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地區:遵義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職責:負責促進就業工作
單位名稱,主要職能,領導班子,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單位名稱

機構名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機構簡稱:遵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能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遵義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09〕72號)和《中共遵義市委遵義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遵黨發〔2010〕3號),設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將原人事局、原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計畫和激勵政策;負責引進人才在本市就業的管理工作;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政策和標準;擬訂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全市社會保障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實施細則;按規定做好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及離退休政策規定;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巨觀調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參與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省外留學人員來遵(回遵)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相關工作,做好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聘任制公務員綜合管理;貫徹執行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負責政府獎勵表彰工作。
(十)組織實施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能力建設政策以及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依法對公務員進行監督;負責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公務員考核培訓工作;負責公務員申訴控告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工作,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組織實施公務員獎懲政策;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負責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實施勞動爭議、人事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督促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負責擬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支付標準、診療項目、用藥及服務設施範圍、定點醫療機構與定點藥店費用結算審核等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監督執行醫療制度改革相關政策。
(十四)負責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宜。
(十五)受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六)承辦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王長林:主持局黨組和行政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市公務員局局長喻啟東同志:主管行政機關人事工作。分管公務員管理科(幹部調配科)、財務科、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科(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財務和基金監督科、市人事考試院、信息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戴尚玉同志:主管勞動維權工作。分管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黨組成員、副局長鄒勝同志:主管社會保險工作。分管工資福利科、養老保險科(失業保險科)、醫療保險科(工傷保險科)、勞動能力鑑定所。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謝恩濤同志:主管事業單位人事工作、規劃統計、政策法規、機關黨建及幹部人事工作。分管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教育科、黨風廉政及政務服務中心視窗、政策法規和綜合規劃開發科、人事管理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人才科、培訓中心。
黨組成員、市社保局長江勇同志:主管社保經辦工作,主持市社保局工作。
黨組成員、市就業局長鄧旭同志:主管就業工作,主持市就業局工作。分管職業能力建設科、勞動關係科、市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科室職責: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保密、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負責受理、組織、協調、交辦、轉送、督辦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信訪事項。
科室負責人:賈軍
2、政策法規科。
科室職責:宣傳貫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協調專家諮詢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
科室負責人:王德偉
3、勞動監察科。
科室職責:擬訂勞動監察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指導全市勞動監察工作;協調跨區域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監督指導職業中介機構。
科室負責人:苟玉生
4、公務員管理科(幹部調配科)。
科室職責:負責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管理;擬訂公務員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負責公務員考核獎懲、申訴控告工作;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負責組織市級機關公務員培訓;負責市級行政機關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管理、幹部(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調配工作;按規定承辦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和中央、省在遵有關單位接收大中專畢業生、人員調配事宜。
科室負責人:劉體華
5、綜合規劃開發科。
科室職責: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需求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預測分析,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與分析工作;承擔全市人才資源開發工作;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數據統計和信息化建設規劃工作。
科室負責人:龍濤
6、財務科。
科室職責:承擔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工作;參與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編制本部門預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承擔有關科技項目和外援貸款項目管理工作。
科室負責人:夏萬國
7、就業促進科(職業能力建設科)。
科室職責: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相關工作,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措施和指導意見、協調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並督促檢查;負責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工作;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管理辦法及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激勵辦法;監督管理全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負責“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的組織實施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相關工作。
科室負責人:向克勤
8、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科(遵義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科室職責: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計畫;負責轉業軍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轉業軍官隨軍調(遷)家屬的安置工作;配合做好市內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的具體工作。
科室負責人:祝黔華
9、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科室職責: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職稱評審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強化執業資格制度和資格考試制度,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負責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的組建及相關工作;負責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選拔和管理工作;負責引進人才相關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規劃;組織實施重大智力引進項目計畫;負責全市聘請外國專家和出國(境)培訓項目年度計畫的編制、項目審核、申報和出國(境)培訓工作。
科室負責人:趙華
10、工資福利科。
科室職責:管理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承辦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實施和工資統發工作;指導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制度;協調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正常退休及提前退休手續辦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技術等級考評工作;指導和監督市內企業落實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指導和監督市內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科室負責人:喬松
11、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科室職責:管理機關工勤和事業單位人員,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公開招聘、聘用及崗位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考核、獎勵、處分、辭職、辭退工作;承辦高級專家延聘工作。
科室負責人:鄧旭
12、勞動關係科(農民工工作科)。
科室職責:貫徹落實國家勞動關係和農民工工作政策;擬訂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意見,負責勞動契約管理;監督執行國家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擬訂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管理辦法;參與勞動模範評定工作;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
科室負責人:陳忠於
13、養老保險科(失業保險科)。
科室職責: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作制度;擬訂全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完善市內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辦理市本級企業職工退休手續。
科室負責人:陳勇
14、醫療保險科(工傷保險科)。
科室職責: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工作制度及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監督管理;完善全市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管理工作制度;負責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組織擬訂全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並監督實施。
科室負責人:稅安洪
15、農村社會保險科。
科室職責:擬訂全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規劃;擬訂全市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
科室負責人:韋繡山
16、基金監督科。
科室職責:對社會保險基金、就業再就業基金及其他資金進行監督管理;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依法監督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並組織查處市內重大案件;承擔市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科室負責人:游文
17、調解仲裁科(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科室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仲裁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擬訂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仲裁制度的實施規範,指導全市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仲裁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仲裁及相關協調工作。
科室負責人:葉燕玲
18、人事教育科。
科室職責: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離退休幹部管理和職工教育培訓等工作;
科室負責人:汪玲

直屬單位

1、遵義市人事考試中心
法人代表:陳忠於
工作職能:
1、按《公務員法》的相關要求承擔市、縣、鄉三級機關(含參公管理單位)公務員公開招考考務工作。
2、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承擔事業單位新增人員考試的考務工作,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3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3、承擔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全國經濟資格專業技術考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套用能力考試的考務工作。
4、負責全市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錄(聘)乾和人事幹部培訓的命題、評卷(省另指除外)及考務工作。
5、協助財政部門完成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協助統計部門完成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6、承擔省市統一組織的其他考試考務工作。
地址:遵義市廣州路
2、遵義市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培訓考試工作站
法人代表:趙華
工作職能:
1.組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晉升技術等級(職務)申報審核工作(收費標準按《貴州省物價局貴州省財政廳關於規範我省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職務)培訓考評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價費〔2007〕155號)檔案執行)。
2.根據審報情況制定當年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3.按照技工考核統一內容、統一標準、統一條件的原則實施。
4.組織試卷命題、制卷、閱卷、人員監考。
5.對考評合格人員製作技考鑑定申批表、培訓合格檔案、資格證書。
地址:遵義市廣州路
3、遵義市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
宗旨:為全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業務範圍:認真貫徹國家人力合理流動相關政策法規,研究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綜合管理全市人才交流服務工作;積極引進所需人才,建立完善就業諮詢服務體系,做好相關政策法規信息諮詢、職業介紹、勞務派遣等;建立人力信息庫,管理好流動人員、辭職、辭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檔案,辦理人員流動和就業推薦工作;管理並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工作,組織舉辦各類招聘會;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中介服務,從事全市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的綜合分析發布及網路建設;組織人力資源推薦交流,辦理人力資源開發智力成果轉讓,辦理勞務交流洽談承包協作;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審核,招聘廣告審核等。
地址:遵義市銀河路625號
4、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法人代表:戴尚玉
工作職能:
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組織、社會職業介紹組織和勞動者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情況,監督實施地方勞動保障監察規則;受理對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舉報或投訴;依法查處和糾正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直屬用人單位以及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07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用人單位2357戶,08年、09年3615戶)、勞動用工年度檢查工作;負責勞動保障監察法規執行的監督檢查工作;配合重大勞動違法案件和突發事件的處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監察職責。
地址:遵義市廣州路
5、勞動爭議仲裁院
法人代表:王健
工作職能:
負責統籌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的實施規範;處理在紅花崗區、匯川區、新蒲新區行政區域內的中央、省屬企業、市屬企業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處理市級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擔原人事爭議仲裁的工作職責:處理市級實施公務員法的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契約發生的爭議;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工作人員發生的人事爭議;處理部隊駐遵單位與其聘用文職人員之間發生的爭議;承擔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地址:遵義市廣州路
6、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培訓中心
法人代表:唐偉生
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勞動就業和職業培訓法律法規;
2.承擔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技能培訓、企業在崗職工工培訓;
3.承擔機關企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培訓工作;
4.開展創業培訓的教學和實習工作;
5.承擔公務員初任培訓、離崗培訓、任職培訓和公務員專業技術培訓;
6.承擔專業技術人員公需科目的繼續教育培訓;對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進行初聘培訓;舉辦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計算機培訓;舉辦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離崗培訓。
7.承擔上級臨時交辦的其他培訓任務。
地址:遵義市廣州路
7、遵義市就業局
法人代表:唐偉生
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就業再就業服務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統籌管理全市城鄉勞動力資源及其就業和職業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勞動力就業的服務管理工作。實施全市勞動就業業務規劃和工作制度。
2.擬定城鄉勞動就業規劃、開展城鄉統籌就業,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促進城鎮新增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復原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以及城鄉零就業家庭和大齡就業困難群體就業。
3.負責基層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按照制度化、專業化、社會化的要求,提高公共就業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4.指導城鄉勞動力就業訓練和失業人員的轉業轉崗訓練;開展創業培訓,推動失業人員成功創業並帶動就業;指導全市就業訓練中心和實訓基地的工作。
5.指導全市公益性崗位的開發和監督管理工作;
6.負責就業資金管理、使用,提高就業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安全完整。
7.負責國家級創業型城市的創建工作。
8.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地址:遵義市廣州路
8、遵義市社會保障事業局
法人代表:江勇
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工作基本方針、政策,指導全市社會保險經辦工作。擬定全市社會保險經辦工作業務規劃、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承辦全市社會保險綜合統計匯總、上報工作。開展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交流與合作。
2.按照國家和市規定的社會保險統籌範圍,辦理市本級統籌單位社會保險登記。征繳各項社會保險費。辦理市級繳費單位及其職工的社會保險關係。
3.承辦市本級統籌單位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核定和發放工作。承辦市本級統籌單位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費用的撥付工作。
4.綜合管理各項社會保險基金。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財務報表的擬制和上報,會同相關部門徵收、撥付社會保險市級調劑金。
5.組織實施社會保險稽核工作,清理回收社會保險欠費。
6.推進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信息化建設。
7.指導和協調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8.承擔市公費醫療辦公室日常工作。
9.受理社會保險業務諮詢和查詢,提供社會保險延伸服務。
10.承辦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址:遵義市廣州路
9、遵義市勞動能力鑑定事務所
法人代表:謝紅
工作職能:
負責受理全市傷、病殘職工的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審核相關資料;開展工傷職工傷殘等級鑑定、複查鑑定、安裝輔助器具鑑定、延長停工留薪期鑑定、舊傷復發確認、因果關係鑑定;負責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負責在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基礎上,組織醫療鑑定專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對經過治療後存在殘疾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勞動能力的傷、病殘職工進行致殘等級及生活護理依賴程度鑑定,由專家小組提出鑑定意見;負責將專家鑑定意見報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出鑑定結論。
地址:遵義市廣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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