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遵義市委辦公室、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綏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遵黨辦發〔2010〕8號)以及《中共綏陽縣委 綏陽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綏黨發〔2010〕1號)檔案精神,設立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區:綏陽縣
  • 改革檔案號:遵黨辦發〔2010〕8號
  • 屬於: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局長:1名
  • 副局長:2名
簡介,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縣農業辦公室(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承擔的農村勞動力轉移部門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劃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加強統籌落實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完善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保障體系,促進社會充分就業。
(四)加強統籌落實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的整合職責,加快建立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五)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主要職責

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統籌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二)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計畫和鼓勵政策;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部門聯繫會議日常工作。
(三)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障及其補充保險的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負責全縣社會保險基金的收繳、支付、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社會保險體系建設規劃。
(四)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解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五)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和福利及離(退)休政策規定;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巨觀調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參與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軍隊專業幹部安置、教育培訓相關工作,做好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人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聘任制公務員綜合管理,貫徹執行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表彰工作。
(九)組織實施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能力建設政策以及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依法對公務員進行監督,負責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有關工作;負責縣級公務員的考核培訓工作;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組織實施公務員獎懲政策;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負責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督促落實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負責擬訂全縣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支付標準、診療項目、用藥及服務設施範圍、定點醫療機構與定點藥店費用審核等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管理和監督工作及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貫徹落實工傷保險的有關政策規定。
(十三)受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四)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8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數據統計和信息化建設規劃的工作;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檔案起草,負責機關政務、督辦、會務、文電、檔案、接待、信息、保衛、保密、信訪、協調、轉送、財務、公產、後勤、人事勞資、機構編制、黨建、計畫生育、社會治安及目標管理等工作。
(二)計畫調配股(公務員管理股、縣軍隊專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國家公務員、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調任、轉任、迴避等工作;負責國家公務員、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勵、處分、降職、辭退、培訓等管理工作;指導高校畢業生就業、轉業軍官就業、培訓及有關協調工作;負責公務員年報及相關的統計工作。
(三)工資福利股: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福利工作,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制度;負責機關、事業、企業單位人員的退休及提前退休手續辦理工作;負責全縣工資、福利年報。
(四)職稱職位股: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考核、獎勵、處分、辭職、辭退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聘用及崗位管理工作;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評工作;指導事業單位人員人事制度改革和人員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選拔和管理工作;負責職稱評審及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工勤和事業單位人員的年報和有關統計工作。
(五)仲裁股: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爭議仲裁及相關協調工作,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開展協調處理工作;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就業股:負責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相關工作;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部門聯繫會議日常工作;負責就業援助和就業困難人員的登記、就業再就業工作;負責指導勞動力市場的建設、勞動力培訓、中介服務等工作;負責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建設並指導開展就業再就業工作;負責就業和再就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七)政策法規和社會保險監督股:負責宣傳貫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對貫徹落實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有關政策、法規的監督管理;負責對貫徹落實就業再就業工作有關政策、法規的監督管理;負責對社會保障基金、就業再就業基金及其他資金收繳、使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各類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規範化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勞動保障監察法規,綜合管理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工作。
(八)工傷認定股:貫徹執行工傷有關政策法規;負責對各類用人單位提出的工傷申請進行受理、審核、調查、認定。

人員編制

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8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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