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3年,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深入實施《條例》和《規定》,切實落實國務院、省政府有關信息公開的要求,圍繞國務院、省政府辦公廳《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和《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實施意見》,紮實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積極主動地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回應公眾關切,最佳化依申請公開服務,不斷將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縱深推進。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市推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市政府辦公廳作為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成立了以市政府秘書長為組長,市政府辦公廳、市監察局、市法制辦、市政府督查室、市工信委、市經濟信息中心等部門為成員的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政府督查室。市轄9個縣區政府,各市級機關都成立了相應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除信息公開平台管理配備少數專職人員外,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均為兼職工作人員。各行政機關都能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做到了機構落實、人員落實、責任落實。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況
2013年,我市繼續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為原則,努力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權益。一是按照國務院、省政府辦公廳的要求,加大了對推進行政審批、財政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保障性住房、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價格和收費、征地拆遷、以教育為重點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等九個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主動、及時、準確向社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凡是可公開的不涉密信息,都要通過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入口網站、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等主渠道主動公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二是重點提升了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要求供水、供電、供氣、教育、衛生、環保、交通等各行業,結合行業管理,主動公開服務承諾、收費標準、辦事結果、監督渠道等的信息,確保與公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類便民服務信息,全面推進了公共服務類的信息公開。三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審批、依申請公開服務等措施。通過政府網站、《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報》、各機關信息查閱點等信息公開主渠道,公開縣區政府、市級機關產生信息,方便公眾對政府信息獲取。四是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努力提升政府網站功能,確保政府網站數據安全、系統穩定,充分發揮政府網站和政府信息平台的渠道作用。五是不斷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制度,開展業務培訓交流,加強信息公開指導,提高答覆規範性等,努力提高工作人員信息公開意識和工作能力。
(三)制定和落實相關配套措施情況
2013年,我市圍繞《條例》的貫徹落實和工作實際,在前幾年工作基礎上,認真總結經驗,對工作中遇到具體問題,及時進行研究,針對性的提出改進措施或指導性意見,不斷對完善和細化原有的相關工作制度。根據國務院、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檔案精神,下發《關於做好當前政府信息重點工作的通知》(洪府廳發[2013]450號)、《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實施意見》。針對《南昌日報》等新聞媒體“啄木鳥”小組暗訪,發現的少數部門政務網站辦事效率低的調查,對有關責任人及時進行了通報批評,給予了相應處理,並與市效能辦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務網站建設管理、深化政務信息公開、提升為民服務水平的通知》(洪效辦字[2013]49號)。按照《南昌市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下發了《關於開展2012-2013年度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的通知》,對2012-2013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考核評價。
(四)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
2013年市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市領導、市政府有關部門專門學習了《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73號)檔案精神,聽取了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就做好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的情況匯報,對今年的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部署,明確市行政服務中心、財政、審計等21個部門為九個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牽頭單位。
1、行政審批信息公開情況。一是加強行政審批調整項目調整信息公開。將保留的市本級行政審批事項217項、涉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41項、中介服務事項254項,下放(委託)審批的事項240項,在網站上主動公開。同時,印製《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第八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簡政放權決定》1300冊,在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免費發放。二是推進審批過程和結果公開。進駐中心審批事項全部實行網上實時錄入,網上實時公開辦理,辦結情況及時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大廳顯示屏向社會公布,並設立查詢台,供辦事民眾實時查詢審批進程和結果,讓社會公眾廣泛知曉並積極參與行政審批過程。三是推進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在網站首要位置公開行政審批受理的事項、受理部門、受理人、辦件狀態進行公開,方便民眾查詢辦理情況,主動公開辦理信息1.97萬條。
2、財政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情況。“三公”經費公開方面:一是穩步推進公開內容。自2007年始每年公開市本級年度財政預算及上年度財政決算報告。2012年,市直各部門將本部門2012年的《收支預算總表》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信息向社會公開。2013年市級部門主動公開了本部門的年度“三公”經費及上年度部門決算信息。二是逐步擴大公開範圍。從2007年起市本級及部分縣區財政公開了年度財政預算及上年度財政決算報告,2012年公開範圍擴大到市級各部門。縣區年度預決算報告全面公開。2013年選取了南昌縣、東湖區等縣區開展“三公”經費公開試點工作。要求2014年將此工作推進到70%的縣區,2015年所有縣區全面推開“三公”經費預算公開工作。
財政審計信息公開方面:一是繼續完善審計項目計畫和審計通知書公開。將年度審計項目計畫、審計通知書、審計公示等及時公開。二是加快制定《南昌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試行辦法》,對審計結果公告的方式、內容、程式進行明確,進一步提升預算執行和財政收支審計工作情況公開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3、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情況。在網站公布全市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設計畫任務量、年度建設計畫項目清單、年度建設計畫任務量完成進度、新開工建設項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項目基本信息、分配和管理政策、保障性住房分配結果等,並於每月的後10個工作日定時更新。
4、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情況。一是加強政民互動。在政民互動版塊設立投訴諮詢及反饋、科普知識、安全警示等欄目,加強與民眾的溝通,加強食品藥品監管。二是建立黑名單制度。在過去公開一些企業違規廣告發布的基礎上,建立了黑名單制度,並於2013年7月4日公布了第一批黑名單。
5、環境保護信息公開情況。一是空氣品質和水質信息發布更加完善。在繼續做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等六項監測數據發布的基礎上,新增加了AQI實時指數發布,並定期發布空氣品質周報,以及空氣品質提醒。水環境信息方面,在繼續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信息發布的同時,還按時發布主要斷面水質自動監測周報。二是進一步加強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對建設項目環評檔案的受理、審批結果、驗收結果和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都及時進行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三是按時發布了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構建了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發布系統,並於10月1日前發布了第一批數據。
6、安全生產信息公開情況。一是加強調查處理信息公開。對較大事故尤其是省級安委會及其辦公室督辦的,除保密和少數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動公開所有信息。2013年,我市兩起省安委會督辦的較大事故調查處理信息已經全部公開。二是加大事故應對處置信息公開力度。及時準確發布本級政府採取的事故處置舉措、搶險救援進展等信息,實時掌握社會輿情動向,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消除公眾疑慮。並在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公開事故統計報告及突發公共事件,每月、每季度、每年對全市安全生產事故分析情況。三是加大安全生產預警和預防信息公開力度。對上級發來的相關預警信息,立刻在網站上和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上發布,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7、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情況。堅持把民眾最關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項公開作為信息公開的重點,對政府相關定價目錄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進行了公開;加大價格和收費監管信息公開的力度,尤其是涉及教育、交通運輸、農民負擔、醫療、旅遊市場等民生領域價格和收費監管信息的公開。
8、征地拆遷信息公開情況。征地信息公開方面:做好征地報批前告知、確認、聽證,征地批准後征地公告、征地補償登記和征地補償長安置方案公告。並及時將獲批征地信息,如批准檔案、征地範圍、面積等相關信息在網站公布,以便公眾查詢。
拆遷信息公開方面:一是主動公開房屋徵收規範操作工作流程。將房屋徵收和補償等相關內容,被徵收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徵收部門的工作紀律、監督電話公開等主動公開;二是主動公開徵收補償法規和政策。積極做好相關信息公開的解讀工作,在媒體和發放的宣傳手冊上解讀有關房屋徵收政策,組織相關人員在各徵收現場解答各公示結果的疑點問題。
9、以教育為重點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情況。一是及時公開招生政策和教育收費。多渠道公開學校招生實施方案、報考指南、招生地段範圍、各類學校招生對象和條件、報名時間和辦法。主動公開考生成績、錄取分數線和錄取結果,認真實施招生陽光工程。二是加大學校財務信息公開力度。在每年春、秋學期開學之前,主動公開全市各類學校收費項目、標準、依據和經費主要用途,努力提高教育收費的透明度。三是逐步擴展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範圍。目前,南昌市城投公司、市政公用集團、工業控股集團、南昌旅遊集團、江鈴汽車集團、南昌銀行、江西長運集團、南昌軌道交通集團等8大集團全部設立各自的入口網站,並將企業信息予以公開。
(五)《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情況
為貫徹落實《條例》和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檔案及會議精神。2013年我市建立了培訓工作常態化機制,市信息公開辦、市新聞辦公室、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市工信委等,通過聯席會議、專家授課、以會代訓等形式,組織開展了面向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新聞發言人、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政務微博微信相關人員的專業培訓,加強對新聞發言人、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工作,不斷提高機關公務員和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識。市級機關和縣區政府按照市裡的要求,組織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教育、宣傳、培訓工作。市財政局將《條例》列入局黨組中心組、財政幹部教育培訓的學習內容,並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學習培訓;市教育局、市商貿委、市科技局、市城管委、市外僑辦、高新區、經開區等把《條例》學習作為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環節,通過集中學習、座談研討等方式,提高機關工作人員的政府信息公開意識,推動信息公開工作開展;市工商局、市國土局、市地稅局、市外經貿委延伸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內涵。除運用常規性工作方式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外,還主動上門服務,主動下到企業了解情況,為企業提供政策、法規、法律等方面的信息公開諮詢,協調解決企業生產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南昌縣、東湖區、西湖區政府專門聘請專家對《條例》進行講解,進行業務培訓,加強對所轄部門、鄉鎮、街辦等信息公開工作指導,有力地促進了日常工作的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本市政府部門、各縣區及部門、鄉鎮(街辦)共551個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途徑有:中國南昌網站、南昌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以及縣區政府網站和市級部門網站,新聞發布會、政府公報、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各機關信息查閱點、政府熱線、微博等主要公開渠道。據統計,南昌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報》和政務微博,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累計412611條,本年度新增130096條,同比增長47.20%。其中,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累計公開367908條,本年度新增91901條,同比增長4.84%;政府公報累計公開3215條,本年度新增1080條,同比增長60.71%;新聞發布會累計召開274次,本年度新增122次,同比增長148.98%;縣區政府、市級部門積極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開通政務微博,並主動發布政府信息,本年度通過政務微博發布信息36993條。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未因信息公開不當,出現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影響社會穩定的情況。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3年度本市縣區政府、市級機關累計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共441件,2013年新增175件,其中:當面申請1件,網上依申請160件,信函申請14件。所有依申請信息都能夠按照《條例》的規定,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在規定的15個工作日內,按申請人的要求予以了公開或答覆,答覆率100%。2013年同意公開154件;部分公開8件;不予公開2件;非本機關的信息7件;申請內容不明確或申請信息不存在4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3年度本市市級機關、縣區政府受理的175件依申請公開信息,都未收取申請人任何費用。
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本年度共有5件因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提出的行政複議行為。行政複議結果分為維持原行政行為5件。無因政府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其他需說明的情況
2013年,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在開展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同時,還為公眾提供政府信息諮詢服務約304607人次。其中,通過各類公開電話提供諮詢35327人次,通過各種服務視窗提供諮詢約264000人次,通過各級政府網站信箱諮詢約5280人次。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3年,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和進步,但還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環節。主要是政府信息公開不全面、更新不及時,平台數據不同源、公開信息不統一,少數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識、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有待進一步增強,主動公開的廣度、深度以及依申請公開的辦理能力、服務水平仍需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工作基礎、自身建設等還需進一步夯實,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服務作用需要進一步發揮。
2014年,本市政府將按照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提出的“推進權力運行公開化、規範化,完善黨務公開、政府公開、司法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精神,繼續深入貫徹《條例》、《規定》以及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檔案,繼續堅持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施政的基本準則;強化責任,抓好落實,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不斷改進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夯實公開基礎;加強督查問責,著力提高實效,發揮好政府網站及時、權威、全面、準確發布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認真辦好熱線電話,做好信息諮詢服務,及時回應公眾關切,不斷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開水平,不斷提升本市行政工作透明度,努力增強政府公信力、社會凝聚力的“軟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