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

《廣西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是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1月19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19日
  • 發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
廣西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
為推動全區地方志事業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地方志在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文化強區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結合廣西地方志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形勢
“十三五”期間,在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堅強領導下,全區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廣西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緊扣中心、服務大局,聚焦主業、修志為用,全面推進地方志各項工作取得顯著成績。列入全區第二輪規劃編纂任務的186部三級地方志書如期出版;提前實現126部三級地方綜合年鑑出版全覆蓋目標,在全國地方志優秀成果評獎中,多部年鑑獲獎。《廣西曆代方誌集成》項目順利啟動。深入挖掘八桂地情資源,一批高質量專題史料及地情書編纂出版。《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志工作辦法》頒布實施,依法治志進入新階段。廣西方誌館二期及廣西數字方誌館建設穩步推進,南寧方誌館、北海方誌館建成並投入使用,地情網覆蓋全區,地方志基礎設施和信息化建設取得積極進展。地方志資料年報形成常態化機制。地方志理論研究氛圍日漸濃郁,人才隊伍建設不斷加強。
“十四五”時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地方志事業迎來難得的發展機遇,同時也面臨不少挑戰。
在機遇方面,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強國的戰略目標,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全面總結了中國共產黨百年奮鬥的重要成就和歷史經驗,不僅為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指明了方向,也為地方志事業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擘畫了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壯美廣西的宏偉藍圖,《廣西壯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提出“啟動第三輪修志工程,編修鄉村史志”,地方志工作迎來更加有利的發展環境。
在挑戰方面,全區各地地方志工作推進參差不齊,發展不均衡、不全面的現象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門對地方志工作重視不夠,“一納入、八到位”落實不夠到位,依法治志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部分三級地方志書和地方綜合年鑑編纂質量有待進一步提升;地方志資源開發利用不夠充分,修志為用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專業修志人員普遍匱乏,人才斷層斷檔問題亟待解決,人才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緊緊圍繞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重要決策部署和新時代賦予地方志的使命要求,以志鑒編修為重點,以服務中心、服務社會為方向,著力實施“六大工程”,強化“四大保障”,全面推動全區地方志事業高質量發展,為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壯美廣西貢獻方誌力量。
三、總體目標
到2025年,第三輪修志啟動及年鑑精品編纂工程、鄉村史志編修與助力鄉村振興“鑄魂”工程、舊志古籍整理系統集成工程、地情資源開發利用創新工程、方誌館及地方志平台品牌建設工程、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工程等“六大工程”順利推進並取得顯著成效;組織保障、法治保障、制度保障、經費保障等“四大保障”體系全面建立,充分發揮地方志工作資政、存史、育人作用,推動全區地方志工作“立起來”、“用起來”、“活起來”、“熱起來”、“強起來”,力爭廣西地方志工作成效位居全國前列。
四、主要任務
(一)實施第三輪修志啟動及年鑑精品編纂工程,保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壯美廣西建設重要歷史記憶。
啟動第三輪修志工作。在認真做好首輪和第二輪修志總結評估基礎上,科學編制第三輪修志規劃。根據國家統一部署要求適時啟動第三輪志書編修試點工作,以點帶面有序開展全區第三輪修志工作。
大力推動廣西扶貧開發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志(以下統稱“兩志”)編纂,緊緊圍繞國家統一部署要求,認真制定編纂方案,加快推進“兩志”編修,忠實記錄八桂脫貧攻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歷程。
推進地方志綜合年鑑編纂出版、開發利用。常態化推進地方綜合年鑑編纂工作,確保地方三級綜合年鑑“一年一鑒”公開出版。加強對行業年鑑、專業年鑑、部門年鑑的業務指導和質量管理,推進年鑑編纂向各領域拓展延伸。持續實施精品年鑑創建工程,著力打造富有廣西特色的年鑑品牌。推動年鑑編纂、地情年報、志書編修有機融合,探索創新模式,開發更多年鑑新產品。
(二)實施鄉村史志編修與助力鄉村振興“鑄魂”工程,助推八桂鄉村全面振興。
組織開展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志編纂,公開出版《廣西歷史文化名鎮志》、《廣西傳統村落志》等系列叢書。鼓勵支持條件成熟的非歷史文化名鎮名村、非傳統村落開展鄉村史志(含鄉鎮志、街道志)編纂工作。以鄉村史志編修為切入口,充分挖掘各地傳統老字號及名優特產等地情資源,編纂《廣西傳統老字號志》、《廣西名優特產志》,為鄉村產業發展提供歷史題材。支持條件成熟的鄉鎮、村落依託鄉鎮文化館、村級公共服務中心等公共場所,建成一批特色鮮明的鎮村史館,為八桂鄉村振興“鑄魂”貢獻史志力量。
(三)實施舊志古籍整理系統集成工程,賡續八桂發展歷史文脈。
系統收集整理廣西舊志古籍,高質量完成《廣西曆代方誌集成》編纂,進一步夯實廣西歷史文化根基。
組織開展《民國廣西重要文獻集成》、《域外廣西重要文獻集成》、《中越關係重要歷史文獻集成》等重點項目論證,進一步展示廣西歷史文化價值。
指導各市、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推進舊志古籍整理工作,進一步挖掘八桂文化特質基因。
(四)實施地情資源開發利用創新工程,進一步發揮地方志資政育人作用。
打造地情資源開發高端品牌。持續推進《八桂地情參閱》編纂,挖掘提煉廣西重要歷史史料,為領導決策提供資政參考。
打造八桂地情資源特色精品。持續推進《廣西抗日戰爭志》、《廣西海外華僑華人志》、《廣西邊務志》、《廣西民族工作志》、《靈渠—合浦:海上絲綢之路歷史溯源史料選編》、《自衛還擊戰史料彙編》、《上海支邊企業在廣西史料彙編》等廣西特色系列志書編纂及專題史料收集出版工作,並公開。指導各市、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挖掘地情資源,推出特色地情產品。加強廣西近現代歷史人物相關史料收集,組織編纂八桂名人系列志書。
打造地方志文化大眾化品牌。編纂《廣西區情手冊》、《八桂鄉情》、《八桂鄉風》等方誌文化系列叢書,推動方誌文化進機關、進農村、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
推動地方志文化“走出去”。加強與其他省(區市)地方志機構和區內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圖書機構、檔案機構、文物機構等的學術交流與合作,擴大廣西地方志文化影響力。
(五)實施方誌館及地方志平台品牌建設工程,打造八桂區情傳播亮麗名片。
加快推進廣西方誌館二期工程建設,力爭2025年前交付使用。支持設區市按照立足地情、突出特色、服務社會的原則,逐步建立方誌館。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規定建立方誌館。
持續推進數字方誌館建設,以數位化手段推進地方志發展提速升級。
依託各級方誌館、數字方誌館、地情網和微信公眾號等平台,充分挖掘八桂區情特質和八桂歷史文化基因,推動史志文化成果轉化和推廣傳播,進一步提升地方志影響力。
(六)實施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工程,為地方志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持續實施地方志人才梯隊建設項目和史志文化叢書資助項目,培養地方志研究學科帶頭人。依託廣西地方志學會、地方志學術委員會、專家庫、後備人才庫、《廣西地方志》期刊、桂志文化講堂等平台,加強地方志人才梯隊建設,進一步提升地方志人才隊伍素質和能力。
實施柔性人才引進項目,提高專業人才占比,鼓勵從事地方志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到2025年,力爭具有碩(博)士研究生學歷、高級及以上職稱地方志工作人員數量占全區地方志工作人員總量的20%以上。
實施地方志人才培訓工程,發揮各地史志學會、年鑑學會以及行業協會(學會)作用,定期舉辦地方志、年鑑等相關學術研討會、培訓會,進一步提升地方志編纂人員理論素養和專業水平。
探索“網際網路+”培訓新模式,完善“高校+地方志”合作機制,鼓勵和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組織推薦地方志工作先進典型參加各級各類評選表彰活動,營造幹事創業良好氛圍。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各市、縣(市、區)要高度重視地方志工作,加強對地方志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黨政齊抓共管、地方志工作機構主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將地方志工作納入議事日程,納入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政府工作任務,為地方志事業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二)法治保障。
加大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執行力度,貫徹落實《地方志工作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志工作辦法》等法律法規,強化依法治志意識,營造依法治志濃厚氛圍。
(三)制度保障。
探索建立修志編鑒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推動解決地方志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問題。完善地情資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編鑒主編(總纂)責任制和志鑒稿評議、審查驗收、出版發行、報送備案等制度,妥善處理好編纂進度與質量的關係,從嚴把關,確保質量。
(四)經費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地方志工作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承編單位要將修志編鑒工作經費列入本單位部門預算,確保工作經費按時、足額撥付到位,為地方志工作順利開展提供經費保障。
各市、縣(市、區)和自治區有關部門可依據本規劃制定本地本部門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或實施方案。
自治區地方志辦要對本規劃落實和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通報情況,推廣各地好經驗好做法,推動全區地方志事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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