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地方志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宜春市地方志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已經宜春市政府同意.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4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春市地方志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4日
  • 發布單位: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進一步推動新時代地方志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江西省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江西省地方志事業“十四五”規劃》和《宜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0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是全市地方志事業蓬勃發展的重要歷史階段,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地方志工作機構積極作為,深入實施《江西省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著力打造品牌、彰顯特色,地方志事業全面發展,成績斐然。
1. 志鑒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第二輪市、縣兩級志書全面完成,在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以下簡稱“中指組”)的關心和支持下,高安市被定為全國第一個縣級第二輪志書試點單位。年鑑編纂工作取得歷史性突破。市、縣兩級地方綜合年鑑在全國率先實現“一年一鑒、公開出版”全覆蓋。2020年底,市、縣兩級年鑑首次實現“一年一鑒、公開出版”。
2. 方誌理論研究成果豐碩。全市地方志工作者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勤思善為,持之以恆開展理論研究,“十三五”期間,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方誌理論研究論文60餘篇。
3. 方誌資源持續開發利用。深度挖掘方誌資源,市本級參與編輯《文化宜春》《宜春碑刻》《中國國家地理·宜春》《袁山文化》《章回體宜春禪宗史話》等地情書籍,整理出版《調燮類編》《袁州詩存》《灰木詩存》等,指導編纂宜春市首部風景名勝區志——《明月山志》。高安市整理重印清代高安人朱航的《錦江脞記》。靖安縣編纂出版《靖安民俗志》。
4. 舊志整理碩果纍纍。樟樹市已知存世的明、清時期《清江縣誌》《臨江府志》八部(套)志書全部影印出版,為江西省唯一、全國前列;高安市完成清同治版《瑞州府志》《高安縣誌》整理影印;袁州區已完成清道光版、同治版《宜春縣誌》的整理影印出版工作。
5. 宣傳工作富有特色。堅持正確的價值取向和輿論導向,圍繞服務中心、服務大局,利用微信公眾號等宣傳陣地,將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堅定文化自信與持續深度挖掘宜春地域文化、普及方誌知識相結合,開展富有特色的宣傳工作,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全市地方志事業發展仍然存在諸多短板弱項:一是依法治志意識還不強,少數地方和部門對地方志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夠;二是地方志事業發展不平衡,貫徹落實“一納入、八到位”(即把地方志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各級政府工作任務之中,做到認識到位、領導到位、機構到位、編制到位、經費到位、設施到位、規劃到位、工作到位)工作機制力度仍需不斷強化;三是改革創新意識不強,舉措不多;四是人員結構有待最佳化,業務素質有待提升;五是文化陣地建設相對滯後,全市地方志系統信息化與方誌館建設亟需提質增速等。
二、總體要求
“十四五”時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強國的戰略目標,為地方志事業發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把史志工作納入宜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在2020年12月29日召開的中共宜春市委四屆十一次全體會議上,審議通過的《宜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0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明確提出:十四五期間要弘揚蘇區精神,深挖宜春紅色文化、月亮文化、禪宗文化、溫泉文化、農耕文化、中醫藥文化、採茶戲文化、元青花文化等特色文化價值。做好文化遺產傳承研究,加強文物保護利用,精心實施袁州古城文化復興工程。全面繁榮哲學社會科學和地方志事業。全市地方志工作機構要緊緊抓住機遇,積極適應新形勢,築牢“為黨立言、為國存史、為民修志”的初心使命,奮力開創全市地方志事業發展新局面。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時的重要講話和對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關於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論述和省、市黨代會精神,緊緊圍繞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堅定方誌文化自信,增強方誌文化自覺,聚焦“作示範、勇爭先”的目標定位,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地方志事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服務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文化新期待為根本目的,努力實現創新發展,進一步提升文化軟實力,為建設江西綜合實力強市貢獻史志力量。
(二)基本原則
1. 堅持黨的領導。深刻把握地方志工作的政治屬性,把黨的領導貫穿地方志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增強 “ 四個意識 ” 、堅定 “ 四個自信 ” 、做到 “ 兩個維護 ”、捍衛“兩個確立”,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堅持正確方向。把好意識形態關口,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地方志工作,堅持以方誌文化的繁榮發展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實現地方志工作存史、資政、育人相結合,促進滿足人民文化需求與增強人民的精神力量相統一。
3. 堅持質量第一。始終把質量意識、精品意識貫穿修志編鑒工作全過程,嚴把政治關、史實關、體例關、文字關、保密關、出版關,忠實記錄黨帶領人民開展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的輝煌成就,深刻反映時代的歷史巨變。
4. 堅持創新驅動。落實新發展理念,把創新擺在地方志工作的核心位置,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在發展中提升,使悠久的方誌文化在新時代煥發勃勃生機,體現其應有的歷史價值、社會價值和文化價值。
5. 堅持經世致用。緊扣時代脈搏,融入國家戰略,在“ 五位一體 ” 總體布局和“ 四個全面 ” 戰略布局中找準地方志工作定位,堅持修志為用、修用並舉,不斷延伸方誌觸角,拓寬服務領域,推廣優秀成果,以宜春之志資政“宜春之治”。
6. 堅持開放共享。創新體制機制,動員社會力量,營造開門修志的工作格局。提升地方志成果社會影響力,提高地方志資源社會共享水平,發揮地方志在文化強市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三、目標任務
根據國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緊緊抓住建設文化強市的重要機遇,積極適應機構改革新形勢。立足“記錄新時代、書寫新時代、謳歌新時代”的職責任務,到2025年,志鑒編纂精品工程、方誌影響力提升工程、方誌服務品牌工程、方誌文化協同創新工程、方誌工作強基固本工程“五項工程”取得重要突破。在志鑒編纂、方誌理論研究、方誌資源開發利用、方誌人才隊伍建設、方誌文化宣傳等方面邁上新台階。為當代提供資政輔治之參考,為後世留下堪存堪鑒之記述,奮力開創全市地方志事業發展新局面,推動地方志工作“全省站前列、全國有影響”。
(一)實施志鑒編纂精品工程,繼續夯實存史基礎,強化跟進意識,記錄好宜春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生動實踐和新鮮經驗
1. 深化修志工作。根據國家和省業務指導機構的統一部署,全面深入總結前兩輪修志工作經驗,強化組織領導,科學編制第三輪修志規劃和編纂方案,開展縣(市、區)修志試點,啟動第三輪修志工作。適時啟動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宜陽新區、明月山溫泉風景名勝區的志鑒編纂工作。協調市直有關部門、行業開展好以扶貧和全面小康為主題的志書編纂工作。指導各部門、各單位編纂專題特色志鑒,及時留存歷史資料,記錄好新時代、新征程的偉大實踐,充分反映各項事業的發展歷程。鼓勵有條件的鄉鎮(街道)、村(社區)編纂鄉鎮(街道)志、村(社區)志、名村名鎮志。積極融入鄉村振興戰略,記錄時代變遷,留住鄉愁記憶,為傳統村落保護、城鎮建設、鄉風文明、鄉村治理、文旅融合、招商引資提供翔實可靠的依據和參考。
2. 強化年鑑工作。鞏固市、縣(市、區)兩級地方綜合年鑑全覆蓋成果,加強統籌指導和督促檢查,縮短年鑑編纂出版周期,提高時效性,積極創新“網際網路+”背景下的年鑑編纂出版工作,持續做到“一年一鑒、年度內公開出版”。試點推進市、縣(市、區)綜合年鑑參與中國年鑑精品工程。積極參與省年鑑質量提升活動,提高全市年鑑編纂質量和水平。
(二)實施方誌影響力提升工程,提升地方志宣介能力,推出更多有思想、有溫度、有品質的成果,講好宜春故事,發揮地方志存史資政育人的獨特價值
1. 以地方志視角講好宜春故事。廣泛開展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宣傳教育,傳承紅色基因,弘揚時代精神。加強地方志文獻研究,積極參加各級黨委、政府主辦的綜合性文化活動,積極參與宜春紅色文化、名人文化、書院文化、進士文化、禪宗文化等的挖掘整理和弘揚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地方志資源,開發人民民眾喜聞樂見的簡志、地情手冊、鄉土教材、地方歷史、方誌文化叢書、簡明讀本等普及類志鑒文化產品,製作方誌文化專題片、微視頻等影像作品,努力滿足人民民眾對歷史文化、地情文化的需求,傳承歷史印記,培育家國情懷,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 加強舊志等地方文獻整理研究。以推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新時代古籍工作的意見》的貫徹落實為契機,加強對歷代舊志資源、地情古籍的搶救性保護,點校出版一批具有重大歷史價值的舊志古籍。各縣(市、區)繼續做好舊志點校整理出版工作。鼓勵社會各界用好舊志,發揮舊志資源還原歷史面貌、展現古代地情、賡續宜春文脈的作用。
(三)實施方誌服務品牌工程,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全面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方誌文化需求
1. 推進方誌館建設。市、縣(市、區)要充分利用現有館場設施,落實好機構改革後方誌館的掛牌工作,做好展覽、收藏,發揮資源集聚優勢。鼓勵各級各類方誌館申報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更好發揮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激發愛國熱情、培育民族精神的作用。
2. 開展方誌文化宣介活動。積極推動方誌文化主動服務各級各類民眾組織,在圖書館、社區和有條件的旅遊景區等因地制宜設立方誌圖書專櫃,讓更多地方志成果惠及於民。加強與電視台、電台、報刊、網路媒體等平台合作,拓寬方誌文化傳播渠道。經常性組織開展方誌文化志願服務和贈閱活動,讓地方志工作更好地聯繫民眾、服務民眾。
3. 打造地方志宣介品牌。進一步加強“宜春史志”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建設,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眾關心關注的熱點,策劃專題系列,提升品牌影響力。市、縣(市、區)地方志工作機構要因地制宜打造新媒體平台,並積極拓展視頻號、音頻號等新型傳播方式,完善地方志宣傳矩陣體系。
(四)實施方誌文化協同創新工程,積極爭取國家、省業務指導機構支持,加強合作交流,深化學術理論研究,構建“大史志”工作格局,提升地方志學術科研水平
1. 加強合作交流。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文博機構、出版部門的合作,強化方誌文化協同創新工作。加強與各地、各級地方志工作機構的交流,在中部地區崛起、傳統村落保護傳承、文化研學等方面發揮地方志的作用。
2. 深化學術理論研究。不斷總結編纂經驗,加強史志理論研究,以高質量理論研究成果推動編纂實踐發展。結合宜春實際,創新理論研究形式,通過課題申報、合作立項、專題研究等形式,拓展理論研究廣度深度。
3.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地方志工作。鼓勵教育科研工作者、古籍專家、文史專家、地情愛好者和非物質文化傳承人等參與地方志工作,積極開展歷史文化和地情研究。通過方誌學術交流和新媒體平台宣傳推介相關研究成果。
(五)實施方誌工作強基固本工程,繼續將地方志事業制度化、規範化、信息化放在重要位置,著力加強史志幹部隊伍建設,推動地方志事業高質量發展
1. 強化地方志資料收集整理。各級地方志工作機構、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健全和完善地情資料搜(征)集及管理制度,大力拓展資料搜(征)集範圍和渠道,及時積累保存地方志編修所需要的大事記資料、行業發展資料、人物資料、重要文獻資料、圖片音像資料及其他具有存史價值的方誌資料等,有條件的要組織編寫資料長編。
2. 推進方誌信息化建設。推動“網際網路+地方志”建設。構建市、縣(市、區)兩級地情資料資料庫,加快推進全市地方志系統出版的各類志書、年鑑等地情資料的數位化工作,實現地方志資源網上共享。力爭到2025年,各地方志工作機構保存的現有志鑒成果數位化率達到70%,新編志鑒成果數位化率達到100%。充分利用新媒體技術深度發掘地方志資源,加強開發利用,建設網上網下融合聯動的公眾文化服務陣地。
3. 加強地方志專業人員培訓。對地方志機構負責人和志書編纂、年鑑編纂、信息化等人員進行分類培訓,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地方志業務骨幹培訓,實現修志編鑒人員培訓全覆蓋。創新培訓方式,開辦線上專題講座,提高培訓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機構組織實施、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本地區地方志工作的領導和統籌規劃,把地方志事業發展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各級黨委和政府分管領導要主動關心過問地方志工作,定期聽取地方志工作匯報,及時了解和解決地方志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市直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把本部門、本行業地方志工作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明確分管領導和負責科室,加強對全行業志鑒編纂工作指導,忠實履行記錄本部門、本行業發展歷史的職責。各級地方志工作機構要加強對地方志工作的管理、指導與服務,提高地方志工作能力和水平。
2. 提升保障水平。各級政府要將地方志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統籌保障,改善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志鑒資料收藏保管條件,促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各級組織部門要加強史志幹部隊伍建設,把史志幹部隊伍的培養、選拔、使用納入幹部隊伍建設總體規劃,配齊、配強史志工作隊伍,完善激勵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與史志部門的溝通配合,尤其是黨校、高等院校、社聯、檔案、文博等系統要密切聯繫,建設全市史志專家庫。
3. 堅持依法治志。貫徹落實《地方志工作條例》《江西省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提升依法治志意識。加大地方志工作法規規章的宣傳、執行力度,適時開展執法監督檢查,依法糾正、查處執行不力和違法行為。根據工作實際,及時完善工作制度和業務規範,持續推進地方志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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