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報

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由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編制。2009年度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報告的事項。

一、概述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為認真做好《條例》的實施工作,根據《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精神,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南昌市推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成立了市政府秘書長為組長,市監察局、市法制辦、市政府督查室、市信息化辦、市信息中心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並指定南昌市政府辦公廳作為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也成立了相應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配備了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此外,出現機構和人員變動情況時,能及時設立、調整、充實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確保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到位、人員到位、責任落實。
(二)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情況
按照《條例》要求,全市各行政機關均設立了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設定了信息公開公共查閱點、資料索取點,根據需要,有的還建設了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設施。按照國務院、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部門、各縣區及部門、鄉鎮(街辦)共616個行政機關,其中包括垂直領導和雙重領導的部門(下同)。各行政機關能夠按照江西省政府統一規範要求,編制和更新本機關的政府公開信息指南和政府公開信息目錄,並通過政府公報、本機關信息查閱點和南昌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等形式進行及時公開;能夠將本單位的辦公電話、傳真、電子信箱等聯繫方式,在南昌市入口網站、本縣區網站、本單位網站上進行了公開,並且在上述網站上設定“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能夠指定了專人負責公開、更新政府信息,做到屬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能夠完善了全市統一政府信息公開技術平台,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平台功能,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數據安全、系統穩定。截至2009年底,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運行正常。從網上政府信息點評欄看,對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滿意和基本滿意率為77.50%,對市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滿意和基本滿意率為76.25%,依申請公開滿意和基本滿意率為72.5%。
(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範情況
在前兩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上,我市繼續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為原則,把主動公開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渠道,擴大主動公開信息量,提高信息公開質量。凡《條例》規定應該公開、能夠公開的事項,都及時、全面、主動地公開。同時,按照《條例》要求,遵循公開、公正、便民的原則,認真抓好依申請公開制度、政府信息發布制度、政府信息監督和保障制度的落實工作,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準確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保障。
在鞏固市衛生局、西湖區政府、青山湖京東鎮等省級政務公開示範點的成果基礎上,2009年我市新建設了22個市、縣、鄉(鎮)、街辦三級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示範點,充分發揮了典型示範帶動作用,不斷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向深入。
在建立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的基礎上,2009年,我市將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林權改革、征地補償、涉農補貼、新農村合作醫療、扶貧救災資金等事關民眾切身利益事項;將農村基層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和涉農法律法規事項;將學校、醫院和供水、供電、供氣、環保、公交等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等作為推行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各單位根據各自的業務特點,把民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重點,進一步規範和公開了辦事內容和程式,讓民眾看的明白,辦的省心。
2009年,市政府各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職權法定、程式法定”的原則,對行政職權進行進一步清理審核,編制了行政職權目錄。各部門(尤其是行政執法部門)對目錄中每一項或每一類行政職權進行了認真、細緻的梳理、調整,按照法定程式繪製運行流程圖,依次註明了行使條件、承辦崗位、辦理時限、監督制約環節、相對人的權利、投訴舉報途徑和方式等內容,並統一了工作標準和程式。同時,行政職權目錄和運行流程圖也都通過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等媒體及時地向社會社會進行了公布。
(四)《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情況
為貫徹落實《條例》和江西省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檔案及會議精神,2009年上半年,我市開展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08〕36號)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等檔案貫徹學習、宣傳活動;舉辦了全市各縣區、開發區(新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各縣區推進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也對轄區所屬工作人員開展了業務培訓,提高了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根據《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昌市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和南昌市政務公開工作督查暨問責辦法的通知》(洪府廳發[2008]92號)和《關於印發信息2009年南昌市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實施辦法的通知》(洪府廳字〔2009〕209號)檔案精神,2009年12月15日至25日,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若干考核組,對全市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考核,並將考核結果予以公布(洪府廳發[2010]50號)。從督促檢查和考核的情況看: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意識不斷提高,能夠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本行政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和基本義務,能夠按要求完善本縣區、本部門、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工作責任制,明確工作部門職責,理順工作關係,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內部流轉程式,嚴格落實保密審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審核制度、評議制度、考評追究制度等,切實抓好組織領導、工作機構和人員配備三落實,做到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分工有人管、落實有人乾、監督有人查。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全市政府部門、各縣區及部門、鄉鎮(街辦)共616個行政機關,按照全省統一分類主動公開了本機關的政府信息。據統計,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市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86039條,本年度新增56299條。其中,概況信息總數7571條,本年度新增3110條;法規檔案總數15340條,新增7827條;發展規劃總數3517條,新增1666條;工作動態總數48921條,新增35806條;人事信息總數3068條,新增1861條;財經信息總數2016條,新增801條;行政執法總數2236條,新增950條;公共服務總數3370條,新增633條,無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通過《南昌政報》(政府公報)公開信息累積486條,新增240餘條。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也未出現危機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09年度全市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共25件,其中,網上依申請21件,當面申請3件、信函申請1件。所有依申請信息各部門都能夠按照《條例》的規定,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以申請人要求的方式答覆了申請人,答覆率為100%,其中,有1條因申請人申請之信息屬日常工作中處於討論、研究過程中的信息,故給予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答覆。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涉及有關職工自身社會保險情況、環境整治工作情況、政府建設橋樑收費情況、城市建設中的拆遷安置政策等信息。從申請人地域分布情況看:外地公民3人,其他22人均為本市公民;從職業分布上看:有學者,教職員工,機關行政工作人員,公司、企業職工。
與此同時,我市還設立了“市長信箱”、“市長手機”、“民聲通道”、“建言獻策”、12345市長電話等形式,民眾的提問諮詢、意見建議36542件次,協調處理35665件次,辦結率達到97.6%。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09年度我市受理的依申請公開信息中21件網上依申請和4件當面和郵件公開信息,一般均通過電子郵件或信函回復,未收取當事人任何費用。
五、2009年我市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也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過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強,公開形式進一步豐富,公開內容進一步拓展,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積累了一些的經驗,但也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是個別行政機關及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還不到位,除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外,大部分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對《條例》內容了解還不夠全面、深入,政府信息公開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工作力度還不夠。社會公眾對於政府信息公開的參與度不高,前來諮詢和查閱的人數不多。
三是各縣區、各部門之間工作進展不平衡,個別縣區、鄉鎮(街辦)和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較薄弱,公開的廣度和深度有待進一步拓展。
四是各行政機關向檔案館、公共圖書館報送已公開政府信息時效性不夠。
下一步,我市將總結經驗,圍繞增強政府信息公開便民利民的實效性和民眾的滿意度,著力加強信息公開的基礎性、規範性和機制性建設。重點加強以下工作:
一是繼續夯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結合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及時設立、調整、充實各級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確保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到位、人員到位、責任落實。加強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推進、指導、監督工作,適時開展對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督促檢查工作,認真查找、總結、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推廣、宣傳工作中取得的好做法、好經驗、好成效。
二是進一步改進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服務。隨著社會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參與程度的提高,主動申請信息公開的人數將日漸增多,申請的內容將日漸深入,為方便和規範社會公眾提出申請,擬出台《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管理暫行辦法》。同時進一步拓寬受理渠道,為申請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請公開服務;進一步完善申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程式,有關記錄應當保存備案;對於申請事項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範疇或無法按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動與申請人溝通,儘量取得申請人的理解;在答覆申請時,依法有據、嚴謹規範、慎重穩妥。
三是推進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的意見》(贛府廳發[2010]1號)的總體部署及要求,及時出台《南昌市關於推行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實施方案》,《方案》將明確到2010年底,建立權責進一步明晰、程式更加嚴密、權力運行透明高效、監督制約更為有效的全市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機制,認真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努力將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打造成我市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一個亮點。
四是繼續推進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重點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公共查閱場所和檔案館信息公開查閱點建設。督促各行政機關要按照《條例》規定,完善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公共查閱場所、資料索取點建設。同時,根據需要建設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設施公開政府信息;督促各行政機關及時、主動向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提供已公開的政府信息。
五是積極開展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結合2009年底在全市開展的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檢查情況,通過舉辦培訓班、專題講座、學習交流等形式,開展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業務培訓,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是以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為重點深化基層政務公開。一是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按照《條例》的要求,積極推動住房、食品、藥品、電信、教育、醫療、衛生、供水、供電、供氣、公共運輸、旅遊、農資、環保等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強指導、協調、監督,全面提高其信息公開工作水平。把民眾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納入辦事公開範圍,完善公平服務平台,暢通雙向溝通渠道,建立和完善民眾評價體系,提高服務水平,教育、衛生等部門要圍繞招生錄取、基建項目、醫療購銷等容易出現問題的重點環節,認真推進辦事公開,推動辦事公開向農村、社區延伸,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優質公共服務。二是推進鄉鎮政務公開。大力推進鄉鎮政務公開與村務公開的有機結合,使兩者在形式和內容上能夠有機銜接,相輔相成,提高基層公開的質量。重點公開中央、省市關於“三農”工作決策部署、強農惠農政策措施在基層落實情況,財政收支、各類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征地補償、涉農補貼、救災救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深入推進辦事公開,進一步拓展辦事公開領域,創新辦事公開舉措,提高服務效率,提升服務質量,更好地方便民眾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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