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陽縣財政局

根據中共遵義市委辦公室、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綏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遵黨辦發〔2010〕8號)和《中共綏陽縣委、綏陽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綏黨發〔2010〕1號)等精神,設立綏陽縣財政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陽縣財政局
  • 取消職能:行政審批事項
  • 劃入職能:承擔的農業開發工作
  • 隸屬於: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能
取消已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能
1、原縣農業辦公室(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承擔的農業開發工作的職能。
2、縣國家稅務局管理承擔的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財務管理職責。
(三)劃出的職能
將原縣財政局承擔的菸葉稅、耕地占用稅和契稅徵收管理職責交由縣地方稅務局承擔。
(四)轉變的職能
1、建立科學規範的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健全財政票據管理體系。
2、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完善公共財政體系。
3、調整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財政保障範圍和標準。
4、增加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嚴格控制一般性開支,降低行政成本。
(五)加強的職能
1、加強財政監督管理,維護財經秩序。
2、加強政府債務管理,承擔地方發行國債的管理職責。
3、加強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主要職責

綏陽縣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財稅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節引導社會分配和促進經濟成長的建議,擬訂相關分配政策,貫徹執行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制度草案,組織協調本縣涉外財政、債務等相關事宜,並草簽有關協定、協定。
(三)負責編制年度縣級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和縣級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決算。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按照省、市的部署,實施省直接管理縣財政體制改革。
(四)負責縣級各項財政收入、政府非稅收入、政府性基金和彩票公益金收入管理。管理財政專戶和財政票據。組織實施縣級公共財政支出;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賬戶管理工作。擬訂政府採購相關制度並監督實施。
(六)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七)審核和彙編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八)管理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和中央、省級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全縣基本建設投資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執行國家關於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擬訂並執行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參與政府外債談判業務,按規定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對我縣的貸(贈)款。
(十一)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督工作,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
(十二)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負責會計管理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指導、監督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對涉及財政收支、會計資料和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事項依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財政重大支出的績效評價工作。
(十四)制定全縣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組織財會人員開展財政、會計業務知識培訓。開展財政業務重大問題調研。
(十五)負責全縣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為財政管理提供技術保障。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綏陽縣財政局內設1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車輛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財政宣傳、督辦、信息、信訪、調研、政務公開等工作,牽頭負責縣委、縣政府對機關和局機關對下級財政部門的年度目標考核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物資設備採購、計畫生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辦財經交流、合作和聯繫的具體工作;協助落實財政各項專款,承辦有關協調聯絡工作。承擔局機關機構編制和人事、工資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協調指導幹部教育工作;承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參與擬訂縣級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貫徹執行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承擔本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稅收政策調整和稅制改革調查有關工作;負責辦理財政法制方面的日常工作,組織全縣財政系統法制宣傳教育;承擔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
(二)預算股
提出全縣財政體制、預算管理、財政規劃的建議。承擔縣級部門預算基本支出標準體系建設任務,審定、匯總、批覆縣級部門預算。編制縣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擬縣級財政預算(草案)報告、縣級財政決算(草案)報告、縣級財政調整預算(草案)報告。牽頭負責縣級部門預算指標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市級對縣級轉移支付等財政算賬工作。牽頭負責財政預算審計和專項審計等配合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定額、部門預算政策諮詢相關工作。擬定完善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的有關政策。
(三)國庫股
貫徹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和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縣級財政資金調度;跟蹤分析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匯總縣級部門決算;參與編制縣級財政決算;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的劃撥;統一管理縣級財政的銀行開戶,管理縣級預算外財政專戶;負責內債有關管理工作;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負責基本建設的財務管理;辦理一般增值稅“先征後返”審核及報批、退付工作。
(四)經濟建設股
承擔交通、能源、基本建設、商業流通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擬訂縣級基本建設投資政策;擬訂並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其他項目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對有關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負責分管項目庫建設管理工作。承擔教育、科技、文化、體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部門預算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並執行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和規定;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
(五)綜合計畫股
配合預算股、國庫股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參與擬訂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擔住房補貼資金和住房保障資金管理;承擔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價格調節基金收支管理;負責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管工作;配合做好規範行政事業津補貼及績效工資改革工作。負責地方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擬訂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的制度和辦法;承擔縣級非稅收入的收繳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導全縣非稅收入收繳改革和管理工作。負責城鎮公用事業附加徵收、管理、稽核工作。負責鄉鎮財政收費票據、收款票據的發放、繳銷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六)企業財務股
提出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工業園區建設、工業、安全生產方面的財政政策;負責工業和安全生產方面的部門預算工作。參與國有企業租賃、拍賣、兼併、破產及企業上市、組建企業集團、實行股份制改造等工作;擬訂支持企業和非公經濟發展的財政資金管理制度;承擔企業財務監管工作,貫徹執行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報告編制辦法;負責企業財務快報、統計分析、年度決算匯總工作;研究國家產業政策和財政扶持政策;管理企業發展專項經費,加強資金使用監督和追蹤問效。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
(七)行政政法股
承擔行政、政法、黨派、群團方面的部門預算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並執行相關財政、財務管理制度及資金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負責分管部門項目庫建設管理有關工作。對有關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負責分管部門項目庫建設管理有關工作。承擔行政、政法、黨派、群團方面的部門預算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並執行相關財政、財務管理制度及資金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負責分管部門項目庫建設管理有關工作。
(八)農業財務股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扶貧、移民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財政支農政策及措施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農業發展規劃;擬訂財政支農資金及項目管理辦法和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分配和監督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參與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負責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對支農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審核和批覆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等。負責分管部門項目庫建設管理工作。
(九)監督檢查股
負責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體系,承擔財政專項支出評估工作;執行財政資金評審制度、管理指導財政投資評審業務。監督檢查本級和下級政府所屬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執行、財務收支、執行財稅法規政策、財務會計制度等情況。對發現的違法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並進行處理;研究擬定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規劃與強化財政監督檢查的措施,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根據授權辦理其他監督檢查事項;對財政性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工作。
(十)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國有資產評估工作,監督管理評估機構。
(十一)社會保障股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殘疾人事業、老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會同有關方面管理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民政、殘疾人就業保障、建安勞保費等支出;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並執行有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對有關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全縣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分管部門項目庫建設管理工作。
(十二)會計信息股
管理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內部控制規範、會計信息化標準、註冊會計師行業規章制度;負責會計從業資格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會計師事務所,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相關工作;承擔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貫徹和會計電算化普及推廣工作;指導代理記賬工作。負責擬訂全縣財政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建設和管理局機關區域網路,指導全縣財政系統廣域網建設。負責財政套用業務系統、辦公OA系統及入口網站建設維護工作。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網路系統的安全運行和設備的管理維護。
(十三)農業綜合開發股
擬訂農業綜合開發的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管理和統籌安排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
(十四)政府採購管理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制度和辦法;管理和指導政府採購相關工作;編制審核政府採購預算和執行計畫,審核支付採購資金;處理政府採購中的投訴事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專控商品和政府採購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綏陽縣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副科級),監察員1名;內設機構股級領導職數14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經費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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