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國資委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有關要求,由南昌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信息公開工作部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根據《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要求,市國資委信息公開工作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成立了由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委機關各處室參與的市國資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推進本委信息公開工作,切實做到組織領導、工作機構和人員配備三落實。我委按照相關要求,在委機關設立了信息公開公共查閱點,編制了委機關信息公開指南。我委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 和本委政務網站向全社會公開信息。
(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情況
按照《條例》要求,市國資委遵循公開、公正、便民的原則,認真抓好依申請公開制度、政府信息發布制度、政府信息監督和保障制度的落實工作,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準確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保障。先後印發了《南昌市國資委信息公開指南》、《南昌市國資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制度》、《南昌市國資委政府信息發布協調製度》等制度辦法,明確了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信息的範圍、形式和程式,完善了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機制,加強了對公開信息的審核。
(三)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情況
2018年,市國資委積極組織人員參加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和培訓會議,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不斷加大《條例》在委系統的宣傳貫徹力度,努力提高幹部職工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以此促進機關行政效能的提高和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市國資委繼續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為原則,把主動公開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渠道,擴大主動公開信息量,提高信息公開質量。2018年度,我委在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委政務網站和新媒體信息發布平台發布各類信息總計1042條(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其中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發布265條信息;委政務網站發布410條信息;委政務新媒體發布各類信息630條,其中政務微博455條、政務微信175條;其他方式公開信息數2條。各出資監管企業及委屬企業也通過多種渠道公開了大量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我委收到2條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其中一條為依申請信息公開平台申請,一條為網路申請,按照《條例》的相關規定,我委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以申請人要求的方式答覆了申請人。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無。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無。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8年,在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正確領導下,市國資委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積累了一些新的經驗,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公開信息的種類還不夠豐富。全年主動公開的信息大部分為政務動態類信息,檔案類、解讀類等信息相對較少。二是工作人員隊伍有待加強。尚未配備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信息公開工作。下一步,我委將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提升全體幹部職工政府信息公開意識,從委機關處室及監管企業中選拔政治水平高、業務能力強、個人素質好的工作人員充實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隊伍,同時,進一步加強教育培訓,不斷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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