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5月25日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5年6月30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規定
- 頒布時間:1995年06月30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6月30日
- 頒布單位:齊齊哈爾市人大常委會
1995年5月25日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5年6月30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
1995年5月25日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5年6月30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使制定地...
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制定程式規定(1992年8月22日齊齊哈爾市第3號令)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使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制定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七十一條本條例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25日齊齊哈爾市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的《齊齊哈爾市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同時廢止。條例的說明 省人大常委會:現就《齊齊哈爾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如下說明:一、制定《條例》的必要性 地方...
第二十條 法律、法規對違法建設治理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二十一條 本條例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批准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齊齊哈爾市違法建設治理條例》的決定 (2023年12月24日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關於規範性檔案備案的規定 (1992年8月22日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第4號令)檔案內容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各縣、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制發的規範性檔案的監督、管理,維護法制和政令的統一,保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正確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辦法內容 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關於企業集資管理辦法 (1990年12月10日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第11號令)第一條為加強企業集資管理,防止盲目擴大固定資產投資和消費基金的不合理增長,引導資金的合理流向,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企業集資...
法制委員會認為,城市道路管理是城市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工作,為進一步加強城市道路管理,促進經濟發展和提高市民的生活質量,齊齊哈爾市人大常委會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有關城市道路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是必要的。該條例的規定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我省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基本一致,建議本次常委會審查批准該條例。同時 , 提出...
《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關於殯葬管理的規定》是一部地方性法規,由1986-07-12發布並生效。說明 【發布文號】齊政發[1986]34號 【發布日期】1986-07-12 【生效日期】1986-07-12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條例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殯葬管理,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一九八五年...
停止使用管道燃氣不按上述規定及時報告的,對單位用戶按燃氣表額定流量,每日收取1小時燃氣使用費。對居民用戶每月收取5立方米燃氣基本費。” 3、第三十九條修改為:“凡運輸液化石油氣的單位,須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取得資格...
常務委員會公布地方性法規、決議、決定、任免名單,應當及時在常務委員會公報、齊齊哈爾日報和市人民代表大會網站上刊載。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法律、法規對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程式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十六條 縣(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程式,參照本規則執行。第三十七條 ...
法制委員會認為,為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齊齊哈爾市制定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是必要的。該條例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我省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基本一致,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審查批准該條例。同時,為使條例關於清冰雪責任區劃分的規定更加明確,建議將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作為本市市區的統一划定標準,刪除該條第二...
根據國家和省新出台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齊齊哈爾市人大常委會制定一部新的有關土地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是十分必要的。該條例與國家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我省地方性法規不相牴觸,建議本次常委會予以審查批准。同時,法制委員會提出以下修改建議:(一)、根據《黑龍江省土地管理條例》第四條的規定,建議在條例第三條中...
第四十八條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第四十九條各縣城鎮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可參照本條例執行。第五十條本條例具體套用中的問題,由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五十一條根據本條例規定給予的罰款,按《黑龍江省收費罰沒集資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第五十二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齊齊哈爾市人民...
(二)違反法律、法規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三)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或者收受旅遊經營者財物的;(四)違反規定進行處罰的;(五)其他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的行為。第二十二條 未經過旅遊管理部門同意,擅自建立旅遊區(點);擅自在旅遊區(點)修建、擴建景點等設施的,旅遊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規劃、城管等部門責令停建或者...
會前,法制工作委員會就該條例所規範的內容與齊齊哈爾市人大交換了意見,並徵求了省人大城建委、農林委和省政府法制辦、省住建廳等有關部門的意見。法制委員會認為,齊齊哈爾市為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制定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是必要的。該條例的規定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我省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基本一致,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
齊齊哈爾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主要職責執行齊編髮[2011]60號檔案規定的職能。主要職責是: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等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等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2、負責編制市容、...
齊齊哈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9年4月29日 條例全文 齊齊哈爾市城市綠化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促進城市綠化事業的發展,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增進人民身心健康,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齊齊哈爾市城市規劃區和各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鎮...
第八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銷售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標準。銷售車用燃料應當符合國家標準並且明示燃料質量標準。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不符合規定標準的車用燃料。第九條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應當依法通過計量認證,使用經依法檢定合格的機動車排放檢驗設備,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的規範,對機動...
法制委員會認為,為依法解決城市交通、建築施工和社會生活噪聲對城市環境的污染問題,齊齊哈爾市人大常委會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有關的地方性法規是必要的。該條例的規定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我省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基本一致,建議本次常委會審查批准該條例。同時,法制委員會認為,該條例第二十四條關於在城市市區進行...
(四)在授權範圍內組織擬訂稅收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及實施細則和許可權內其他稅收政策調整意見。承擔國家部署的關稅有關工作。承擔市稅收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牽頭組織實施稅收保障平台相關工作。(五)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擬訂全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
(2018年9月27日齊齊哈爾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齊齊哈爾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六)修改《齊齊哈爾市旅遊條例》有關內容 1.刪去第二十三條。2.第二十五條改為第二十四條,修改為:“導遊人員違反規定索要小費的,由旅遊管理部門責令退還,處1000元以上10000...
(九)維護公共衛生的其他文明行為規定。第十一條 在維護社區秩序方面,遵守下列規定:(一)愛護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暢通;(二)不在住宅小區樓道、電梯間、管道井等公共區域堆放腳踏車、回收物、酸菜缸或者其他雜物;(三)電動車不進入電梯,停放、充電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消防...
在收到的反饋意見中沒有涉及合法性問題的意見。法制委員會認為,齊齊哈爾市人大常委會針對目前房屋擅自拆改、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實際情況,為加強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創製性地制定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是必要的。該條例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我省地方性法規的規定沒有牴觸,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審查批准該條例。以上...
法制委員會認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項關係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工作,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齊齊哈爾市人大常委會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重新制定有關大氣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規是必要的。該條例的規定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我省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基本一致,建議本次常委會審查批准該條例。同時,...
3.第三十條改為第二十九條,修改為:“違反本條例規定,應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排水設施管理,規範排水行為,保護城市環境,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
(十六)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少數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成本調查監審工作。組織開展國家、省下達的各項農產品和重點行業重要商品及服務項目成本調查工作;按規定承擔政府定價項目成本監審工作,為政府制定巨觀經濟調控政策和重要商品及服務價格服務。(十七)承擔市...
第十三條實行取水許可制度。直接從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並按照取水許可證的規定取水。第十四條市、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許可權審批並且發放取水許可證:(一)各縣(市)轄區內地表水年取水量400萬立方米以下、地下水年取水量200萬立方米以下的取...
(2002年12月8日齊齊哈爾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2003年4月15日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保證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促進廉政建設,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
參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執行情況的跟蹤評價。參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參與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排查風險隱患。(十七)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
第二十七條 領取養殖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落實養殖措施,按省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養魚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放足放好苗種。除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二年不放養苗種或者放養量低於省《養魚技術操作規程》規定的放養量60%的,視為荒蕪水域,由原核發養殖許可證的機關責令限期利用和改進。逾期仍未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