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違法建設治理條例》經2023年9月25日齊齊哈爾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2023年12月24日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違法建設治理條例
- 頒布時間:2024年1月5日
- 實施時間:2024年2月1日
- 發布單位: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批准單位: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
《齊齊哈爾市違法建設治理條例》經2023年9月25日齊齊哈爾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2023年12月24日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齊齊哈爾市違法建設治理條例》經2023年9月25日齊齊哈爾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2023年12月24日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1條例...
《齊齊哈爾市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辦法》在1999.09.24由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村莊和集鎮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根據國務院《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
建設項目建成後,其污染物的排放必須控制在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標準,符合環境保護有關法規的規定。第四條 市、縣(區)環境保護局(辦)是同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工作的職能部門(以下稱環境保護部門),分別對市、縣(區)建設項目實施環境保護監督...
齊齊哈爾市保護街區和保護建築條例是為加強對齊齊哈爾市保護街區和保護建築的保護管理,繼承優秀文化遺產,促進城市建設和社會文化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的條例。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的城市道路是指在城市供車輛、行人通行的,具備一定技術條件的市政道路、橋樑及其附屬設施。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本條例,市市政設施管理部門負責城市...
違反土地、森林、草原、防洪、水工程、公路管理等法律、法規的違法建設,由有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查處。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違法建設,是指違反城鄉規劃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建設行為及形成的建築物、構築物。具體包括下列情形:(一)...
第二條 制定和實施城市規劃,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都必須遵守本條例。城市規劃區的具體範圍,在《齊齊哈爾市城市總體規劃》中劃定。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規劃部門),管理全市城市規劃工作並負責組織實施...
一、條例制定的必要性隨著齊齊哈爾市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城市房屋安全問題日益突出,民眾對擅自改變房屋使用用途、私拆亂改房屋結構反映強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0年涉及房屋安全的違章處罰550餘件,2011年上半年達...
本條例所稱規劃區,是指城市、鎮和村莊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規劃區的具體範圍由有關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中,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條例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商業網點建設管理部門負責解釋。第三十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的,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並處以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齊齊哈爾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於2002年頒布實施。隨著2011年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出台,標誌著國家對城市建設中的房屋拆遷徵收體制的一個轉變,即由開發商征地變為政府征地。因此,《齊齊哈爾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動遷人對被動遷房屋使用人的安置,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保證安置住宅房屋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築設計規範和省的有關規定。不得設計、建設無採光的居室、廚房和樓梯間。(二)保證住宅房屋安置面積。每戶減少使用面積零點五平方米...
第六條 本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實行責任區制度,具體責任區劃分按照《黑龍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但清雪責任區除外。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規劃、住建、工商、公安、交通、環保、衛生、旅遊、水務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做...
行政處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規定的各項罰沒款,全額上繳市財政。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齊齊哈爾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原則上適用於各縣。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我受齊齊哈爾市人大常委會的委託,對《齊齊哈爾市水土保持條例》 ( 以下簡稱《條例》 ) 作如下說明:一、條例制定的必要性 水土保持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頒布實施十多年來,齊齊哈爾市的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已...
齊齊哈爾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 (1990年12月14日齊齊哈爾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1990年12月14日 黑龍江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三章 全民義務...
城區道路均交由各區政府管理(道路建設實行兩級負責,以市為主,以區為輔)。(一)市和各區市容行政主管部門已經工商、公安、交通部門授權實施綜合執法,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本規定並負責依法監督、檢查、懲處和限期改正工作。(二)市和各...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齊齊哈爾市城市規劃區和各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鎮規劃區城市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第三條城市綠化工作應當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統一規劃、綠化優先、因地制宜、建管並重的原則。第四條市城市綠化行政...
《齊齊哈爾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在2004.04.20由齊齊哈爾市人大常委會頒布。修訂的條例 第一條為了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
齊齊哈爾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廢止的議案》。 會議認為,《齊齊哈爾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於2002年頒布實施以來,發揮了一定作用。但是,隨著2011年國務院《國有土...
(五)鐵路部門自采,用於齊齊哈爾鐵路分局管理範圍內的防滑砂及線路、橋隧站場維修用砂(不包括列入國家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建設用砂)。(六)市人民政府批准免交砂石管理費的用砂。第二十二條收取的砂石管理費,主要用於河道整治、堤防...
(2002年12月8日齊齊哈爾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2003年4月15日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保證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促進廉政建設,根據...
第二十一條 房屋產權證載明為住宅,實際用於經營12個月以上、已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性用房,按住宅房屋予以補償或安置;其實際用於經營的建築面積部分,按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五條和第三十六條規定,計發一次性搬遷費、六個月一次性...
第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1000元罰款:(一)檢查井權屬單位未按規定巡視,檢查井設施缺損未及時發現的。(二)檢查井設施缺損、井座鬆動、井位凹陷、凸起未...
歷史文物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療養區的區域界定,應按有關規定由其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土地管理部門審核,報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上述區域內進行各項基本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按本細則第四章徵用、撥用土地的有關規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