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邊彝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樂山市委辦公室、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樂委辦〔2010〕67號)檔案精神,設立峨邊彝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峨邊彝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它事項,

職責調整

一將原峨邊彝族自治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職責劃入峨邊彝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取消已由國務院、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1.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2.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3.統籌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4.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5.促進就業,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6.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二負責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巨觀規劃、結構調整和監督管理;對全縣政府系統人力資源管理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服務;編制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計畫;制定全縣人力資源工作巨觀調控的政策措施。
三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規定,建立科學化、法制化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協調指導全縣企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參與研究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工作。
四負責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制定全縣國家公務員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全縣公務員進行綜合管理。
五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制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評定(考試)制度,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制定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和繼續教育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資格的評定、考試和職務聘任工作。
六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工齡、福利工作,貫徹國家和省制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制定企業工資總額及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管理辦法,指導企業內部分配,建立企業職工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七負責全縣人事勞動爭議處理工作,貫徹人事勞動爭議處理的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全縣勞動爭議仲裁、人事勞動信訪和行政複議工作,處理人事勞動爭議件。
八負責促進就業工作,貫徹落實統籌城鄉就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並實施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擬訂全縣人才交流的政策、規定,培育指導人才市場,監督管理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全縣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勞動就業工作,負責黨群系統以外幹部的調動;制定全縣大中專畢業生指導性分配原則和非師範院校大中專畢業生的派遣和推薦工作;規劃、指導和監督管理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錄聘用工作以及涉外企業勞動工作。
九統籌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擬訂、實施全縣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標準,貫徹落實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的統籌辦法,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貫徹落實國家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十負責退休、退職政策的執行並結合我縣實際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指導全縣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有關懲戒與申訴控告工作,負責指導各類機關、事業、企業、社團的招工及勞動契約鑑證。
(十一)依照法律程式承辦提請峨邊彝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和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決定的任免事項。
(十二)承辦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峨邊彝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辦局黨組和局領導政務活動事宜,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
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全縣人力資源計畫管理工作,編制全縣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職工人數計畫和聘錄用(招收)人員計畫。負責全縣機關工勤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錄聘用(招收)工作和連續工齡的審批工作。依法承辦提請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和自治縣人民政府決定的任免事項。負責承辦全縣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流動調配工作;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局內公文的審核、文電處理、保密信息調研、綜合檔案、信訪、提案處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內財務管理及對局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工作。
二公務員管理股
貫徹國家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考核、職務升降、職務任
免、輪崗、競爭上崗、迴避、紀律獎勵、懲戒、申訴控告、辭職、辭退等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各部門國家公務員錄用計畫,考試組織實施和錄用審批的協助工作;負責全縣行政機關一般公務員考核審核備案工作;指導協調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綜合管理全縣公務員培訓工作,擬訂全縣公務員培訓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管理國家公務員的職位分類工作;負責機關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培訓工作的計畫制定工作。負責全縣公務員管理工作的綜合、指導、協調、服務;負責全縣公務員統計及分析工作。
三工資福利和退管股
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全縣機關及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計畫的編制和工資基金的綜合管理;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津補貼政策、標準的擬訂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企業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建立、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國有企業工資總額,指導企業內部分配;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工資統計分析工作。
研究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退休人員的審批;協調解決退休、退職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四職稱職位股
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推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制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聘後管理工作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初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的規劃、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承辦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家屬“農轉非”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組織各項資格考試的考務工作;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五社會保險股
研究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制度改革的總體方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保險工作.
負責擬訂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發展規劃,統籌擬訂企事業單位、城鎮居民(含按城鎮人口安置的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含按農業人口安置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按農業人口安置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工作。
負責醫療、生育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醫療、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醫療保險統帳結合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醫療保險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範圍及支付標準;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管理辦法及費用結算辦法;負責縣級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資格認定、年檢和監督管理;擬訂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和辦法;負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城鎮城鎮職工公費醫療管理;負責全縣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中有關職能部門的協調工作;擬訂全縣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以及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負責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完善內控制度,組織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的評價;查處涉及基金安全的違規違紀案件;參與擬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六行政審批股
負責《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審核、發放工作;負責《失業證》核發工作;負責《再就業優惠證》核發工作;負責小額擔保貸款審查工作;負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審定工作;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審定工作;負責參照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實施範圍審核工作;負責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負責職業介紹機構資格核准工作;負責勞動就業服務企業性質認定工作;負責集體契約審查工作;負責許可權內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負責舉辦人才交流會審批工作;負責辦理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工作。
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股
綜合管理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和政策法規工作,貫徹制定勞動人事爭議的規章和政策,協調仲裁委員會與人民法院及有關部門相互間的關係;負責對勞動仲裁員的資格管理,承辦縣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和日常工作;負責縣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人勞動契約鑑證,受理和處理在縣級人事勞動行政部門備案的勞動契約和簽訂集體契約發生的爭議,處理與勞動爭議有關的問題;負責勞動法規的宣傳,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等有關工作。
八勞動保障監察股(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擬訂勞動監察的法規實施辦法,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權;負責對轄區內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行為的監察;擬訂勞動和社會保險檢查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行為;指導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機構的工作;負責勞動監察員的培訓考核和頒證;組織協調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人員編制

峨邊彝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其中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中層領導職數8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其它事項

峨邊彝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事業單位分別為峨邊彝族自治縣社保局、峨邊彝族自治縣就業局、峨邊彝族自治縣醫療保險中心、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才交流中心和峨邊彝族自治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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