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學前教育專業專業課全省統一考試說明

《2010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學前教育專業專業課全省統一考試說明》是2010年由黑龍江省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辦公室發布的一項公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0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學前教育專業專業課全省統一考試說明
  • 時間:2010年
  • 地點:黑龍江省
  • 對象: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
  • 屬性:考試說明
  • 套用範圍:2010年黑龍江省藝考
考試科目、分值及內容,評分標準,考試要求,
1.音樂特長(聲樂、舞蹈、器樂任選一項):分值為100分。
聲樂考試內容:三種唱法(美聲、民族、通俗)任選一種,考生自選一首歌曲(中外作品不限),並自帶伴奏帶(CD)。
舞蹈考試內容:自選跳一段舞蹈,時間不超過兩分鐘,舞蹈種類風格不限,音樂自備(CD)。
器樂考試內容:考試曲目的選擇不作具體要求,考生可根據程度自由選擇中外樂曲或練習曲,須背譜演奏。自備樂器(鋼琴除外),如需要,可自備伴奏CD。
2.朗讀和形體:分值為各50分。
朗讀考試內容:內容不限,要求在朗讀的過程中感情飽滿,富有朗讀藝術表現力,朗讀材料自備,時間不超過2分鐘。
形體考試內容:五官相貌,體型體態,在朗讀過程中配合朗讀內容的肢體動作、藝術表現等情況。
3.簡筆畫:分值為100分。
簡筆畫考試內容:考試為命題考試,主要測試簡筆畫基本方法,基本結構,透視的主要規律,基本比例關係和主要特徵。畫在指定紙張上,只能使用書寫藍黑或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簡筆畫用筆,考試時間為30分鐘。
(一)音樂特長評分標準
1.聲樂評分標準(滿分100分)
A.具有良好控制歌唱呼吸、音色和力度的能力,聲音位置統一、共鳴和諧,能夠正確的理解和表現作品,具有較高的藝術表現力。(90分-100分)
B.基本掌握正確的歌唱呼吸,聲音圓潤明亮,具有一定的控制聲音能力和良好的歌唱共鳴。對作品詮釋較為準確,有較好的藝術表現力。(80分—89分)
C.發聲方法基本正確,聲音自然流暢、聲音位置基本統一,對作品詮釋基本準確,有一定的藝術表現力。(70分—79分)
D.初步掌握歌唱發聲的技能和狀態。音質乾淨,有較大的可塑性,音高、節奏較為準確,咬字、吐字基本清晰。(60分—69分)
E.音質尚可,音準、節奏無大失誤,能用自然的方法演唱考試曲目,但表現不夠完整。(30分—59分)
F.嚴重走調,無樂感者,不能演唱所選考試曲目。音質較差,但有一定節奏和音高概念,勉強演唱所選的考試曲目。(0分—29分)
2.舞蹈評分標準(滿分100分)
A.能體現紮實的舞蹈基本功及技術技巧展示,肢體動作協調連貫,節奏感強,舞蹈風格把握準確,舞姿優美,具有很強的表現力。能較好地把握作品的風格特徵及思想感情。(90分-100分)
B.舞蹈基本功尚可,有簡單技術技巧,肢體動作比較協調,節奏感好,舞蹈作品表現完整,有較好的表現力。(70分—89分)
C.舞蹈基本功尚可,無技術技巧,肢體動作比較協調,節奏感較好,舞蹈作品表現完整,有較好的表現力。(60分—69分)
D.舞蹈基本功較差,無技術技巧,肢體動作不協調,節奏感偏弱,舞蹈作品表現不完整。(30分—59分)
E.舞蹈基本功差,無技術技巧,肢體動作不協調,節奏感差,舞蹈作品表現不完整。(0分—29分)
3.器樂評分標準(滿分100分)
A.能較為完整地演奏高級程度的考試曲目,勝任所演奏曲目的技術要求,讀譜準確,音高、音色、節奏準確,有良好的藝術表現能力。(90分-100分)
B.能較為完整地演奏中級程度的考試曲目,基本勝任所演奏曲目的技術要求,讀譜較為準確,音高、節奏較為準確,音色較為純正,有一定的表現能力。(70分—89分)
C.能較為完整的演奏初級的考試曲目,基本勝任所演奏曲目的技術要求。讀譜基本準確,音高、節奏基本準確,音色基本純正,有基本的藝術表現力。(60分—69分)
D.考生掌握一些所選樂器的初級演奏方法,音高、節奏無大的失誤,能較為完整地演奏所選的考試曲目。(30分—59分)
E.考生初步掌握一些所選樂器的初級演奏方法,音高、節奏尚可,能勉強演奏所選的考試曲目,但表現不夠完整。(0分—29分)
(二)朗讀和形體評分標準
1.朗讀評分標準(滿分50分 )
A.考生語音面貌好,重音、停頓、連讀準確無誤,朗讀流暢,聲音洪亮、圓潤,精神飽滿,能準確地把握朗讀內容,富有感染力。(40分—50分)
B.考生語音面貌較好,重音、停頓、連讀得當,朗讀流暢,聲音較為洪亮,朗讀內容把握較好,有一定的感染力。(30分—39分)
C.考生語音面貌一般,重音、停頓、連讀錯誤較少,朗讀較為流暢,聲音較為洪亮,朗讀內容把握不準確,有一定的表現力。(20分—29分)
D.考生語音面貌一般,重音、停頓、連讀不得當,朗讀不太流暢,不能把握朗讀內容,缺乏表現力。(10分—19分)
E.考生語音面貌差,重音、停頓、連讀不得當有明顯錯誤,朗讀不流暢,不能把握朗讀內容,沒有表現力。(0分—9分)
2.形體評分標準(滿分50分 )
A.考生體型勻稱,四肢修長,氣質高雅。肢體動作協調,具有豐富的藝術表現力,穿著得體大方,與朗讀內容相得益彰。(40分-50分)
B.考生形象與氣質好,肢體協調性好,具有一定的藝術表現力,穿著得體大方,肢體動作與朗讀內容相結合。(30分—39分)
C.考生形象與氣質較好,肢體協調性較好,具有一定的藝術表現力,穿著得體,肢體動作與朗讀內容比較結合。(20分—29分)
D.考生形象與氣質一般,肢體協調性較差,藝術表現力不夠充分,穿著不太得體,動作與朗讀內容結合不當。(10分—19分)
E.考生形象與氣質一般,肢體協調性差,藝術表現力不充分,穿著不得體,動作與朗讀內容無法結合。(0分—9分)
(三)簡筆畫評分標準(滿分100分)
A.構圖合理、比例勻稱、完整得體,能準確理解題意,自如地運用簡筆畫技巧,充分表達藝術的形式美,作品富有創造性和藝術感染力。(90分-100分)
B.能理解題意,構圖完整,線條流暢、清晰,能熟練掌握簡筆畫技能。運用簡筆畫技巧,恰當地表達藝術的形式美,具有一定的創造能力。(80分—89分)
C.能理解題意,線條流暢、清晰,有一定簡筆畫技能,運用簡筆畫技巧恰當地表達藝術的形式美,具有一定的創造能力。(70分—79分)
D.不偏離題意,恰當地表達藝術的形式美,懂得簡筆畫的基本方法。(60分—69分)
E.偏離題意,不善於運用簡筆畫表達自己的理解,線條表現技法不熟練,能夠表現簡筆畫的基本技法。(50分—59分)
F.偏離題意,構圖不完整,不善於運用簡筆畫表達自己的理解,不能表現簡筆畫的基本技法。(40分—49分)
G.嚴重偏離題意,構圖嚴重錯誤,不會運用簡筆畫表達自己的理解,不會通過簡單的線條來表現簡筆畫。(30分—39分)
H.白卷、嚴重偏離題意,不會使用簡筆畫進行表達,不懂得簡筆畫的繪畫方法。(0分—29分)

考試要求

遵守考場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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