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報

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由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編制。2008年度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報告的事項。

一、概述
為認真做好2008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條例》,根據《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精神,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南昌市推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成立了市政府秘書長為組長,市監察局、市法制辦、市政府督查室、市信息化辦、市信息中心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並指定南昌市政府辦公廳作為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也相應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配備了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並按《條例》要求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開闢了信息公開公共查閱點等。按照國務院、省政府的要求,全市政府部門、各縣區及部門、鄉鎮(街辦)共616個行政機關,其中包括垂直領導和雙重領導的部門,按“由近及遠、分步實施”的原則,分別編制了本機關的政府公開信息指南,基本完成2006、2007年政府公開信息目錄編制工作。2008年5月1日,通過南昌政府信息公開網站 向全社會公開。截至2008年底,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從網上政府信息點評看,對全市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滿意率為71.79%,依申請公開滿意率為74.36%。
為貫徹落實《條例》和江西省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檔案及會議精神,年初,我市開展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08〕36號)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等檔案貫徹學習、宣傳活動;舉辦了兩期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制定了《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南昌市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南昌市政務公開工作督查暨問責辦法》和《南昌市政府信息依法申請公開工作流程圖》等制度及工作流程。同時,還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制度,規範政府公開的內容、範圍、形式和時間,防止出現該公開的不公開,涉密事項公開等現象。年中和年底,分別對全市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了督促檢查。從督促檢查情況看: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能夠按要求完善本縣區、本部門、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工作責任制,明確工作部門職責,理順工作關係,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內部流轉程式,嚴格落實保密審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審核制度、評議制度、考評追究制度等,切實抓好組織領導、工作機構和人員配備三落實,做到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分工有人管、落實有人乾、監督有人查。
全市政府部門、各縣區政府及部門,包括垂直領導和雙重領導部門的內部組織機構的電話、傳真、電子信箱等聯繫方式,在南昌市入口網站、本縣區網站、本單位網站上進行了公開,並且在上述網站上設定“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按省政府的規範要求,各部門指定了專人負責公開政府信息或更新政府信息,基本做到了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全市統一建立了的政府信息公開技術平台,該平台由市級負責管理和維護,全市統一使用一個技術平台,減少了各部門的工作投入,較好地降低技術平台的運行成本。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全市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33340條。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主要分為:概況信息、法規檔案、發展規劃、工作動態、人事信息、財經信息、行政執法、公共服務和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九類。全市政府部門、各縣區及部門、鄉鎮(街辦)共616個行政機關,其中包括垂直領導和雙重領導的部門,按照全省統一分類主動公開了本機關的政府信息。據統計:概況信息4461條,法規檔案7468條,發展規劃1851條,工作動態13115條,人事信息1207條,財經信息1215條,行政執法1286條,公共服務2737條,無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已公開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也沒有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08年度全市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共9件,全部為網上依申請公開信息,無當面申請、傳真申請、信函申請、電子郵件申請公開的信息。網上依申請公開的信息全部受理,並按照《條例》的規定,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根據申請人的要求方式答覆了申請人,答覆率為100%。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涉及南昌市未來10年城市發展規劃、年度經濟工作要點、部門年度資金使用情況和決算情況、工傷保險處理規定和有關繳費及依申請是否收費的信息等。從申請人看:6人為本地市民,3人為本市以外的公民;從身份上看:有律師,機關行政人員,院校、公司職員。
與此同時,我市還設立了“市長信箱”、“市長手機”、“民聲通道”、“建言獻策”、12345市長電話等形式,對民眾的提問諮詢、意見建議50923件次,都認真給予了回復或解答。在南昌電台、電視台開闢了“文明行風熱線”專題節目,全年共開播71期,邀請了81個政府部門或公共服務單位,208人次座客“文明行風熱線”專題節目,向民眾解答有關政策,接聽公眾諮詢、訴求等,受理公眾訴求502件全部辦結。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08年度我市受理的依申請公開信息全部為網上依申請公開信息,且申請人要求通過電子郵件回復,故未產生有關費用問題,所以沒有收取任何費用。
五、2008年我市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也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年來,我市貫徹實施《條例》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著一些不足和問題。主要有:各縣區、各部門之間工作進展不平衡,有的縣區和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比較薄弱,公開的廣度和深度還需要拓展,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有待提高;各行政機關設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閱室和縣區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閱場所等工作相對滯後,還有待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依申請公開信息量較少,公眾的知曉率和參與率還需進一步提高,等等。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在今後工作中將採取以下措施予以改進。
(一)加大宣傳。充分利用網路媒體,督促工作等方式,廣泛宣傳《條例》,全力提高各級政府機關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繼續做好培訓工作,規範各行政機關、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閱室、場所等工作,不斷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開整體工作水平。
(二)主動公開。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我們將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按照《條例》規定,自政府信息形成後20個工作日內,主動依法、及時、準確地公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反映行政機構設定、職能、辦事程式等情況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嚴格審核。按照“誰主管、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在公開政府信息前,依照《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未經審核的政府信息內容不予公開,堅決杜絕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公開。
(四)建章立制。為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長效管理工作,我們將進一步制訂和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制度,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對工作中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總結,大力推廣;主動接受社會公眾的評議,自覺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的監督,確實提高行政行為的透明度,加強服務型政府建設,促進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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