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齊齊哈爾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齊齊哈爾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位於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

齊齊哈爾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綜合研究擬訂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巨觀調控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所屬地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
  • 內設機構:14個
  • 主任劉大勇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領導分工,地圖信息,

主要職能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市級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
(二)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相應調控政策建議。統籌協調全市經濟政策實施,牽頭研究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五)牽頭組織全市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有關任務。承擔統籌協調利用外資和走出去有關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對俄合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綜合協調、規劃編制等工作。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申報、轉發下達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計畫,安排市本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審核重大項目。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推進落實全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市級區域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實施老少邊貧及其他特殊困難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全市水庫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統籌協調對口支援工作。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全市新型城鎮化規劃。
(八)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擬訂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全市鐵路、民航發展戰略、規劃的研究制定,協調推進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分析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全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涉及全市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能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經濟、生態、資源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重要商品市級儲備計畫建議。
(十一)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全市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全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全市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實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配合有關部門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承擔全市交通戰備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四)擬訂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全市能源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按許可權實施能源項目和計畫的管理,負責全市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保護工作。
(十五)統籌管理省級重大項目相關工作。擬訂並推進落實服務央企有關政策,協調央企有關重大項目規劃。
(十六)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少數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成本調查監審工作。組織開展國家、省下達的各項農產品和重點行業重要商品及服務項目成本調查工作;按規定承擔政府定價項目成本監審工作,為政府制定巨觀經濟調控政策和重要商品及服務價格服務。
(十七)承擔市深入推進東北全面振興領導小組、市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齊齊哈爾機場改擴建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等有關具體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和聯繫的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
(十九)職能轉變。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綜合協調,統籌全面創新改革,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制定市級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市級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市級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2.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核准範圍。深化價格改革,及時修訂調減政府定價目錄,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衛健委有關職責分工。市發改委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市衛健委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全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政策的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有關任務。
2.與市商務局有關職責分工。(1)市發改委負責許可權內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市商務局負責許可權內外商投資企業申報、設立及變更。(2)市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重要商品市級儲備計畫建議,市商務局按照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3.與市營商局有關職責分工。(1)市發改委負責統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 工作,市營商局負責組織市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工作。(2)市營商局負責統籌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市發改委負責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4.與市糧食局有關職責分工。市發改委同市糧食局研究擬定市級儲備糧總體方案,由市糧食局負責組織實施。
5.與市經合局有關職責分工。(1)市發改委負責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市經合局負責區域招商引資工作。(2)市發改委負責編制全市重點產業項目中長期規劃,市經合局負責全市重點產業項目推進。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檔案、督辦、政務公開、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機關綜合協調等工作。組織建議提案辦理、電子政務、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發展規劃和國民經濟綜合處。提出全市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市級發展規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銜接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統籌市級規劃編制立項。提出全市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及相關政策。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形勢。提出全市調控目標和政策取向及調控建議,開展政策預研和預評估。組織開展新聞宣傳、輿情監測及預期管理相關工作。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
(三)經濟運行調節科。監測研判全市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承擔全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統籌協調全市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
(四)體制改革和評估督導科。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產權制度、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組織實施全市相關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
(五)固定資產投資處。提出全市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法規草案。提出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申報、轉發下達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計畫,安排市本級財政性工程建設項目,下達年度市政府投資項目基本建設計畫,按許可權審核重大項目,協調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擬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按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六)利用外資和交通設施發展處(掛齊齊哈爾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組織落實國家、省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及政策,按許可權審核有關項目。牽頭提出我市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備選項目,負責納入規劃項目的管理和推進。推進落實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協調交通運輸有關重大問題,提出全市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和布局建議。負責規定許可權內的交通運輸建設項目審批、備案。推進落實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配合有關部門落實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承擔市交通戰備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振興發展和區域經濟服務科。組織擬訂全市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承擔市深入推進東北全面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擬訂老少邊貧及其他特殊困難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編制以工代賑規劃。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政策措施。統籌推進老工業城市及城區老工業區調整改造、獨立工礦區綜合治理。組織編制重特大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區域規劃和政策。推進哈長城市群、東北西部生態經濟帶建設。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推進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和流域經濟發展。
(八)農村經濟處。提出全市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草原、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承擔生態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提出涉疆涉藏經濟社會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統籌推進全市對口支援工作。負責跨省區域合作與協同發展重大事宜的組織和落實。研究水庫移民建設征地補償、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重大問題。組織開展水庫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移民安置規劃審核工作。指導和監督水庫移民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工作。指導編制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監測評估工作。
(九)產業發展和高技術處。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謀劃產業發展,統籌銜接工業發展規劃。擬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市高技術產業、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綜合協調全市創新創業工作。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產業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產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推動落實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及重點項目。提出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政策建議,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推動落實國家重大示範工程項目。擬定並推進落實服務央企有關政策。協調央企有關重大項目規劃與建設。與央企及其總部建立溝通聯繫工作機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服務央企工作。
(十)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掛節能監察科牌子)。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綠色發展相關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考核。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承擔市節能減排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有關節能方面具體工作。完成許可權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指導推進市節能監測監察工作。
(十一)社會發展和就業收入分配消費處。綜合提出並協調實施全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全市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全市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建議,統籌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及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落實全市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
(十二)經濟貿易和財政金融處。參與擬訂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糧食流通領域基礎設施項目安排意見。擬定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全市流通體制改革有關重大問題。參與全市糧食政策的擬定,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重要商品市級儲備計畫建議,承擔重要物資綜合管理工作,負責重要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的申報及管理。研究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與財政貨幣政策協調發展並提出相關建議。推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髮展和制度建設。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政策建議,受理及上報非上市企業(公司)發行債券的申請。組織擬訂全市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對俄合作的相關戰略和規劃,提出推進落實的對策措施和建議。承擔市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商品價格和收費管理科。負責擬訂綜合性價格方針政策和全市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政策和建議。編制市級定價目錄和價格聽證目錄。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擬訂市管商品價格管理的政策、市政府規章草案商品價格改革方案和調定價方案。組織擬定、調整市管商品價格。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價格(含經營性收費)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價格管理有關規定和省政府規章草案,參與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審批。負責擬定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價格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不合理收費,負責相關政策解答和諮詢。
(十四)成本調查監審科。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成本調查監審工作。組織開展國家、省下達的各項農產品和重點行業重要商品及服務項目成本調查工作。按規定承擔政府定價項目成本監審工作,為政府制定巨觀經濟調控政策和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服務。
(十五)市重點項目辦公室。編制全市重大項目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對列入全省推進重大項目的巨觀指導、協調推進、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等工作。組織健全市重大項目遴選、儲備制度。負責管理和維護重大項目建設綜合信息平台,分析項目進展情況。
(十六)能源綜合規劃處。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建議,組織擬訂全市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承擔能源綜合協調、行業匯總、預測預警等工作;參與研究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實施能源行業標準(煤炭除外)。承擔規定許可權內石油、天然氣、煤電、抽水蓄能發電、電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項目申報和審核工作。承擔電力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協調配合全市油氣勘探開發、油氣長輸管網建設工作,推動和組織儲氣等基礎設施建設,主管全市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保護工作。
(十七)節能環保產業科。提出全市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和意見,搭建高緯度節能環保產業體系,指導節能環保產業聯盟開展活動,組織推進節能環保產業項目建設。加強節能環保產業協調推進、監督檢查、考評績效等工作,實行產業項目推進通報制。監督國家和省優惠政策落地,研究提出本地產業專項政策。研究推進農村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可再生能源綜合套用、節能環保裝備製造、節能環保第三方服務等工作。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人才發展和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領導分工

劉大勇主任 主持市發改委全面工作,主管機關黨委。
莊樹義 調研員 市委抽調臨時工作,暫不分工。
張德龍 副主任 負責市發改委常務工作;分管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規劃處(掛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辦公室牌子)、工業和高技術產業處、重點項目管理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協助王洪分管機關黨委。
梁雨 副主任 分管經濟貿易和財政金融處、交通運輸和外資管理處、固定資產投資處。
韓大勇 副主任 分管能源管理處(齊齊哈爾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社會發展和就業分配處、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辦公室(掛節能監察科牌子)、節能監測中心。
白權 副調研員 協助梁雨分管齊齊哈爾市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地區和農村經濟處。
武明 副調研員協助張德龍分管振興老工業基地辦公室。
劉正海 副調研員 負責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

地圖信息

地址:新明大街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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