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昌市城管委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於轉發贛府廳明【2017】9號檔案的通知》要求,由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編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聯繫。

 一、概述
  2016年,本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以打造“陽光政府”為目標,通過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措施等手段,積極、有序、穩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
  (一)加強領導,健全政務公開工作機制
  為避免我委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流於形式、走過場。首先是成立了由委分管領導胡軍鋒副主任為組長,辦公室主任為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並對人員變動及時進行調整,做到領導力量不減、班子不撤、工作不松,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其次,為落實責任,我委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委年度績效考核工作範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專項工作匯報,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其他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考核、一起獎懲。再次,加強信息上報的審批工作,健全了從收集(報送)、歸納、審核到發布的各環節審批流程。
  (二)規範建設,不斷提高政務公開質量
  積極推進一般事項公開向重點事項公開、結果公開向全過程公開,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我們主要做到“三個更加”:一是公開的內容更加充實,在委主任辦公會議中對政務公開的範圍、內容、形式作了進一步的明確。截至12月底,我委在南昌市政務信息填報系統共發布政務信息190餘條。二是公開的時間更加及時。針對公開項目的不同情況,確定公開時間,做到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固定性工作長期公開。三是公開重點更加突出。堅持把民眾最關心、最需要了解的“權、錢、人、事”等事項公開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比如做好行政機關和委屬事業單位人員招錄、提拔、調動等信息的公開工作;推進使用財政資金的預決算公開;推進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開;推進重大重點項目建設及政府招投標信息公開等。
  (三)完善載體,不斷豐富政務公開形式
  為讓辦事民眾和企業更便利了解公開的內容和條件,以視窗、網站、宣傳欄等為載體平台,通過會議、檔案、辦事指南、告知單等方式,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開展政務公開工作。一是以服務視窗為載體公開政務信息。督促服務視窗依照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規定,主動公開相關信息。目前主要採取兩種形式公開:辦事指南和網站公開。二是以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台公開政務信息。截至目前,我委共發布微博472  條,微信66條;通過多樣舉措進一步擴大了政府公開信息的客群面,讓更多的社會公眾共享政府信息資源,進一步保障市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基本情況:2016年底,我委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5578條,其中本年度主動公開190條:
  1、概況信息類信息5條,涉及本委部門介紹、機構職能、領導信息及領導重要活動講話等;
  2、法規檔案類信息41條,涉及由本委職責相關的規範性檔案、檔案草案、檔案修改廢止情況、政策解讀及行政權力清單檔案等;
  3、工作動態類信息86條,涉及本委的政務動態、突發公共事件、公示公告、統計數據等;
  4、行政執法類信息31條,涉及執法動態、執法依據及執法人員等;
  5、發展規劃類信息、發展規劃類信息3條,涉及本委發展規劃及工作計畫;
  6、財政信息、財政信息15條,涉及財政預決算、政府採購與招投標、行政事業性收費、專項經費、政府投資項目、及公共資源配置等;
  7、人事信息類信息、人事信息類信息9條,涉及本委人事任免、考錄招聘及表彰獎勵等;
  (二)公開渠道和途徑: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我委的政府公開信息,我委對政府各類信息進行了梳理,加強了信息公開系統的規劃建設,主要開通了以下6種途徑。
  1、利用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平 公開。
  2、利用委網站公開。在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網站 向社會和公眾公開。 
  3、通過“視窗”公開,利用行政審批大廳的服務視窗實施政務公開,把“視窗”建成與市民聯繫溝通的橋樑和紐帶。
  4、通過報刊、簡報、廣播、電視、微博、微信等媒體公開,在各類媒體上開辦了城市管理類專欄。
  5、民眾既可以從我委網站查閱和下載有關已公開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到我委服務視窗諮詢、查閱,需申請的,我委將在規定時間內給予答覆。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我委2016年度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0條。在規定時間內處理依申請信息,並將依申請公開辦理資料及時歸檔,及時解答、處理民眾諮詢有關政策、辦事程式,未因依申請不當或諮詢等不當產生不良影響。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與實際支出情況
  本年度未產生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相關的費用支出。
  (二)與訴訟(行政複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支出本年度未產生政府信息公開事務訴訟相關的費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我委2016年度未針對本機構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未收到各類針對本機構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申訴案。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6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開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問題與不足,主要體現在: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對此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細則和政策的把握還不夠全面;三是對依申請公開申請範圍的界定和信息公開的範圍把握有待進一步探索。 針對存在的問題,下階段我委將採取以下措施進行改進:一是充實和拓寬政府信息的公開內容與渠道。了解和掌握民眾普遍關注的城市管理信息動態,不斷調整和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不斷拓寬公開渠道;二是加強教育,提高認識。通過多種形式深入學習、領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府、市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的檔案精神,統一認識,強化服務理念,建設服務型和陽光型機關;三是紮實推進互動交流。多借鑑學習先進部門經驗,提高網上信息辦理質量、快速受理、及時反饋,提高回復率和及時性,增加民眾滿意度。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與附表
  沒有需要說明的事項,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具體情況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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