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報

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由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編制。2010年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報告的事項。

一、概述
(一)組織領導情況
為認真做好《條例》落實工作,根據《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精神,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南昌市推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成立了以市政府秘書長為組長,市監察局、市法制辦、市政府督查室、市信息化辦、市信息中心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並指定市政府辦公廳作為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也成立了相應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配備了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2010年,結合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各行政機關及時設立、調整、充實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到位、人員到位、責任落實。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況
2010年,我市繼續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為原則,把主動公開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渠道,努力擴大主動公開信息量,提高信息公開質量。凡《條例》規定應該公開、能夠公開的事項,都及時、全面、主動地公開。同時,按照《條例》要求,遵循公開、公正、便民的原則,認真抓好依申請公開制度、政府信息發布制度、政府信息監督和保障制度的落實工作,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準確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保障。
為進一步細化、深化《條例》,進一步明確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程式和要求,進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監督權,2010年,在參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施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08〕36號)、《關於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號)以及《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基礎上,我市出台了《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辦法》、《南昌市依申請公開信息管理辦法》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發布管理辦法》等三項信息公開工作制度。
2010年,我市繼續鞏固市衛生局、西湖區政府、青山湖京東鎮等省級政務公開示範點的成果和2009年新設的22個市、縣、鄉(鎮)、街辦三級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示範點,充分發揮其典型示範帶動作用,不斷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向深入。
在努力打造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的基礎上,2010年,我市積極推動教育、醫療、衛生、供水、供電、供氣、公共運輸等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強指導、協調、監督,全面提高其信息公開工作水平。把民眾關注的住房、電信、旅遊、金融、食品、藥品、農資、環保等熱點問題納入辦事公開範圍,完善公開服務平台,暢通雙向溝通渠道,建立和完善民眾評價體系,提高服務水平,教育、衛生等部門要圍繞招生錄取、基建項目、醫療購銷等容易出現問題的重點環節,認真推進辦事公開,推動辦事公開向農村、社區延伸,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優質公共服務。大力推進鄉鎮、街道及基層民眾自治組織政務公開與村務公開、社區事務公開的有機結合,使兩者在形式和內容上能夠有機銜接,相輔相成,提高基層公開的質量。重點公開中央、省市關於“三農”工作決策部署、強農惠農政策措施在基層落實情況;社會救助、人口計生、勞動保障、綜合事務情況;財政收支、各類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征地補償、涉農補貼、救災救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的意見》(贛府廳發[2010]1號)的總體部署及要求,市政府及時出台了《南昌市關於推行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實施方案》,到2010年底,“權責進一步明晰、程式更加嚴密、權力運行透明高效、監督制約更為有效”的全市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機制初步建立。
(三)制定和落實相關配套措施情況
按照《條例》要求,全市各行政機關均設立了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設定了信息公開公共查閱點、資料索取點,根據條件和需要,有的還建設了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設施。按照國務院、省政府的要求,全市政府部門、各縣區及部門、鄉鎮(街辦)共616個行政機關(包括垂直領導和雙重領導的部門,下同)。各行政機關均能按照江西省政府統一規範要求,編制和更新本機關的政府公開信息指南和政府公開信息目錄,並通過政府公報、本機關信息查閱點和南昌政府信息公開網站 等形式進行及時公開;能夠將本單位的辦公電話、傳真、電子信箱等聯繫方式,在南昌市入口網站、本縣區網站、本單位網站上進行了公開,並且在上述網站上設定“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能夠指定了專人負責公開、更新政府信息,做到屬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能夠完善了全市統一政府信息公開技術平台,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平台功能,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數據安全、系統穩定。截至2010年底,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運行正常。從網上政府信息點評欄看,對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滿意和基本滿意率為58.62%,對市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滿意和基本滿意率為56.90%,依申請公開滿意和基本滿意率為53.91%。
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對市、縣區政府機構設定以及行政職能進行了一些調整,相對應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載體和職能等也進行了一些調整。一是2010年初,市政府各部門,尤其是新增或者撤併的部門已將部門網站和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上已公開的各類政府信息整合到一起,並儘可能在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上統一發布,方便民眾及時、全面、準確了解政府信息。二是著力加強了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工作,按照統一規範、各負其責的原則,充實了平台相關內容,實現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市政府入口網站、部門網站的信息共享。同時,市政府各職能部門的網站設定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並與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的本部門專欄相連結,基本實現了部門網站與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的信息共享。三是縣區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網站也相應設定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並與縣區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的本部門專欄相連結,基本實現了部門網站與縣區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的信息共享。達到減少工作人員上傳信息的工作量,節約行政成本的目的。四是繼續維護政府信息平台。為確保平台的數據安全、運行穩定,我市加強了平台維護管理工作,並已將平台建設工作列入了全市重點建設項目計畫。
(四)《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情況
為貫徹落實《條例》和省、市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檔案及會議精神,2010年,各縣區、市政府各部門深入開展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08〕36號)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及“信息公開三項制度”等檔案貫徹學習、宣傳、培訓活動;各縣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也對轄區所屬工作人員開展了業務培訓,提高了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全市政府部門、各縣區及部門、鄉鎮(街辦)共616個行政機關,按照全省統一分類主動公開了本機關的政府信息。據統計,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市僅政府信息平台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137893條,本年度新增51854條。其中,概況信息總數9585條,本年度新增2410條;法規檔案總數21213條,新增6188條;發展規劃總數4256條,新增1081條;工作動態總數92315條,新增40092條;人事信息總數3597條,新增1138條;財經信息總數2230條,新增294條;行政執法總數2579條,新增395條;公共服務總數2118條,新增256條,無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通過政府公報公開信息累計968條,新增480餘條。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也未出現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0年度全市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共37件,其中,網上依申請33件,當面申請3件、信函申請1件。所有依申請信息各部門都能夠按照《條例》的規定,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在規定時間內,以申請人要求的方式答覆了申請人,答覆率100%。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涉及有關職工自身社會保險情況、環境整治工作情況、城市建設中的拆遷安置及集資房政策等信息。從申請人地域分布情況看:外地公民7人,其他26人均為本市公民;從職業分布上看:有學者、教職員工、學生,公司、企業職工等。尚未收到以機構等組織名義的信息公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0年度我市受理的依申請公開信息中33件網上依申請和3件當面和1件信函申請公開信息,一般均通過電子郵件或信函回復,未收取當事人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0年,我市發生1起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情況(法院未立案),原因是申請人將信息公開申請郵寄至市領導個人名下,且信封上未按要求註明“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字樣,造成拆封不及時,回復也超過時限。在回覆中,我市詳細說明了未及時回復的原因,並詳細告知了可以查知其申請公開信息的具體網址及聯繫方式。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過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政府辦公廳的指導下,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強,公開形式進一步豐富,公開內容進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積累了一些的經驗,但也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是應主動公開的信息未做到全部及時公開,主要原因是部分行政機關及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還不到位,除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外,部分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對《條例》內容了解還不夠全面、深入,政府信息公開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是社會公眾對於政府信息公開的參與度不高,前來諮詢和查閱的人數不多。主要原因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還不夠廣泛、深入。
三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有待進一步拓展。各縣區、各部門之間工作進展也不平衡,個別縣區、鄉鎮(街辦)和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較薄弱。
四是各行政機關向檔案館、公共圖書館報送已公開政府信息時效性不夠。
下一步,我市將總結經驗,圍繞增強政府信息公開便民利民的實效性和民眾的滿意度,著力加強信息公開的基礎性、規範性和機制性建設。重點加強以下工作:
一是繼續夯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明確責任,健全機制。各行政機關要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到位、人員到位、責任落實;要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推進、指導、監督工作,適時開展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督促檢查工作,認真查找、總結、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推廣、宣傳工作中取得的好做法、好經驗、好成效。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在總結前幾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礎上,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各縣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也要有計畫、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努力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是進一步改進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服務。隨著社會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參與程度的提高,主動申請信息公開的人數將日漸增多,申請的內容將日漸深入,要進一步拓寬受理渠道,為申請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請公開服務;進一步完善申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程式,有關記錄應當保存備案;對於申請事項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範疇或無法按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動與申請人溝通,儘量取得申請人的理解;在答覆申請時,要依法有據、嚴謹規範、慎重穩妥。
三是以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為重點深化政府信息公開。要以服務“七城會”為契機,提升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做好與“七城會”相關的社會管理、公共運輸、遊客服務等信息公開工作,確保與公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類便民服務信息準確、及時發布。在供水、供電、供氣、教育、衛生、環保、交通等各個行業,全面推進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結合行業管理,規範公開目錄編制,搞好服務承諾、收費標準、辦事結果、監督渠道等內容的公開。加快探索推進法人登記類、資質類、信用類和監管類信息在政府部門共享,逐步擴大相關信息向社會有序開放。
四是強化輿論宣傳。要切實做好推行和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採取專欄、專版或專題節目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在全社會形成民眾積極支持、踴躍參與的有利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的良好氛圍。注意樹立、總結、推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湧現的先進典型和先進經驗,崇尚先進,弘揚正氣,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向廣度和深度延伸,務求取得明顯的成效。要把民眾參與、民眾監督作為重要保障,在制定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規章和公共政策時,要注重聽取民意、集中民智,不斷完善民眾有序參與機制,同時強化民眾監督,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評價權交到民眾手中。
五是完善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與考核。要定期研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定期檢查分析制度,強化監督制約措施。要認真受理對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各項規定的人和事的投訴,並及時處理。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將適時組織人員,採取定期不定期的、社會監督與民眾評議相結合的等多種形式的方式、著重考察了解實情實效,把檢查督促工作抓好,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穩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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