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要點

2014年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改革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總要求,牢牢把握“民生為本、人才優先”工作主線,改革創新,銳意進取,真抓實幹,著力在推動實現更高質量就業、強化人才要素支撐、增進社會保障制度公平可持續、提升人事管理規範化科學化水平、維護社會穩定大局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方面有新突破、有新作為,統籌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工作再上新台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4年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要點
  • 日期:2014年
  • 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 發布單位湖州市政府市
大力促進就業創業和高質量就業,統籌抓好“兩高”人才隊伍建設,穩步推進城鄉社保體系建設,深化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夯實基層基礎工作,

大力促進就業創業和高質量就業

(一)確保完成就業工作目標任務。全年新增城鎮就業4.8萬人,失業人員再就業1.7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3000人;城鎮“零就業家庭”實現動態歸零;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
責任單位:就業局
(二)紮實做好重點群體就業工作。繼續抓好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力和被征地農民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全面推進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完善高校畢業生(青年)見習制度,開發大學生就業見習崗位360個以上;鞏固“455”就業援助工作法,實現城鎮就業困難人員、農村低保人員等困難群體就業有效幫扶。
責任單位:就業局、人才開發辦
(三)深入開展創業促進就業工作。繼續鞏固創業型城市創建成果,大力實施創業引領計畫,完善鼓勵創業的政策體系。舉辦網路創業大賽,開展高校畢業生創業示範園建設、“創業引路人”工作室創建試點等活動,不斷最佳化創業環境,營造全民創業的良好氛圍。
責任單位:就業局、人才開發辦
(四)強化就業公共服務。組織開展“就業服務年”活動,完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網路,推進充分就業社區(村)創建,實現就業服務村村通、戶戶通、人人通。繼續開展公益性崗位進村活動,確保公益性崗位進村達標率80%以上。研究完善中小企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大力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業、居家養老服務業、家庭服務業等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全面落實職業培訓補助政策,大力引導城鄉求職者按需培訓、適崗培訓。做強做優農村實用人才職業技能鑑定。
責任單位:就業局、教育培訓處、鑑定中心、培訓中心
(五)加強就業形勢監測分析。深入推進失業預警國家試點工作,健全用工監測直報和就業形勢分析制度,進一步完善失業預警模型,基本建成體系較為完善、預測更加準確的失業預警體系。及時發布人力資源供求信息,著力緩解部分企業“招工難”問題。加大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就業力度。
責任單位:就業局、人才開發辦

統籌抓好“兩高”人才隊伍建設

(六)確保完成人才工作目標任務。全市引進高層次人才1000名以上,緊缺急需人才600名左右,新增國家和省“萬人計畫”人才15名左右,“南太湖精英計畫”領軍人才80名左右,“南太湖特聘專家計畫”人才40名,培養高技能人才1.2萬名。
責任單位:專技處、教育培訓處、人才開發辦、鑑定中心
(七)大力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深入實施“南太湖精英計畫”,大力引進創業創新領軍人才。制定《2014年湖州市緊缺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編制全市緊缺人才目錄。切實做好各類高層次人才選拔推薦工作。推進南太湖創新發展研究院建設,完成首批入院人才公開招募工作。發揮博士後工作站、留創園、海外人才工作站和專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加大人才項目引進力度,做好博士後和留學人員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好綜合性招聘會、赴國(境)外招聘推介、“海外人才湖州行”等活動,強化引進人才的跟蹤服務和績效評估,提升引才工作實效。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知識更新工程,提升專業技術人員創業創新能力。
責任單位:專技處、人才開發辦、外專局
(八)打造高素質技能人才隊伍。組織開展第三屆“南太湖新技師”評選活動,大力開展崗位練兵和技能比武活動,建立10家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舉辦20場市級技能比武大賽。推進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探索依託行業協會開展自主評價。打通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與技能人才等級互通渠道,加速培養高技能人才隊伍。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技工學校申報技師學院,推進技工院校品牌專業建設。
責任單位:教育培訓處、職評中心、鑑定中心、培訓中心
(九)最佳化人才發展環境。細化落實《湖州市最佳化企業人才服務十條舉措》,著力營造引才、留才良好環境。指導湖州開發區啟動建設“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在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創新上先行先試。推廣政府購買人才公共服務,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新簽約引進8家人力資源服務企業。
責任單位:專技處、人才開發辦、外專局、職評中心

穩步推進城鄉社保體系建設

(十)繼續擴大覆蓋面。開展全民參保登記,強化“五費合征”,建立擴面長效機制,逐步實現社會保險從制度全覆蓋走向人群全覆蓋。全年新增養老保險參保人數4.3萬、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4萬、失業保險參保人數3.5萬、工傷保險參保人數2.5萬、生育保險參保人數3萬。
責任單位:養老處、醫保處、社保局、就業局、信息中心
(十一)穩步提高待遇水平。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城鄉居民等相關群體社會保險待遇。不斷完善大病保險制度,紮實開展大病醫療費用報銷工作。認真做好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免費健康體檢工作。
責任單位:養老處、醫保處、社保局、信息中心
(十二)不斷完善政策制度。推進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鼓勵被征地農民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有序開展市本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制度整合工作,逐步實現城鄉統籌。深入完善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維護職工社會保險權益。
責任單位:養老處、醫保處、社保局、就業局
(十三)強化基金監管。完善社保基金疑點信息定期核查機制和經辦機構內控制度,推廣“櫃員制”經辦模式。深化醫保付費方式改革,探索總額控制下的按病種、按人頭等多種付費方式,研究常見病種按臨床路徑付費,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強化定點單位管理,健全準入和退出機制。加快醫療行為實時監控系統開發建設,強化對醫療費用的全面審核和智慧型監管。
責任單位:財務基金監督處、養老處、醫保處、監察室、社保局、就業局、信息中心
(十四)提升社保經辦管理服務水平。完善社保經辦業務操作流程,提高經辦管理的規範化、專業化、精細化水平。完善社保網上辦事大廳,規範簡化社保經辦項目,提高經辦效率。加強人力社保基層平台建設,延伸服務觸角,拓展服務功能,為民眾提供便捷安全服務。
責任單位:社保局、就業局、監察支隊、仲裁院、信息中心

深化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十五)加強公務員管理工作。精心組織實施全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四級聯考”工作和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加大陽光考錄透明度。梳理制訂公務員管理工作內部操作規程,規範操作流程。完善新錄用公務員到基層實踐鍛鍊實施辦法,加大公務員掛職鍛鍊工作力度。完善公務員日常考核制度,全面推行“日誌式”管理。
責任單位:公務員處、教育培訓處、考辦、組織人事處
(十六)深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探索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崗位總量、結構比例調整辦法,不斷最佳化崗位結構,建立崗位動態監管機制。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切實加強聘用契約和考核管理,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規範工作人員行為。推進專業技術資格評價社會化,進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評審辦法。
責任單位:事業處、專技處、人才開發辦、職評中心、考辦
(十七)完善工資收入分配製度。繼續做好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深化機關收入分配改革。加大對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內部分配的指導力度,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突出貢獻人才獎勵機制和績效考核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促進事業單位良性發展。適時適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完善工資集體協商、工資指導價位等制度,探索建立區域性、行業性工資指導價位。
責任單位:工資處、勞動關係處
(十八)保質保量完成軍轉安置任務。不折不扣完成省下達的安置任務,紮實做好軍轉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加大解困維穩力度,全力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
責任單位:軍轉處、教育培訓處、培訓中心

大力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十九)深入實施“雙愛”推進計畫。開展“雙愛”先進企業和先進個人評選活動,強化宣傳引導和典型引路,規上企業參與率達到100%。
責任單位:勞動關係處、監察支隊
(二十)引導企業依法用工。貫徹實施新修訂的勞動契約法,穩妥開展勞務派遣經營行政許可,規範勞務派遣行為。全市企業勞動契約簽訂率達到97%以上,已建工會企業集體契約簽訂率達到92%以上。
責任單位:勞動關係處、監察支隊
(二十一)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積極落實防範和處置企業欠薪的政府責任,嚴厲打擊惡意欠薪逃匿行為。全面實施租賃經營企業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夯實基層監察格線,加大監察力度,全市勞動保障監察結案率達到96%以上。
責任單位:監察支隊
(二十二)提升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加大爭議調解組織建設,積極開展非公企業及商會(協會)調解組織建設示範工作,規上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組建率達到95%以上。堅持調解先行、依法仲裁,確保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調解率達到80%以上,年度結案率達到92%以上。大力推進標準仲裁庭建設,90%以上仲裁庭達到規範化要求。
責任單位:仲裁信訪處、仲裁院

夯實基層基礎工作

(二十三)紮實推進依法行政和“陽光政務”建設。著力提高研究、處理重大疑難案件的能力,積極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堅決把好行政規範性檔案“出口關”。認真梳理人力社保領域審批事項,制定權力清單,進一步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深入推進全市人力社保陽光政務網上辦事大廳建設,逐步增加網上辦事項目,提高網上辦事數量。加大宣傳力度,拓展公眾參與監督渠道,使陽光政務惠及更多民眾。紮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強和改進政務信息工作。
責任單位:法規處、監察室、辦公室、信息中心
(二十四)切實加強信息化建設。建設集業務經辦、財務管理、內控稽核、基層服務於一體的湖州市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全面提高業務經辦能力和公共信息服務水平。加大社會保障卡發卡力度,全市持卡人數達到145萬,拓展功能套用範圍,逐步實現人力社保部門、衛生部門、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全面整合新農合醫保信息系統,實現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信息系統的並軌。強化技術保障,構建省內異地數據備份平台。加強12333電話諮詢服務體系建設,建設掌上12333公共信息服務平台,進一步拓展服務渠道,提升服務水平。
責任單位:信息中心、醫保處、社保局
(二十五)做好信訪維穩工作。嚴格落實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完善領導接訪、主動走訪制度,更加重視初次信訪辦理,做好積案化解和重大節點信訪維穩工作。定期研判排摸不穩定因素,及時化解信訪矛盾,確保人力社保領域和諧穩定。
責任單位:仲裁信訪處
(二十六)做好新聞宣傳工作。圍繞重大政策、重點工作、重要活動,創新宣傳手段和方式方法,廣泛宣傳全市人力社保系統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市委全會精神的新舉措、新成效,做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加強輿情分析和引導工作,堅持輿情值班制度,抓好重點和熱點問題的輿論引導。
責任單位:辦公室、法規處
(二十七)加強幹部隊伍建設。認真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各項要求,大力推動作風改進,切實解決“四風”問題。認真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圍繞重大決策、行政審批、資金管理等重點,堅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強化監督檢查,規範審批程式,嚴格責任追究。深化學習型機關建設,加強幹部教育培訓,提升依法行政和履職盡責的能力。
責任單位:組織人事處、紀檢組、辦公室、監察室、機關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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