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

《吉林省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是2022年12月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
  • 發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通知,規劃全文,

印發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吉林省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吉政辦發〔2022〕39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範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駐吉中直有關部門、單位:
  《吉林省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2月14日  

規劃全文

吉林省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
  為進一步推進我省地方志事業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地方志工作在文化強省建設中的積極作用,根據《地方志工作條例》《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兩個《條例》)和《吉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吉政發〔2021〕7號,以下簡稱吉林省“十四五”規劃),結合吉林省地方志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工作基礎與發展機遇
  “十三五”時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省地方志系統立足主業、創新發展、服務中心、主動作為,圓滿完成《吉林省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吉政辦發〔2015〕73號)確定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地方志事業穩步健康發展。黨委領導、政府主持、人大監督、地方志工作機構依法組織實施、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地方志工作體制進一步加強。省人大常委會對《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條例》進行修改,使其更加適應新時代地方志事業發展需要,法規制度體系建設得到鞏固,推進依法治志有了堅實基礎。將“推動地方志事業健康發展”寫入《吉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吉政發〔2016〕12號)。“志、鑒、用、館、網、研”六位一體的地方志工作格局更加完善。第二輪修志規劃的60部《吉林省志(1986~2000)》分志、68部市縣兩級志書全部出版。省市縣三級綜合年鑑全部實現“一年一鑒、公開出版”。如期完成《全國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國辦發〔2015〕64號)確定的“兩全目標”。《遼源年鑑(2017)》等5部年鑑被評為中國精品年鑑,精品年鑑數量居全國首位。方誌資源開發確定立項項目49個,出版圖書50冊,《吉林省歷史圖志》等多個成果填補歷史空白。吉林省青少年“知家鄉愛家鄉”系列方誌讀物全部出版,各市(州)通過不同形式進行宣傳推廣,得到社會各界廣泛認可。5部地方志成果獲吉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著作類二、三等獎,2部方誌資源開發成果獲省委、省政府吉林省新聞出版獎“圖書精品獎”,《院士在吉林》被省委宣傳部確定為2020年“民生讀本”。吉林省方誌館新館順利開工建設,45個市(州)、縣(市、區)方誌館(資料室)建成並通過評估。完成全省統一地方志網路平台建設,數位化志鑒圖書300部並錄入省情資料庫。《方誌吉林》微信平台推送信息1168條,瀏覽人數超過205萬人次。建立吉林省志鑒專家庫,形成完善的人才管理機制。完成為期5年總計10次的全省市(州)、縣(市、區)志書總纂人員集中培訓,培養志書總纂近百人。完成8次全省年鑑編纂業務培訓,實現省市縣三級年鑑編纂人員業務培訓全覆蓋。召開5次學術年會,推出方誌理論研究成果360餘篇,出版學術年會論文集5部。編輯出版《今古大觀》35期。
  “十四五”時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強國的戰略目標,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史志工作的重要論述,為全省地方志事業發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吉林省“十四五”規劃要求“強化地方志公共文化服務功能,做好第三輪志書編修”,地方志事業迎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全省地方志系統要緊緊抓住建設文化強國這一重要機遇,築牢初心使命,堅定文化自信,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為當代提供資政輔治之參考,為後世留下堪存堪鑒之記述。
  二、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史志工作重要論述,堅持以服務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出發點與落腳點,堅定歷史自信,增強歷史主動,加強科學謀劃,推進依法治志,篤行修志問道,陶鑄精神標識,更好構築中國精神、中國價值、中國力量。充分發揮存史、資政、育人功能,推進全省地方志事業科學健康可持續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吉林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地方志工作政治屬性,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把黨的領導貫穿地方志工作全過程、各方面。
  2.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反對歷史虛無主義,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地方志工作,通過不斷編修、開發利用地方志成果,深刻總結和忠實記載新時代黨領導人民進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偉大實踐的歷史經驗和豐功偉績。
  3.堅持推進依法治志。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定不移走依法治志道路。推動兩個《條例》貫徹實施,加強全省地方志工作法治化建設,建立各級政府依法履行領導責任、各級地方志工作機構依法履行組織實施和管理職責、政府各部門和社會各界依法履行修志義務的法治化工作格局。
  4.堅持守正創新。與時俱進,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將新發展理念貫穿地方志事業發展全過程,存真求實,秉筆直書,在繼承優秀傳統的基礎上,創新體制機制、創新理論方法、創新服務理念、創新傳播手段,編纂出版無愧於時代、無愧於歷史、無愧於民族、無愧於人民的信今傳後的地方志成果。
  5.堅持高質量發展。把推進地方志事業高質量發展作為核心任務,進一步提高地方志書、綜合年鑑編纂出版質量,提高地方志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加快縮小地方志事業發展的區域差異,促進地方志工作緊跟時代,實現均衡可持續發展。
  6.堅持修用並舉。緊緊圍繞全省中心工作和社會大眾文化需求,拓寬地方志資源開發利用領域,傳播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拓寬用志領域,加快地方志成果轉化,把歷史的智慧挖掘出來,為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繁榮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提供基本素材和豐厚滋養,為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吉林建設提供歷史借鑑和智力支持。
  三、總體目標與主要任務
  (一)總體目標。
  到2025年,地方志工作體制機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志邁上新台階;第三輪修志規劃編制完成並啟動實施,省市縣三級地方綜合年鑑“一年一鑒、公開出版”持續鞏固,各類志書、綜合年鑑編纂質量穩步提升;市縣兩級地方史編寫工作有序推進,覆蓋面逐步擴大;地方志資源開發利用成果更加豐碩、社會影響力不斷增強,打造形成全方位的地方志資源開發利用服務平台;方誌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省方誌館新館竣工並投入使用,數字方誌館建設取得新突破,市(州)獨立方誌館建設實現提質擴面;地方志理論研究更加深入,人才隊伍素質進一步提升;全省地方志網路平台建設取得新進展,省情資料庫信息資源更加豐富,地情信息供給更加多樣便捷。構建起“志、鑒、史、用、館、研、信息化”七位一體的地方志事業發展新格局,存史資政育人作用發揮更加突出,實現地方志整體工作水平新躍升。
  (二)主要任務。
  1.加強地方志工作法規制度體系建設。推動貫徹落實兩個《條例》,健全和完善與兩個《條例》相配套的制度規範,形成法規、規章和制度規範體系。市(州)全部出台地方志工作條例、規章或規範性檔案。與省人大常委會和相關專門委員會聯合開展兩個《條例》貫徹落實情況執法檢查。
  2.開展第三輪修志工作。全面總結第二輪修志的經驗做法,為第三輪修志提供借鑑。科學編制第三輪志書編纂方案、總體規劃,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各市(州)、縣(市、區)繼續做好續志資料長編和資料年報工作。健全組織領導,落實經費保障。推動省直部門建立修志工作常設機構,明確修志職能,固定工作人員。全面啟動第三輪修志工作。
  3.推進年鑑事業高質量發展。鞏固地方綜合年鑑全覆蓋成果,繼續推進全省各地綜合年鑑“一年一鑒,公開出版”。健全年鑑評審機制,對市、縣年鑑每年組織一次評審,每年組織一次高質量培訓,以高質量發展為目標,促進全省地方綜合年鑑編纂出版質量穩步提升。持續推進精品年鑑工程建設,打造5部中國精品年鑑,8部省級精品年鑑,市(州)年鑑全部進入省級精品年鑑方陣,完成精品年鑑區域試點工作;建立健全精品年鑑獎勵和激勵機制,發揮精品的引領和示範作用。加強對專業年鑑編纂的指導和培訓,促進專業年鑑編纂出版。
  4.推動各類專業志鑒、鄉鎮村志、重大專題志編纂工作。編纂出版《吉林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志》《吉林省扶貧志》;啟動《吉林省全面小康志》《吉林抗日戰爭志》編纂工作。啟動吉林名鎮志、名村志編纂試點工作,出版1—2部村鎮志。鼓勵和指導有條件的鄉鎮(街道)、村(社區)編纂出版志鑒和地情書籍,助力鄉村振興。做好中國名鎮志、中國名村志等名志文化工程的組織落實工作。
  5.提高地方志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挖掘吉林歷史和地域文化資源,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服務。加強重大選題策劃論證工作。推出3—5個具有重大存史價值、較高學術水平和較大社會影響的項目。開展方誌資源開發影像成果的拍攝和製作,利用新媒體平台推出5—7個作品。推動“吉林省青少年‘知家鄉愛家鄉’系列方誌讀物”進學校。探索“地方志+”工作思路,梳理全省各縣(市、區)歷史文化脈絡,確定歷史文化地標,勾畫全省歷史文化版圖。
  6.推進地方史編寫。加強對地方史編寫的理論研究和業務指導。促進與省內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單位交流與合作,提升地方史編寫水平。9個市(州)地方史全部完成出版;推動20個左右縣(市)編寫出版地方史。
  7.全力推進方誌館(資料室)建設。完成省方誌館新館建設;推動市(州)獨立方誌館、縣(市、區)資料室(方誌館)建設。強化地方志公共文化服務功能,將省方誌館建成全省地方文獻收藏中心、地情展覽展示中心、地域文化宣傳交流中心、地情研究開發中心、地情信息諮詢中心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方誌培訓基地、地方歷史研究基地、省級科普教育基地、領導幹部省情教育基地。
  8.加強館藏圖書、資料文獻徵集保護與舊志整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地情資料蒐集、徵集、報備管理制度,全方位、多渠道增加館藏量。省方誌館館藏量逐步達到18萬冊,原版舊志收藏達到20部以上,家譜、族譜收藏達到100個姓氏。編纂《吉林省方誌館館藏圖書目錄簡編》,實現館藏文獻計算機檢索。充分利用館藏資源,舉辦地情講座、展示展覽等,利用新媒體,傳播地域文化知識。加強資料文獻和舊志的挖掘、收集、整理、保護。整理影印舊方誌圖書。為各市(州)、縣(市、區)方誌館(資料室)配送舊志及其他文獻資料,充實全省方誌館(資料室)館藏。
  9.深化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加強方誌理論研究的頂層設計,加大學術研究經費投入。充分發揮各級地方志學會等學術團體和《今古大觀》等交流平台作用。積極參加全國性的學術合作、研討、交流活動,每年召開省地方志學術年會,開展論文評獎,出版學術著作,活躍學術研究,促進學術爭鳴,培養一批在全國有影響的方誌理論專家。推動省際之間的學術交流。
  10.推進信息化建設管理水平。有序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納入政府集中統一管理;按照國家數字方誌庫建設標準,推進國家數字方誌館吉林分館建設,按照標準對已進入省情資料庫的志鑒圖書數據進行加工、開發和利用。持續做好志鑒圖書及方誌資源的數位化。發揮“方誌吉林”微信公眾服務平台作用,構建多界面、多渠道、多元化的綜合信息服務體系。
  11.加強地方志質量建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質量控制體系。建立覆蓋地方志書、綜合年鑑、地方志資源開發等地方志工作全過程的質量體系,嚴把政治關、史實關、體例關、文字關、保密關、出版關。健全完善保證各項質量標準落實的關鍵環節銜接程式和質量責任追究機制,努力提高全省地方志系統編纂出版物年度質量評估工作的規範性和科學性水平。貫徹分類指導原則,創新業務指導方法,提高業務指導水平。
  12.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制定人員培訓長期規劃,建立分級分類培訓機制和多層次、全方位的業務培訓體系。探索與院校合作培訓機制,加大人才隊伍培訓力度。各級地方志工作機構要採取措施吸引優秀人才參與地方志工作。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開展全省地方志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活動。
  13.加強方誌文化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和載體,大力宣傳地方志工作機構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的新舉措、地方志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成績、地方志工作者投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新作為。挖掘地方志資源的現實價值、歷史價值,設計宣傳主題,創新宣傳形式,嘗試利用新媒體進行地情宣傳和歷史文化傳播,推出一批人民民眾喜聞樂見、有較大社會影響力的地方志宣傳精品。推動方誌文化進機關、進農村、進社區、進校園、進企業、進軍營。參加全國地方志優秀成果、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選。加強地方志科普工作,鼓勵和倡導全社會讀志、用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持、人大監督、地方志工作機構依法組織實施、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地方志工作體制。各地要把地方志工作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各級政府重要工作任務,做到認識到位、領導到位、機構到位、編制到位、經費到位、設施到位、規劃到位、工作到位。
  (二)建強機構隊伍。各地區、各部門要落實兩個《條例》規定,進一步健全和強化承擔地方志職責的工作機構,按照德才兼備原則,配齊、配強工作隊伍,為提升地方志工作水平提供人才保障。
  (三)強化經費保障。各地要建立健全地方志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將地方志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切實保障各項工作開展。
  (四)確保規劃實施。各地要結合工作實際,根據本規劃的目標,制定本地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或實施方案。切實做好規劃目標任務分解落實,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監測評估,確保規劃主要目標任務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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