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國資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有關要求,由南昌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信息公開工作部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根據《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精神,市國資委信息公開工作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成立了由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委機關各處室參與的市國資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推進本委信息公開工作,切實做到組織領導、工作機構和人員配備三落實。我委按照相關要求,在委機關設立了信息公開公共查閱點,編制了委機關信息公開指南。
(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情況
按照《條例》要求,市國資委遵循公開、公正、便民的原則,認真抓好依申請公開制度、政府信息發布制度、政府信息監督和保障制度的落實工作,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準確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保障。先後印發了《南昌市國資委信息公開指南》、《南昌市國資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制度》、《南昌市國資委政府信息發布協調製度》等制度辦法,明確了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信息的範圍、形式和程式,完善了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機制,加強了對公開信息的審核。
(三)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情況
一年來,市國資委積極參加全市性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充分通過各種載體和渠道,採取靈活有效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引導全委幹部職工學習了解《條例》和相關規定,努力提高幹部職工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促進了政府機關行政效能的提高,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7年,市國資委繼續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為原則,把主動公開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渠道,擴大主動公開信息量,提高信息公開質量。2017年度,我委在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委政務網站和新媒體信息發布平台發布各類信息總計444條,其中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發布56條信息,委政務網站發布149條信息,市政府公報發布1條,委政務微博、微信合計發布238條信息。各出資監管企業及委屬企業也通過多種渠道公開了大量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我委收到3條公開政府信息的相關申請,均為網路申請,所有依申請信息都按照《條例》的規定,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以申請人要求的方式答覆了申請人,答覆率為100%。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無。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無。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7年,在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正確領導下,市國資委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積累了一些新的經驗,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個別處室和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還不到位,積極主動公開信息不夠。二是人員力量仍顯不足,不能適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新形勢需要。三是政府信息公開量有待進一步增加。下一步,我委將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加大對《條例》的宣傳力度,引導全體幹部職工真正樹立政府信息公開意識,認真選拔政治水平高、業務能力強、個人素質好的工作人員充實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隊伍,同時,進一步加強教育培訓,不斷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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