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交通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20年市交通委政務公開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黨和國家、市政府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的系列部署,全面落實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的《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2020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準確執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關切,引導人民民眾有序政治參與,切實發揮新時代政務公開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作用。

同時,我委制定《2020年上海市交通委員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明確主要公開範圍,狠抓《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落實。公開行業重點領域相關信息;公開規範性檔案及解讀;公開涉及我委職能的相關政策檔案;公開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重大建設項目清單;公開“三公”經費、部門預決算、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公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兩會辦理答覆和總體情況。做到最佳化提升政務公開的標準化和工作能級,進一步提高本市交通行業工作透明度。
(一)抓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落實
1.做好宣傳和組織實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出台後,及時通過委入口網站開展專題宣傳,並於11月組織委機關及、本系統單位、各區交通主管部門開展《規定》專題培訓。根據《規定》新增要求,修訂、完善委信息公開配套制度。
2.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設定。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範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設定,統一設定“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四個子欄目。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要求,按照統一格式、法定時限,發布和報送工作年報。
3.最佳化依申請公開的服務和管理。暢通信函、線上、當面提交信息申請受理渠道,加強現場受理點建設,方便公眾當面提交申請。同時,加強受理點人員配備和業務培訓,提高現場服務能力,做好現場疑難解答和便民服務。不斷完善依申請公開受理和答覆程式,嚴格落實依申請公開規範辦理機制。嚴格在法定時限內依法依規完成答覆。2020年,我委共收到101件申請,已辦結101件;行政複議11件,結果維持4件,尚未審結7件;行政訴訟1件,結果維持1件。
4.動態拓展主動公開範圍。對照法定主動公開內容,結合交通行業實際,確定我委主動公開具體內容,編制主動公開目錄,並定期審查,動態調整。對原設定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政務信息,根據公開條件適時做好轉主動公開工作。2020年累計轉主動公開信息22件。
(二)著力抓好重點領域公開
1.做好國家戰略推進落實情況信息公開。一是做好長三角區域交通設施互聯互通、長三角區域交通服務互通共享、長三角區域港航協同發展推進落實情況信息公開。二是做好“第三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交通保障的信息公開。三是做好鄉村振興“四好農村路”相關信息公開。
2.推進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相關信息公開。在市交通網入口網站“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專欄,並依託“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網站,發布相關政策、行業動態信息,進一步提高國際航運中心相關政策的公開透明度,提升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影響力和輻射力。
3.推進交通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進一步完善交通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的工作協作和信息報送機制,梳理該領域批准與實施全過程信息,在“中國上海”入口網站專欄集中公開並適時動態更新。
4.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按規定公開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專用牌照額度相關信息。(2019年新能源專用牌照額度52799輛,新能源汽車專用營運額度8364輛。)
5.依法公開財政預決算信息和統計信息。按本市要求做好年度部門預算、“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決算的信息公開。按交通運輸部要求做好收費公路統計信息公開。
6.做好2020年市政府實事意向項目信息發布。一是推進65條公交線路498個站點實現實時到站信息預報服務項目信息發布。二是在中心城區大型公共場所及道路新增100個計程車候客點服務項目信息發布。三是推進50處道路交通擁堵點改善項目信息發布。
(三)加強解讀回應和公眾參與
1.做好政策解讀。全面落實《上海市行政機關政策檔案解讀實施辦法》,實行政策檔案與解讀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審簽、同步發布,2020年累計發布各類政策解讀23件。落實信息發布主體責任,委領導高度重視,謝峰主任等委領導先後5次通過市政府新聞發布會、電台廣播線上訪談等方式深入解讀政策背景、實事項目、重點工作,及時準確傳遞權威信息和政策意圖。
2.增強公眾參與。對涉企涉民法規政策,事前傾聽市場主體的意見和建議,並將意見收集、採納情況向社會公布。本年度,對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決策事項,組織政府公開日、會議公開等活動3次,邀請利益相對方、公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相關會議。
3.回應社會關切。2020年,我委收到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總計271件,其中主辦141件,會辦130件,均已按期辦結。
(四)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
1.開展政務公開事項梳理和公開標準目錄編制。公開標準目錄編製做到分類科學、內容完整,充分體現交通行業的工作內容。加強與結對區政府緊密聯繫、協同配合,結合委業務職能、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做好條線指導和標準確認。完成全領域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編制,並通過市交通委入口網站向社會發布。對在所屬領域,對全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進行指導推進。
2.推進管理公開和服務公開。繼續推行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主動公開和動態調整機制,主動公開機構改革後機構設定、職能、權責清單變化等信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集中公開,加大“多證合一”“證照分離”改革推進情況公開力度,及時公開涉企高頻政務服務事項時間壓縮、流程最佳化的具體舉措、工作進展、改革成效等情況。強化電子證照推廣使用管理,通過數據共享,推進政務服務公開,推動交通行業企業和個人辦事服務事項通過“一網通辦”總門戶進行集成式、一站式公開。依託辦事服務大廳,開設政務公開服務視窗,配備相關查閱設施、設備,方便公眾查閱政務信息。
(五)加強網站和新媒體平台建設
1.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完成政府網站集約化平台遷移,完成IPv6(網際網路協定第六版)升級改造。完善“上海交通”政務公開欄目,調整更新“五公開”內容,政務公文類信息類主動及時公開,提供PDF下載功能,並做到防篡改、防偽造。及時更新政府信息、新聞信息、互動信息和政務服務信息,確保信息時效性。構建便民信息頻道,增設便民提示欄目,提供便民指引、實用信息,梳理便民查詢欄目,依託委綜合業務平台,提供資質查詢等十大類查詢服務,確保查詢信息的準確性。最佳化欄目內搜尋引擎功能,優先顯示最新政策檔案、便民類信息等搜尋結果。2020年,“上海交通網”共發布各類信息2143條,其中主動公開政務公文信息86件,網站總點擊量123萬次。
2.發揮新媒體平台作用。充分利用“上海交通”微信微博平台,提高交通行業權威信息、便民服務信息的主動推送。政務輿情發生時,迅速傳遞政府聲音,消除公眾疑慮,正確引導輿論導向。強化政務新媒體與政府網站的融合發展,實現數據同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2020年,“上海交通”微信發布各類信息1000條,訂閱數25萬個;“上海交通”微博發布各類信息1500條,關注量170萬個。
(六)強化制度建設和能力建設
1.加強組織保障。進一步理順和完善委系統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調整充實委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加強政務公開過程監督和檢查,加大對好的經驗做法和存在問題的通報力度,年內對本系統政務公開進行專門指導或檢查,並將政務公開納入績效考核範圍。
2.建立健全政務公開相關制度。修訂完善委政務公開管理辦法、公文類信息審核發布辦法。根據新修訂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認真做好委政府信息公開基本目錄的維護清理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的修訂更新,並及時在市交通委入口網站更新發布。
3.開展委系統的政務公開工作業務培訓。學習宣傳貫徹新條例,學習交流依申請公開辦理事項,提高公開能力和公開意識。2020年,我委組織相關培訓2次,累計培訓150餘人。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製作數量
本年新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0
0
0
規範性檔案
6
6
29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406
14
438758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102
-22
9002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16935
-2851
14084
行政強制
5654
-447
5207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7
0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採購
39
697 萬元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85
14
-
-
-
2
101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6
-
-
-
-
-
6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
-
-
-
-
1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
-
-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
-
-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1
-
-
-
-
-
1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
-
-
-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
-
-
-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
-
-
-
-
-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39
8
-
-
-
2
49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28
1
-
-
-
-
29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3
-
-
-
-
-
3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
-
-
-
-
2.重複申請
3
-
-
-
-
-
3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
-
-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
-
-
-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
-
-
-
-
(六)其他處理
5
4
-
-
-
-
9
(七)總計
85
14
0
0
0
2
101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7
0
0
0
0
2
9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4
0
0
7
11
1
0
0
0
1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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