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工商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由龍巖市工商局編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減免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說明和統計表,統計數據時限從2010年1月1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式實施起至2010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一、概  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式實施以來,龍巖市工商系統認真按照省工商局和市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部署,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抓手,著力推進轉變政府職能,保證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保障公眾知情權監督權和信息獲取權,認真做好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各項工作,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和服務水平,紮實有效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組織機構建設。根據局領導的變化,及時調整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組,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議事日程,明確信息公開的內容、形式和具體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市局成立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局黨組書記、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各副局長、紀檢組長擔任,其他成員由各科室負責人組成,工作機構設在辦公室,負責組織、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工作,同時明確了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職責,所轄縣級局也根據市局部署落實人員、明確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全市工商系統已建立了由102人組成的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架構體系,有力加強了對全市工商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確保信息公開工作順利推進。
(二)健全規範工作機制。為進一步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將信息公開意識滲透到每一位幹部的工作中。一是進一步完善並落實各項工作制度。認真落實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局《設區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意見》,建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明確職責、程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全面梳理了工商系統的工作職責和業務流程,從製作、審查、發布、歸檔四個流程規範信息公開方式,落實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保障政府信息公開有效落實。二是明確責任,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有關職能部門完善牽頭協調和考核督促工作機制,在此基礎上,將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有機結合,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多主體、多渠道、多層次的監督。通過設立舉報電話、信箱電子信箱等方式,主動搭建社會監督平台,暢談社會監督渠道,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要求。三是落實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明確申請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等各環節的具體要求,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今年,我局在網上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3條,答覆率100%。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都屬於業務類信息,大部分涉及申請註冊登記事宜。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三)完善政府信息發布渠道。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網。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平台,建立結構合理、層次清晰、覆蓋面廣、易於監測的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體系。每月不定時主動提交公開信息的電子資料,豐富龍巖市政府網、檔案局網站、圖書館等市政府信息公開網路載體。在“龍巖市人民政府網”公開政府信息分設7個子欄目,“龍巖紅盾網”公開政府信息分設13個子欄目。落實《福建省工商局關於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結合實際情況,修訂完善了《龍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龍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通過進入“龍巖紅盾網”依申請公開模組可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豐富紅盾網“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內容,充分用好電腦觸控螢幕、電子滾動顯示屏、市政務公開欄等載體定期發布信息,為公眾提供更便捷、更優質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平台。二是完善配套措施。通過設立政府信息公開查詢室、政府信息公開查詢台,配備電腦觸控螢幕、電子滾動顯示屏,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公開欄定期發布信息等方式,為公眾提供更便捷、更優質的服務,努力實現政府與公眾的雙向互動。
(四)加強上下溝通協調。一是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加強與省工商局、市政府的溝通聯繫,積極請示、匯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遇到的難點、疑點問題,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強向省局和其他市局學習,通過瀏覽各地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取長補短,學習其先進經驗、做法,找出自身缺漏,提升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二是利用政府入口網站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堅持“以需求為導向、以套用促發展”的原則,加強與市政府網路中心的溝通和協調,大力加強電子政務建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實把入口網站辦好、用好、管好。充分利用電子政務平台,不斷整合政府公共服務信息資源,加大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力度,逐步實現“一站式、一體化”服務。三是加強對各縣級局的督查指導工作,進一步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聯絡員會議制度,及時傳達落實上級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最新要求,適時跟蹤各縣級局的工作落實和工作進展情況,認真解決疑難問題,特別是對某信息是否公開認識不一致時,及時指導信息員按照提出、審核、公開和反饋的程式主動公開政務,嚴格按信息公開的六大要素進行梳理和對外公開的信息,嚴格限制不公開事項的範圍。
(五)加強紅盾信息網管理。加強工商紅盾網站和區域網路的管理,充分發揮政府網站與公眾交流溝通的“橋樑”作用,深化公眾參與功能,實現信息公開的社會價值。把“信息公開、線上辦事,公眾參與”作為紅盾網站建設套用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對網站內容進行及時更新,增大信息量,豐富網站內容及欄目信息,加強互動欄目交流效果,健全網站各項服務和查詢功能,擴大網站社會服務效應,為社會各界和工商幹部職工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務。今年,在龍巖紅盾內、外網維護共梳理髮布各類規範性檔案、業務信息、工商新聞等相關信息798篇,維護外網其他欄目信息97條,其中政務信息公開263條,工商檔案125條,要聞動態384條,通知通告25條,在縣級政府網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58條,100%全文電子化。
(六)著力提升工作實效。紮實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發揮好政府信息公開作用。運用好三大網路公開平台,以入口網站《龍巖紅盾網》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載體,依託省工商局紅盾網和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進行公開,對所有公開信息均實現按類別進行了電子化管理、網際網路公開。今年,向省工商局報送政務信息工商動態121條。按照7個類別(機構職責、規範性檔案、工商業務、公告信息、行政性收費、市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其他信息)主動公開相關政府信息。1月份向省工商局及市有關部門報送並公開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每季度在網路上及時填報公開情況統計報表。在龍巖紅盾信息網上,公眾不僅可以輕鬆地點擊瀏覽辦照須知、年檢信息、消費維權熱點等,還可以參與多項交流互動,充分行使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條例》施行至今,遵循“公開為原則,保密為例外”的要求,我局已主動在“龍巖政府網”公開政府信息91條,處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3條,接受相關諮詢百餘件,信息公開網頁的點擊瀏覽次數也達到了近6萬人次。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本局2010年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63條,其中全文電子化達100%。
(二)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機構職責類信息2條,占總體的比例為0.77%;規範性檔案的信息25條,包括本局充分發揮工商職能作用服務“項目建設年”活動的工作意見、企業登記預約制度、關於進一步推進12315消費維權工作的意見、為民辦實事項目工作情況等等,占總體的比例為9.5%;工作動態類的信息78條,包括人事任免情況、內外資企業註銷登記、吊銷情況等,占總體的比例為29.66%;本單位業務類信息143條,包括內外資企業設立、變更登記情況、年度龍巖市守契約重信用單位名單、規範計畫、統計信息等等,占總體的比例為54.37%;其他類信息15條,占總體的比例為5.7%。
(三)2003年以來政府信息梳理公開以下內容:機構職責方面,公開了《龍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機構概況》、《龍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導分工》等;規範性檔案方面,公開了《龍巖市工商局關於印發開展創建誠信市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龍巖市工商局關於充分發揮工商職能作用服務“項目建設年”活動的工作意見》、《龍巖市工商局關於印發內資企業登記管轄規定的通知》等;在業務方面,公開了有關於工商系統內外資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等情況,及公布省、市守契約重信用單位名單。
(四)完善市局紅盾網站建設,在紅盾網設定“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設七個子欄目,暢通市局網站與縣(市、區)局網站的連結,使公眾能夠快速獲取已公開信息;設定網上依申請公開專欄,公眾可線上提交申請和查詢辦理情況,方便了公眾獲取依申請公開信息;設立政府信息公開查詢室、政府信息公開查詢台,配備電腦觸控螢幕、電子滾動顯示屏,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公開欄定期發布信息;提交公開信息的電子資料豐富龍巖市政府網、檔案局網站、圖書館等市政府信息公開網路載體,同時主動提交紙質資料至檔案局和圖書館,方便公眾查詢。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本局2010年共受理依申請公開申請3件,其中通過龍巖市工商局紅盾信息網站經“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提交的網上申請3件,屬於查詢業務類信息,已成功受理。
(二)本局共答覆申請3件,屬於“同意公開”範疇3件,答覆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0年我市系統下撥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5萬元。本局無對外收取政府信息公開費用。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0年本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民眾的期望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量、版式創新上還需進一步提高。二是有待於進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中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建立長效的工作新機制。結合工作中存在問題和不足,考慮從以下方面進一步改進:
(一)公開內容有待深化。一是信息公開的內容需要進一步明確和規範。一方面各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範圍把握不夠準確,規範性檔案的梳理也不夠規範;另一方面依申請公開的申請人、申請程式、申請範圍等還需更加細緻的規定,以免引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二是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距離。對適合農村、社區等民眾查閱的公開形式不夠豐富,公開形式的便民性還需要進一步提高。
(二)培訓教育有待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日常化不夠。部分機關科室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方法和措施需進一步熟悉,按規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需進一步努力。
(三)宣傳力度有待強化。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了解還不夠,需要進一步加大《條例》的宣傳力度。
(四)公開渠道不夠統一。在市局紅盾網上公開政府信息外,還須向省局紅盾網、市政府網上公開,相關連結欠缺,造成重複勞動,增加工作量。且政府網與工商紅盾網兩處網路信息公開平台內容難以同步,市政府信息公開網和工商紅盾網平台技術上要求不同,在信息分類、索引號編制上無法實現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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