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是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規定,結合黑龍江省實際制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 所屬地區:黑龍江
- 發布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15年10月20日
《黑龍江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是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規定,結合黑龍江省實際制定。
《黑龍江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是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人力資源...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2015年1月3號國務院發布的條例。簡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相關規定,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相比,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明顯滯後。我國應儘快出台統一的政策法規,提高統籌層次,“做實”個人賬戶,建立權利與義務對等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大力...
第一條 為統一規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業務經辦程式,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1]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有關單位: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推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
現將《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2015年12月21日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實施辦法》是2016年廣東省政府發布的辦法。2016年2月,廣東省政府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的實施辦法》,規定並軌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告別“免繳費”時代,每月將繳納...
(四) 建立職業年金制度。為建立多得次的養老保險體系,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生活水平,增強事業單位的人才競爭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事業單位建立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具體辦法由勞動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人事部制定。...
“一個統一”就是: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統一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都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都實行與繳費相掛鈎的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在此基礎上,形成城鎮職工和...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方案》是2014年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檔案。簡介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方案於2014年12月23日上午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舉行的第二次全體會議中通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方案的核心內容,...
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人力...
為提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管理服務水平,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關於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的工作要求,現就加快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實施辦法的通知》(贛府發〔2015〕52號)精神,結合...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2015年7月28日魯人社發〔2015〕46號)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廳長韓金峰在全省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
《上海市貫徹<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實施辦法》是2014年10月1日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而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上海市貫徹《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5〕89號)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關於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人社發〔2015〕22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2015年10月13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5〕46號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改革的目標和基本原則、改革的範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
重點研究制定青海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職工工資標準和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的實施方案,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實施方案等,以及相配套的管理方法、操作規程、...
為適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需要,切實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根據省政府《關於遼寧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撫順市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條例》,結合我市的實際,制定本辦法。
2015〕18號)、《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陝政發〔2015〕46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人社部發〔2015〕32號)等有關法律、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國辦發〔2015〕18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等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推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5〕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4、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責,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5、加強促進就業職責,強化就業服務職能,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6、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
在本暫行辦法實放後調入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範圍的人員,應從起薪之日起按本暫行辦法投保;已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應依據本暫行辦法及時辦理轉保手續,調整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在本暫行辦法規定範圍內單位之間調動工作的,須辦理過戶手續...
2015年2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5〕4號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實施範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崩離析、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基本養老金...
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等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知識解答與政策解讀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知識解答與政策解讀》是2015年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5〕4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及國家有關...