特別是年輕人才。建設全省地方志專家庫,組建地方志工作和史志館志願者隊伍,努力建立一支和新時代地方志事業發展相匹配、專兼職相結合的人才隊伍,為地方志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4﹒完善教育培訓制度。對地方志工作機構新進人員、新任負責人、主編(總纂)開展專項培訓,實現修志編鑒人員培訓全覆蓋。創新培訓方式,開設方誌網上課堂,開展地方志業務知識講座。在高等院校設立地方志研究院,合作共建教學實踐基地,聯合舉辦地方志專業進修班,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員接受專業繼續教育。
保障措施
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本地區地方志工作的領導和統籌規劃,把地方志事業發展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各級黨委和政府分管領導要主動關心過問地方志工作,定期聽取地方志工作匯報,及時了解和解決地方志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把本部門、本行業史志工作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明確分管領導和負責部門,加強對全行業志鑒編纂工作指導,忠實履行記錄本部門、本行業發展歷史的職責。各級地方志工作機構要加強對地方志工作的管理、指導與服務,提高地方志工作能力和水平。
依法治志
貫徹落實《地方志工作條例》《江蘇省地方志工作條例》,提升依法治志意識。加大地方志工作法規規章的宣傳、執行力度,適時開展執法監督檢查,依法糾正、查處執行不力和違法行為。根據工作實際,及時完善工作制度和業務規範,持續推進地方志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
經費保障
各級政府要建立同經濟發展相匹配、同地方志工作相適應的經費保障機制。要將地方志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改善工作條件和圖書資料收藏保管條件,切實保障各項工作開展。
激勵措施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江蘇省地方志工作條例》,組織開展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活動,建立幹事創業的激勵機制。組織開展地方志成果質量評定,擇優推薦參加全國地方志優秀成果、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和年度“蘇版好書”評審評選。
監督檢查
加強規劃目標任務分解落實,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監測評估,確保規劃主要目標任務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