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報

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綜合匯總2011年度南昌市各縣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縣區政府”)和南昌市政府各委、辦、局(以下簡稱“市級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報告的事項。

一、概述
201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深入實施《條例》和《規定》,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具體要求為主線,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機構建設,著力完善和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流程、最佳化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評,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為認真貫徹落實《條例》,根據《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精神,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市推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市政府辦公廳作為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成立了以市政府秘書長為組長,市政府辦公廳、市監察局、市法制辦、市政府督查室、市工信息委、市經濟信息中心等部門為成員的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政府督查室。市轄9個縣區政府除1個縣外,均由縣區政府辦公室作為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市級機關也成立了相應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除網站管理配備少數專職人員外,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均為兼職工作人員。在2010年政府機構改革中,我市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市級機關“三定方案”的工作職責中。各行政機關根據人員變動等情況,能及時調整、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人員,做到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到位、人員到位、責任落實。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況
2011年,我市繼續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為原則,把主動公開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渠道,努力擴大主動公開信息量,提高信息公開質量。一是按照省政府統一規範要求,編制和更新本機關的政府公開信息指南和政府公開信息目錄,主動、及時、準確向社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凡是可公開的不涉密信息,都要通過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入口網站、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等渠道主動公開,注重抓好重大突發事件和民眾關注熱點信息的公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二是以第七屆全國城市運動會在我市召開為契機,重點提升了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在“七城會”準備和召開期間,要求供水、供電、供氣、教育、衛生、環保、交通等各行業,結合行業管理,規範公開目錄編制,主動公開服務承諾、收費標準、辦事結果、監督渠道等的信息,確保與公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類便民服務信息,全面推進了公共服務類的信息公開。三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和監督保障等措施。通過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機關信息查閱點等將本單位辦公電話、傳真電話、電子信箱等申請、聯繫方式進行了公開,接受公眾的依申請信息和監督。同時,有服務視窗的機關,還根據需要有的設定了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相應配套設施。四是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努力提升政府網站功能,確保政府網站數據安全、系統穩定。充分發揮政府網站,及其部門公開政府信息平台的主渠道作用、提供線上服務、與公眾互動交流的重要平台和視窗,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制定和落實相關配套措施情況
幾年來,我市圍繞《條例》的貫徹落實和工作實際,先後制定了《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政務公開工作督查暨問責辦法》、《政府信息公開審查辦法》、《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價辦法》、《南昌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管理辦法》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管理辦法》等制度。在此基礎上2011年制定並下發了《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工信委建設統一高效電子政務和電子監察整合全市政務信息網路資源實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廳發[2011]15號)、《2011年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洪府廳發〔2011〕26號)、《關於開展2010-2011年度南昌市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的通知》(洪府廳字[2011]518號)和《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管理制度》。針對南昌日報社等新聞媒體“啄木鳥小組”,反映的我市部分縣區政府和市級機關政府網站信息更新不及時、回應民眾諮詢、提問答覆不迅速等問題,開展了督查、調研,分析了問題產生的原因,及時下發了關於《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幾點意見》,要求縣區政府和市級機關著力加強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切實做好相關檢查和整改工作,著重加強依申請公開工作,提升信息公開查閱點建設工作。10月又以市工信委名義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政務網站管理工作的通知》(洪工信發[2011]283號),要求縣區政府和市級機關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加強對政務網站的組織領導;全面排查梳理,切實解決政務網站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強化保障機制,全面提升政務網站的質量和水平;強化安全管理,確保政務網站安全穩定運行,有效地推進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
(四)《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情況
為貫徹落實《條例》和省、市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檔案及會議精神,2011年,市級機關、各縣區政府開展了形式多樣地《條例》學習、宣傳和培訓活動、努力提高機關公務員和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等有關制度認識,鼓勵廣大公眾積極參與,促進政府機關行政效能的提高,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同時,根據《南昌市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12月份組織開展2010-2011年度南昌市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通過此次考核,了解到縣區政府、市級機關在近年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的意識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內涵不斷豐富,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水平有了明顯的提升。一是領導重視,組織健全。大部分單位普遍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政府信息公開擺上了重要議事日程,南昌縣、東湖區、紅谷灘新區、市發改委、市藥監局、市檔案局等單位還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了“一把手”工程。二是完善制度,措施有力。大多數單位制定了《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能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及時、準確應公開的政府信息,新建縣、青山湖區、青雲譜區、市公路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等單位還將政府信息公開列入了年終目標管理考核內容。三是創新載體,形式多樣。大部分單位都能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對外宣傳、網上辦事的主要手段,堅持多種方法相互融合、相互補充、相互促進,拓寬公開內容的傳播渠道,使政府信息公開形式多樣化。市公安局除了利用市局入口網站和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還在省、市電視台開闢了如“陳警長第五巡邏車”等有關專欄,同時開展了簡訊評警活動,讓民眾評價公安工作,增強人民民眾滿意度。市國稅局結合稅務系統為納稅人服務的宗旨,按照辦稅內容、辦稅流程、辦稅標準、服務設施、形象標識等“五統一”的標準,全面提高政務信息公開的規範化水平。市財政局堅持以“推進行政權力的公開透明運行、打造陽光財政”為目標,不斷創新公開形式,做到了查閱有網站,查詢有熱線,查找有資料。西湖區每年的金秋消費節、繩金塔廟會等重大經濟活動,都通過了新聞發布會形式向社會發布。市房管局利用南昌晚報、江南都市報專欄,業務視窗公告欄,業務大廳電子屏等載體平台及時公開業務信息,較好地保障了廣大市民了解住房和房產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全市政府部門、各縣區及部門、鄉鎮(街辦)共551個行政機關,按照全省統一分類主動公開了本機關的政府信息。據統計,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累計194243條,本年度新增54291條,同比增長1.45%。其中,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累計公開188348條,本年度新增52455條,同比增長1.16%;政府公報累計公開1463條,本年度新增495條,同比增長3.10%;新聞發布會累計公開106條,本年度新增48條,同比增長77.8%。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也未出現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1年度全市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共103件,其中,網上依申請101件,當面申請2件。所有依申請信息各部門都能夠按照《條例》的規定,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在規定的15個工作日內,以申請人要求的予以了公開或答覆,答覆率100%。其中,同意公開95件;部分公開1件;不予公開1件(該申請為高新區受理,高新區與申請人進行了溝通,經申請人同意,未公開);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機關政府信息等6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1年度我市受理的依申請公開信息中101件網上依申請和2件當面申請公開信息,一般均通過電子郵件或申請人自行到申請單位取,未收取申請人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1年,我市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過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政府辦公廳的指導下,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強,公開形式進一步豐富,公開內容進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積累了一些的經驗,但也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未盡公開,部分政府信息公開或更新不及時。從公開信息類別來看,政策類信息解讀不夠;公共服務類信息縱向深入不夠,部分服務類信息未能提供表格下載等服務;執法類信息時效性不夠。
二、各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程度參差不齊。個別鄉鎮(街辦)和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相對薄弱。
三、個別部門網站未設定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也未與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信息資源共享,公開的信息不同步。
下一步,我市將總結經驗,圍繞增強政府信息公開便民利民的實效性和民眾的滿意度,著力加強信息公開的基礎性、規範性和機制性建設。重點加強以下工作:
一是進一步強化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意識。樹立主動公開政府信息責任意識,在原有主動公開的基礎上,及時準確地公開涉及民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信息。凡是可公開的不涉密信息,都要通過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入口網站、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等渠道主動公開。
二是依法依規做好依申請公開。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要在規定時限內予以答覆,做到依法有據、嚴謹規範、慎重穩妥,進一步提高依申請公開答覆水平。
三是不斷夯實信息公開基礎工作。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一項基本制度和常態性要求融入政府工作,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強化政府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與公開職責,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四是發揮政府網站公開信息主渠道作用。不斷提高政府網站管網和辦網水平,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函〔2011〕40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政府網站管理辦法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49號),進一步最佳化各部門、各縣區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整合各級政府、部門的對外公開信息,加快信息更新頻率,完善政府信息搜尋功能,提高信息的實用性和易用性,方便民眾查詢、獲取信息。拓寬社情民意渠道,加強網上互動,推動政民交流,增強信息公開的針對性和互動性。
五是加大工作指導監督力度。強化監督制約措施。認真受理並及時處理對違反公開規定的各類投訴。採取定期與不定期的、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等多種形式的督查,著重考察了解實情實效,確保公開工作的穩步推進。進一步完善公開保密審查機制,規範審查程式,落實審查責任,客觀準確地確定檔案密級。強化社會監督,按照《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辦法》(洪府廳發[2010]112號),各級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依靠人大、政協支持和人民民眾廣泛參與,引導新聞媒體積極配合,適時地開展公開工作社會評議。強化輿論宣傳,採取專欄、專版或專題節目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在全社會形成民眾積極支持、踴躍參與的良好氛圍。適時樹立、總結、推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湧現的先進典型和先進經驗,崇尚先進,弘揚正氣,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向廣度和深度延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