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無錫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屬性:政府部門
  • 隸屬:無錫市人民政府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實施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相應的管理標準、管理規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開發、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整體開發、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市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全市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和標準,統籌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貫徹實施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辦法,負責審核匯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並監督執行情況。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畫,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人員、留學人員來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實施中央和省、市關於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法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全市勞動標準工作,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規劃和政策,負責出國(境)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部門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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