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是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政府機構。

概況,工作職責,辦事制度,

概況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遵義市有關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全縣相應的改革方案和實施細則,研究制定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以及年度工作計畫,並負責指導、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協調服務。
2、綜合管理全縣勞動就業、人才交流、勞動力資源開發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軍隊轉業幹部自主擇業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
3、綜合管理全縣國家公務員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交流、迴避、聘用、辭職、辭退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國家公務員考核、獎勵、紀律、懲戒、職務任免、申訴控告和培訓。承辦政府工作人員按法律程式的任免、獎懲;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有關事項,建立完善人事爭議仲裁制度。
4、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和職業技能開發。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繼續教育;組織、指導技術工人培訓和考核。
5、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搞好內部分配;審理職工退休退職、傷病殘鑑定;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管理。
6、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及農村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障工作。監督管理全縣農村養老、失業、醫療、工傷保險基金;辦理社會保險金的審核發放。
7、綜合管理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及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工作。負責勞動保障法規和規章執行的監督檢查工作;協調處理人事、勞動爭議;主持人事、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負責聘用、聘任契約和勞動契約的鑑證工作。
8、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事制度

一、首問負責制;
二、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
三、否定報備制;
四、同崗替代制;
五、失職追究制;
六、工作人員績效考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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